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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菱股份: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1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3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08人调整为107人;

?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145.00万份调整为1,115.00万份。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5月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仝小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3、2022年5月8日至2022年5月17日,公司通过官网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1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6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关于调整事项的说明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108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位激励对象因自身原因自愿放弃其所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30.00万份,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145.00万份调整为1,115.00万份,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08人调整为107人。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

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激励计划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成就;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符合《上市规则》《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6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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