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贵部《关于对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59号)已收悉,关注函关于柏堡龙公司存货的真实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计算过程的合理性,需要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我们对此非常重视,对已执行的审计程序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核查结果答复如下:
一、截至关注函答复日我们已执行监盘程序:
2021年1月1-2日,我们根据企业提供的存货清单,分组对柏堡龙公司存货执行了监盘程序。
根据企业提供的存货清单,柏堡龙公司的存货主要由以下部分构成:
1、母公司存放于普宁工业楼、综合楼、租用仓库(物流中心)的服装原材料、辅料、纱线、在产品-裁床、在产品-车缝车间、产成品。
2、母公司存放于普宁工业楼、综合楼、租用仓库(物流中心)的防疫物资原材料、辅料和产成品。
3、母公司少量存放于外单位的委外加工原材料。
4、子公司存放于深圳和普宁的成品服装。
经执行监盘、抽盘程序,我们确认现场实物与企业提供的存货清单数量相符,产品性状未见异常。
二、核查结论
我们已经于2021年1月1-2日执行了存货监盘程序,但截至关注函答复日我们尚未取得2020年度全年存货收发存资料、采购及销售审批流程、相关合同、
发票、出入库单等资料,尚未对重要存货执行计价测试、成本核查等审计程序;尚未核查具体供应商的有关信息。综上,截至关注函答复日,我们仅能确认企业已提供的盘点清单的存货,在2020年12月31日的存在性,对其完整性、准确性和权利与义务暂时无法确认。
企业于2021年3月5日提供了存货项目预计计提减值准备的计算过程,但由于上述资料尚未完备, 我们对存货成本尚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计算存货可变现净值尚未取得确凿的证据,暂时无法核查其合理性。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丽红(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白新盈
中国?北京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