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466号)以及《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5亿元的公司债券,扣除与发行有关的承销费用600.00万元后,2017年10月27日,公司收到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汇入的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49,4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署《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项目的主办人员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可豁免提交董事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对以下专项账户进行销户,并将结余资金(含利息收入)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存储方式 | 注销前余额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岭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岭支行 | 39150188000047307 | 活期存款 | 12,403.61 |
合计
合计 | 12,403.61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专户的注销手续,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署《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报备文件
1、《中国光大银行撤销单位银行账户/解约申请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