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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索菱: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17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0年3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50;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0年3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安乐社区关口二路15号智恒产业园19栋2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盛家方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5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计64,440,91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793%,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7,778,4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3285%;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共4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6,662,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50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派律师付依致、黄竹桢到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方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47,778,410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16,471,300票;反对56,800票;弃权134,400票。

表决结果:同意64,249,7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票的

99.7033%;反对5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1%;弃权13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47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525%;反对5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09%;弃权13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6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付依致律师、黄竹桢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3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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