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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恩股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恩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国恩股份填写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

国恩股份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况,认真检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并重点对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公司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情况

兴业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相关资料、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看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底稿、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以及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方式,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国恩股份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恩股份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制定和运行的情况,保荐机构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签名):温国山、李圣莹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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