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监管函【2021】第 22 号
钟建军: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7日披露2020年业绩快报,你作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在公司2020年业绩快报披露前十日内买入公司股票77,300股,金额2,877,337元。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3.1.8条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8.14条的规定。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提醒你: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