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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弘药业:二〇二〇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2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0-133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21日(星期一)14:00开始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528号成都尊悦豪生酒店。

3、 会议召开与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柯尊洪先生

6、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7、 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8人,代表股份652,609,4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0.816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592,044,1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244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60,565,2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721%。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60,907,9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0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42,6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60,565,2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72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各项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652,541,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7%;反对67,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840,4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1%;反对67,5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541,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7%;反对67,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840,4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1%;反对67,5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2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541,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7%;反对67,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840,4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1%;反对67,5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541,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7%;反对67,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840,4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1%;反对67,5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4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541,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7%;反对67,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840,4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1%;反对67,5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541,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7%;反对67,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840,4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1%;反对67,5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6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541,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7%;反对67,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840,4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1%;反对67,5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7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604,2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5,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90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4%;反对5,2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541,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7%;反对67,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840,4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1%;反对67,5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9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541,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7%;反对67,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840,4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1%;反对67,5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10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541,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7%;反对67,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840,4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1%;反对67,5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关于公司<二〇二〇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541,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7%;反对67,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840,4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1%;反对67,5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4:《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604,2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5,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90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4%;反对5,2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604,2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5,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90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4%;反对5,2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6:《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541,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7%;反对67,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840,4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1%;反对67,5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541,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7%;反对67,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840,4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1%;反对67,5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议案8:《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计划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604,2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5,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90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4%;反对5,2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9:《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604,2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5,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90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4%;反对5,2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1至6项议案、第8项、第9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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