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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堡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2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堡龙”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柏堡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了认真、审慎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查阅了董事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等相关文件,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8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6年10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0,698,20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2.20元。公司共募集资金988,482,168.80元,扣除发行费用10,904,601.3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77,577,567.4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31056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概况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和股东收益。

2、投资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4、投资期限: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投资决议期限:自董事会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6、决策程序:此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后实施。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及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审慎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三)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授权公司财务总

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一年内滚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

(二)监事会的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指引2号文的相关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王攀 王尚令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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