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恩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6月25日13:30在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大工业园2号路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胜利先生提议召开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18日以专人送达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以协议方式受让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收购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更好地实现经营目标,增强其的综合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的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编号为2021-024的《关于以协议方式受让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