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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龙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凯龙股份股票代码002783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孙洁余平
办公地址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20号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20号
传真0724-23096150724-2309615
电话0724-23092370724-2309237
电子信箱zbb@hbklgroup.cnzbb@hbklgroup.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民用爆破器材、硝酸铵及复合肥、纳米碳酸钙及石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并提供爆破服务。近年来,公司积极响应行业发展政策,紧抓发展机遇,一方面通过横向兼并收购,提升民爆器材的产能,完善民爆器材在生产和销售上的区域分布,增强公司在民爆行业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延长产业链,完善业务布局,实现纵向一体化发展。主要产品与服务情况如下:

(1)民用爆破器材

民爆器材产品广泛应用于石油、煤炭、采矿、冶金、交通、水利、电力、建筑、国防工业等多个领域,尤其在基础工业、

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公司生产的民爆产品主要包括乳化炸药、膨化硝铵炸药、改性铵油炸药、震源药柱和工业雷管,其主要性能和用途如下:

产品类别产品品种执行标准适用范围猛度(mm)爆速(m/s)殉爆距离(cm)
膨化硝铵炸药岩石膨化硝铵炸药GB28286 -2012《工业炸药通用技术条件》露天及无可燃气和矿尘爆炸危险的地下爆破工程≥12≥3.2×103≥4
一级煤矿许用膨化硝铵炸药有可燃气和煤尘爆炸危险的爆破工程≥10≥2.8×103≥4
改性铵油炸药岩石改性铵油炸药露天及无可燃气和矿尘爆炸危险的地下爆破工程≥12≥3.2×103≥4
乳化炸药2号岩石乳化炸药露天及无可燃气和矿尘爆炸危险的地下爆破工程≥12≥3.2×103≥3
二级煤矿许用乳化炸药有可燃气和煤尘爆炸危险的爆破工程≥10≥3.0×103≥2
震源药柱乳化震源药柱Q/KL 105《乳化震源药柱》中、低阻抗地质条件地震勘探-≥4.2×103-
工业雷管电子雷管WJ 9085 -2015《工业数码电子雷管》用于起爆起爆能力要求:6号电子雷管应能炸穿4mm厚铅板,8号电子雷管应能炸穿5mm厚铅板,穿孔直径应大于电子雷管外径。其他规格电子雷管的起爆能力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2)硝酸铵及复合肥

公司生产的硝酸铵主要作为工业炸药的原材料,还可用于硝基复合肥生产、尿素硝酸铵溶液生产及医药和其他硝酸盐生产。硝基复合肥适用于温室大棚作物、喜硝态氮大田作物及花卉、果树、蔬菜、烟草、棉花等经济作物,特别适合于旱地作物施用,适用于弱酸性、中性及偏碱性等各类土壤,可用作基肥和追肥。公司生产的硝酸铵部分为公司的工业炸药和硝基复合肥生产提供配套,部分外销。公司现有硝酸铵产品性能和用途如下:

产品类别执行标准适用范围硝酸铵含量 (以干基计)(%)游离水含量(%)PH值
硝酸铵GB/T 2945-2017《硝酸铵》适用于工业炸药、化工、医药等领域≥99.5≤0.5或≤1.2≥4.5

公司现有复合肥产品性能和用途如下:

产品类别产品品种执行标准适用范围总养分(N+P2O5+K2O)质量分数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的百分率水分的质量分数
硝基复合肥N-P、N-K、N-P-K及中微量元素复合肥等品种GB/T 15063-2009《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广泛适用于温室大棚作物、喜硝态氮大田作物及花卉、果树、蔬菜、烟草、棉花等经济作物,特别适合于旱地作物施用,适用于弱酸性、中性及偏碱性等各类土壤,可用作基肥和追肥。≥25.0 (低浓度)≥40≤5.0
≥30.0 (中浓度)≥50≤2.5
≥40.0 (高浓度)≥60≤2.0

(3)合成氨

公司生产的合成氨是化工行业的源头,可广泛应用于氨水、双氧水、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尿素、硝酸铵等产品的生产。

产品类别执行标准适用范围含氮量(%)残留物(%)
合成氨GB/T 536-2017《液体无水氨》适用于化工原材料、医药等领域≥99.0≤1.0

(4)工程爆破服务

公司目前在湖北、宁夏、贵州、山东、新疆、辽宁等地拥有从事工程爆破业务的子公司,上述子公司主要在其省内为公路、铁路、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及矿山开采等提供工程爆破服务。

(5)建筑石料

公司目前生产的石料产品主要以不同规格型号的碎石组成集料的形式用于水泥、沥青、碎石稳定土等各类混凝土和稳定材料中;用于道路、桥梁、隧道、堤坝河岸等建筑工程的辅助工程中;同时可以以装饰材料的形式应用于各类建筑工程和带有美化效果的场合以及用于石灰石等的生产。

(6)纳米碳酸钙

公司目前生产的纳米碳酸钙主要为硅酮胶、汽车胶和光伏胶专用的活性纳米碳酸钙,具有白度高、比表面积大、活性好、吸油值稳定等特点,以及良好的触变性、分散性、可控可调的胶体流变性能。公司生产的纳米碳酸钙主要性能指标如下:

产品类别执行标准适用范围CaCO3含量(%)平均粒径(nm)晶粒度(nm)比表面积(m2/g)
纳米碳酸钙GB/T 19590-2011《纳米碳酸钙》适用于纳米碳酸钙粉体材料≥80≤100≤100≥18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末2022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1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总资产7,463,096,757.897,463,057,067.427,463,556,991.81-0.01%6,809,728,251.246,824,645,234.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71,387,453.531,434,553,784.081,434,506,055.169.54%1,288,301,089.981,300,756,965.27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1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3,778,757,833.203,405,945,794.863,405,945,794.8610.95%2,741,290,851.622,759,257,997.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5,350,930.61133,375,683.83133,331,555.9231.51%-407,144,873.34-394,688,998.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6,329,198.2458,825,462.4658,781,334.55199.97%-394,067,866.27-381,611,990.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8,934,555.96262,720,115.43262,720,115.4386.10%9,665,681.229,665,681.2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50.350.3528.57%-1.07-1.0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50.350.3528.57%-1.07-1.0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58%9.85%9.85%1.73%-26.91%-25.98%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根据解释16号问题一: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公司决定于2023年1月1日执行上述规定,并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对2022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对于2022年1月1日的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2022年1月1日相关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在2022年1月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如有)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784,306,846.55927,044,710.861,002,551,817.261,064,854,458.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351,047.0382,647,792.9757,697,269.795,654,820.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823,509.7479,426,768.6752,822,230.9621,256,688.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722,271.70131,762,268.7280,183,551.09235,266,464.45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0,118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7,914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5.28%59,792,6820质押29,896,300
邵兴祥境内自然人10.40%40,701,86430,526,398不适用0
邱莉莎境内自然人1.10%4,318,7180不适用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00%3,917,2040不适用0
邱利华境外自然人0.94%3,684,3000不适用0
罗春莲境内自然人0.93%3,656,1590不适用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86%3,350,9750不适用0
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纽富斯多策略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60%2,353,2270不适用0
蔡兴忠境内自然人0.59%2,303,9000不适用0
陈献贤境外自然人0.55%2,161,471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第二大股东邵兴祥先生与第一大股东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荆集团”)于2021年5月31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该协议约定邵兴祥及其继承人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行使对公司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事项的提案权、表决权)时,均将作为中荆集团的一致行动人,与中荆集团协商一致意见,如与中荆集团意见不一致时,均按照中荆集团的意见行使其权利。公司未知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1.股东罗春莲通过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3,656,159股股份。 2.股东蔡兴忠通过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911,200股股份。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本报告期新增/退出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增00.00%3,350,9750.86%
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纽富斯多策略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新增00.00%2,353,2270.60%
陈献贤新增00.00%2,161,4710.55%
王维森退出00.00%00.00%
广东展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展麟价值精选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退出00.00%262,7000.07%
刘卫退出00.00%1,886,0880.48%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国资主管部门批准。公司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5,000.00万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17,371,650股。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21号)。2024年4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股票登记结果文件,公司已向21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08,556,83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999,994.56元,扣除发行费用11,976,981.1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8,023,013.43元。本次新增股份于2024年4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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