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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电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0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结合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包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事项,重点关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内部审计与监督、企业文化、人力资源、资金管理、销售与回款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研发管理、财务报告、信息系统、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及收款、采购及付款、重大投资及资产安全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具体内容如下:

1、 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在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层为主要框架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了各机构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批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等公司重大事项,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具备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工作经验。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积极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专业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帮助。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行使监督职能,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及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有效监督及检查。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含1名职工代表。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职权、监事会的召集与通知、决议等作了明确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并有效执行,有利于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及员工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规定了总经理职权、总经理办公会议、向董事会报告制度等内容。该规则的制定并有效执行,确保了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得以有效实施,提高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与风险防范能力。

2、 组织架构

公司设置的内部机构有:营销中心、研发中心、制造中心、行政中心、财务部、证券部、

投资部、内审部等。各部门按照独立运行、相互制衡的原则,通过相应的岗位职责,使各部门职能明确、权责明晰、能有效执行公司管理层的各项决策,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运行。

3、 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和资本运作进行研究和提出建议。公司制订了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发展战略制定、实施、评估和调整的执行流程,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4、 内部审计与监督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制定了审计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应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分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2 名为独立董事 ,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公司设有审计部,配备专职人员,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以及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监督和检查。审计部在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与指导下,依法独立开展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持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效的防范经营风险。

5、企业文化

公司秉承“安全、智慧、高效”的企业愿景,“科技标志企业兴衰,质量决定企业存亡”的经营理念,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培育员工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凝聚力。公司鼓励员工勇于创新和加强职业修养,为各类人才提供广阔的事业发展空间、优良的成长环境,使每一位有能力、有事业心的员工都能在公司发挥自己的能力,实现自我价值。

6、人力资源

公司成立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立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同时公司设有人力资源部,并制定了系统的员工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员工招聘、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奖惩、培训、考勤、离职等方面,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保证公司人力资源的稳定和各部门对人力资源的需求,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7、资金管理

公司制定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购买理财产品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了资金的使用范围,对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以确保各类业务按程序进行,形成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确保公司资金使用符合合理性、效率性、安全性的原则,为公司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8、销售与回款管理

公司制定了《产品销售内部控制基础》、《客户合同管理办法》、《应收款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销售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不断完善销售与收款业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销售、发货、收款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定期与客户核对往来款项,加强对销售合同审批、实施、回款业务的控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销售策略,促进市场占有率的提升,并且加强客户售后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确保实现销售目标。

9、采购与付款管理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供应商行为规范及处理指引》等制度,明确了供应部与其它职能部门的权责及相互制约措施,在询价与确定供应商、采购审批、合同签订、供方评价、款项支付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加强了管控力度,有效防范了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实现采购降本目标,确保各项采购满足公司经营需要。

10、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出入库及贮存管理办法》、《仓库盘点管理办法》、《外协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建立了存货检验、入库、出库、保管、处置和盘点等管理控制流程,明确各相关岗位的责任及相互制约的措施。同时,供应部定期与外协单位核对物资数量,加强委托加工物资的管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取得、管理、转移和处置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使用部门与财务部门定期进行盘点,确认固定资产的数量和使用状态,确保固定资产价值的准确性。

11、投资管理

为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建立了较科学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实行重大投资决策的责任制度,加强了投资项目的立项、评估、决策、实施、管理、收益、投资处置等环节的管理。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偏离投资政策和程序的行为。

12、研发管理

为确保产品能满足目标市场的需求,保证科技成果的领先水平,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鼓励研发创新,紧跟前沿技术成果转化,积极参与标准编制工作,健全研发体系认证。公司对产品研发进度、质量、资源配置进行有效规划和监督,科学制订研发计划,强化研发全过程管理,并与国内知名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合和关系,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13、财务报告

公司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管理的需要,制定了符合公司实际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业务处理、财务报告编制与审核,确保了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内

部控制在各重大方面已经具备较好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对规范公司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监督、保障财务数据准确、防止错弊提供了有力保障。

14、信息系统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备的信息系统,合理确定了信息系统人员的责任分工,确保各服务器等关键信息设备的安全运行,为信息系统的正常、有效运行提供了有效的保证。公司针对可疑的不恰当事项和行为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机制,使管理层就员工职责和控制责任能够进行有效沟通。组织内部沟通的充分性使员工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与客户、供应商、监管者和其他外部人士进行有效沟通,使管理层面对各种变化能够及时采取适当的行动。

15、关联交易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人的范围、关联方交易的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认定、定价原则、审议程序、回避表决、信息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保证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16、对外担保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程序、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对外担保的管理程序、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等,以防范潜在风险,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17、信息披露

公司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重大事项的范围和内容,以及重大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明确规定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息披露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证券部门负责对外信息披露事务,公开披露的信息在履行审批程序后通过公告、新闻发布会、新闻报道、展览、广告、网站等各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广泛深入的信息沟通,合理保证投资者的知情权。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内部管控制度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 定性标准

① 重大缺陷: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② 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③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 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5%但小于10%,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5%但小于10%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① 重大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② 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

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③ 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另外,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① 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企业未能达到预期目标;②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出现重大安全生产或环境污染事故;③ 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技术人员纷纷流失;④ 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⑤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⑥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2)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5%但小于10%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税前利润营业收入的1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5%但小于10%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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