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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坚科技:关于2020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1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为减少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及为了锁定成本,降低财务费用,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拟将开展金额不超过4,200万美元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对公司向相关业务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公司产品油锯、绿篱机、割灌机等系列主要出口欧美等市场,营业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主要采用美元外币进行结算,同时,公司产品的部分进口原料采购主要采用美元结算,业务部门在商务报价时,已经对未来收付款日的远期汇率进行了预计并作为谈判依据。

为了锁定成本,减少部分汇兑损益,降低财务费用,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拟利用金融衍生品交易对上述业务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在外币兑人民币汇率波动的情况下,减少对公司营业利润的影响。

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金融衍生品工具可以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包括证券、指数、汇率、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以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

金或担保、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人民币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括货币掉期和利率掉期)和货币互换业务等。

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及预计占用资金来源

1、业务规模

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拟开展金额不超过4,200万美元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金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和选择合作金融机构。

2、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

四、风险分析

1、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在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金融衍生品投资合约汇率和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和利率的差异将产生投资损益。

2、信用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一方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延期交割风险:公司根据现有业务规模以及回款期进行收汇预测。实际经营过程中,市场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将会导致该公司业务规模、回款期和预测有偏差,产生延期交割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对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具体负责公司衍生品投资事务。财务部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等专业人员拟定衍生品投资计划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同时,公司审计部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进行合规性监督检查;负责分析公司的经营状况、事业计划完成等情况,并以此为依据对金融衍生品交易必要性提出审核意见,根据管理要求及时提供损益分析数据及风险分析。

3、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实际出口业务,其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的预测量。

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七、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是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减少因汇率和利率波动频繁带来的汇兑损益和财务费用,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已就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减少因汇率和利率波动频繁带来的汇兑损益和财务费用,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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