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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源包装: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29
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 年 04 月
                                           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闫海峰                                     个人原因
    公司负责人李炳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刘绍林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元)                                199,839,194.39               191,025,961.63                          4.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8,574,162.87                15,450,496.08                         84.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3,480,477.96                15,530,367.50                         51.19%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9,867,733.67                 -3,808,520.00                      2,359.6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                          0.15                      3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                          0.15                      3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09%                        3.21%                         -0.12%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1,121,685,631.70              1,297,239,046.81                       -13.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937,974,588.77               909,401,199.05                          3.1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102,632.48
 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6,611,071.00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16,206.03
 减:所得税影响额                                                         1,003,812.54
 合计                                                                     5,093,684.9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3,450
                                                           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李志聪          境内自然人          44.18%         62,209,916       62,209,916
 李炳兴          境内自然人          14.31%         20,146,165       20,146,165
 苏州国发融富
                 境内非国有法
 创业投资企业                         3.50%          4,921,982        4,921,982
                 人
 (有限合伙)
 吴江东方国发
                 境内非国有法
 创业投资有限                         3.50%          4,921,982        4,921,982
                 人
 公司
 陆杏珍          境内自然人           2.39%          3,362,698        3,362,698
 深圳市鼎晟裕
                 境内非国有法
 泰投资企业(有                        1.00%          1,406,280        1,406,280
                 人
 限合伙)
 陆杏坤          境内自然人           0.85%          1,200,964        1,200,964
 陆林才          境内自然人           0.85%          1,200,964        1,200,964
 沈华加          境内自然人           0.85%          1,200,964        1,200,964
 深圳市汉明紫
 鹏创业投资合    境内非国有法
                                      0.83%          1,171,900        1,171,900
 伙企业(有限合   人
 伙)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钱飞                                                                  378,439    人民币普通股           378,439
 朱柏铨                                                                318,500    人民币普通股           318,500
 梁惠萍                                                                2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0,000
 郑朴                                                                  238,800    人民币普通股           238,800
                                                            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61,676   人民币普通股          161,676
 -少数派 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徐明伟                                                               1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0,000
 刘其梅                                                               142,100   人民币普通股          142,100
 刘金座                                                               1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0,000
 法国兴业银行                                                         133,100   人民币普通股          133,100
 田建伟                                                               122,411   人民币普通股          122,411
                                 公司前 10 名有限售条件股东中,李志聪、李炳兴、陆杏珍为一致行动人和公司实际
                                 控制人;陆杏坤、陆林才与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苏州国发融富创业投资企业(有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限合伙)和吴江东方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其余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
 的说明
                                 关联关系。公司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以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268,220,683.64元,较上年期末下降39.92%,主要系公司本期归还短期借款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7,935,981.46元,较上年期末下降89.39%,主要系公司本期承兑汇票到期解付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50,142,363.49元,较上年期末增长71.74%,主要系公司本期预付的材料款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53,761,227.85元,较上年期末增长906.95%,主要系公司本期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所致;
5、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47,294,406.27元,较上年期末增长52.18%,主要系公司本期新增设备所致;
6、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13,000,000.00元,较上年期末减少92.20%,主要系公司本期提前归还短期借款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5,851,532.88元,较上年期末减少47.18%,主要系公司本期发放上年度年终奖金所致;
8、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13,168,115.61元,较上年期末增长51.46%,主要系公司本期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管理费用本报告期发生额为17,238,970.15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2.37%,主要系公司本期研发费用增长、会务费增长所致;
2、财务费用本报告期发生额为909,697.53元,较去年同期下降70.36%,主要系公司本期提前归还银行借款,银行利息支出
减少所致;
3、营业外收入本报告期发生额为6,737,758.11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084.60%,主要系公司收到政府给予的上市奖励资金所
致;
4、营业外支出本报告期发生额为640,260.66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7.10%,主要系公司慈善捐款支出所致;
5、所得税费用本报告期发生额为6,328,615.57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20.01%,主要系公司本期利润总额增长,计提所得税增
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为89,867,733.67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359.65%,主要系公司客户回款增加及
原材料采购金额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为-74,411,690.26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84.00%,主要系公司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品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为-197,558,493.44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083.00%,主要系公司本期提前归还
银行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年3月25日,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的实际生
产情况,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如下:公司计划将“邛崃华源年产2,220万只化工罐及配件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6,235.02
万元缩减至3,138.92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入资金786.32万元。变更后,公司将缩减后的募集资金余额
3,096.10万元及利息全部投入“邛崃华源年产3万吨彩印马口铁建设项目”。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刊登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2016年4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40,8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70,400,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上述预案尚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刊登在《证
                                                                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类型                                                           时间    期限      情况
                                   ①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②如本人在上
                                   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
              李炳兴、                                                                             年 12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
              李志聪                                                                       2015    月 31
                         股份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                   正常
              及其关                                                                       年 12   日
                         锁定      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                   履行
              联方陆                                                                       月 31   -2018
                         承诺      定期。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③除前                    中
              杏坤、                                                                       日      年 12
                                   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陆林才                                                                               月 31
                                   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
                                                                                                   日
                                   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
 首次公开                          例不得超过 50%。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
 发行或再                          履行上述承诺。
 融资时所
                                   ①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
 作承诺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年 12
                                   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②如本人在
                                                                                           2015    月 31
                         股份      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                    正常
                                                                                           年 12   日
              陆杏珍     锁定      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                   履行
                                                                                           月 31   -2018
                         承诺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                    中
                                                                                           日      年 12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
                                                                                                   月 31
                                   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
                                                                                                   日
                                   锁定期。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
                                   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①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张辛易、
                         股份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年 12   正常
              沈华加、                                                                     年 12
                         锁定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月 31   履行
              邵 娜、                                                                      月 31
                         承诺      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②如本人在上            日      中
              高鹏                                                                         日
                                   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            -2018
                                           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            年 12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             月 31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            日
              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
              定期。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③除前
              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
              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
              例不得超过 50%。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
              履行上述承诺。
              如果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
              资产(指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时,将启
              动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如下:1、《预案》启动条件和程序
              (1)预警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
              每股净资产的 120%时,公司将在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
              见面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
              行深入沟通。(2)启动条件及程序: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应当在 5 日内召开董事
              会、25 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
              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
              的 5 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3)停止条
              件:在上述第(2)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
              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
              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上述第(2)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              年 12
       稳定   施期满后,如再次发生上述第(2)项的启动条件,则再次      2015    月 31
                                                                                       正常
       股价   启动稳定股价措施。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     年 12   日
公司                                                                                   履行
       的承   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触发时,公司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     月 31   -2018
                                                                                       中
       诺     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       日      年 12
              时,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             月 31
              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以下部             日
              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
              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①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的情况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
              总额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单一会计
              年度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量不高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
              净利润的 50%。②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③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稳
              定公司股价。④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
              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控股股东、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积极配合并保证公司按照要求制定并启动稳定股
                  价的实施方案。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不
                  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 5 个交易日
                  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
                  下述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
                  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①控股股东在符合股票交易
                  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
                  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李炳兴、          股票。控股股东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总额不低于其自发
李志聪、          行人上市后累计从发行人所获得的现金分红额的 20%;单一
张辛易、          会计年度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总额不超过自发行人上               年 12
闫海峰、   稳定   市后累计从发行人所获得的现金分红额度的 50%。除因继       2015    月 31
                                                                                           正常
林燕昌、   股价   承、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     年 12   日
                                                                                           履行
陆杏坤、   的承   股价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     月 31   -2018
                                                                                           中
陆林才、   诺     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经股东     日      年 12
沈华加、          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②董             月 31
邵 娜、           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             日
高鹏              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
                  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用于购入股份公司股
                  票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上一年度从股份公司获得薪酬的 20%
                  (税后),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不超过
                  上一会计年度获得薪酬的 50%(税后)。触发前述股价稳定
                  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不因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
                  案实施期间内不再作为控股股东、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
                  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本公司于上市后三年内新聘
                  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遵照《预案》要求履行相关义务。
                  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
                  公司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
                  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年 12
                  两年内,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2015      月 31
李炳兴、                                                                                   正常
           减持   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且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年 12   日
陆杏珍、                                                                                   履行
           意向   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锁定     月 31   -2020
李志聪                                                                                     中
                  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转让的公司股份总额不超过股票上市     日      年 12
                  之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2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             月 31
                  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             日
                  司所有。
李炳兴、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目前均不存在以任何方式      2015            正常
           同业
陆杏珍、          直接或间接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与公司不存     年 12   长期    履行
           竞争
李志聪            在同业竞争。(2)本人承诺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    月 31           中
                                              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      日
                  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
                  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
                  生产任何与公司产品相同、相似或可能取代公司产品的业务
                  活动。(3)本人承诺不利用对公司的了解及获取的信息从事、
                  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公司相竞争的活动,并承诺不直接或
                  间接进行或参与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竞争
                  行为。该等竞争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从公司招聘专业
                  技术人员、销售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不正当地利用公司的
                  无形资产;在广告、宣传上贬损公司的产品形象与企业形象
                  等。(4)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公司经营的业务
                  有竞争或可能竞争,则本人承诺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将该等
                  商业机会让予公司。(5)在任职期间,本人承诺本人及直系
                  亲属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发展或投资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同
                  或类似的业务或项目,亦不会代表任何第三方成立、发展、
                  参与、协助任何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与公司进行直接或间接
                  的竞争,或以其他形式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6)如果
                  公司在其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围,而
                  本人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对此已经进行生产、经营的,本人
                  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将相关业务出售,公司对相关业务在
                  同等商业条件下有优先收购权。(7)对于公司在其现有业务
                  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围,而本人届时控制
                  的其他企业尚未对此进行生产、经营的,本人届时控制的其
                  他企业将不从事与公司该等新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
                  动。(8)如出现因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公司或其股东
                  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任。(9)本承诺书自本人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
                  在本人继续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闫海峰、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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