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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柏龙: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对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该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的内容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

柏堡龙公司实控人陈伟雄、陈娜娜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总调查字 200519 号、稽总调查字 200518 号)。因其涉嫌操纵公司股价,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由于立案调查尚未结案,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结果对柏堡龙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

二、董事会意见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表示理解与认可。公司认为审计报告充分揭示了公司面临的风险,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实际状况。我们将努力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尽早消除保留非标涉及的事项,并将积极采取措施改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四、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就相关事项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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