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 适用对象:在任期内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
日止。
三、 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如下:
姓名 | 职务 | 2019年税前薪酬(万元) |
肖行亦 |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135.36 |
邹毅 | 财务总监 | 21.68 |
钟贵荣 | 董事会秘书(离任) | 13.11 |
吴文兴 | 副总经理(离任) | 17.37 |
邓庆明 | 副总经理(离任) | 9.56 |
四、 支付方式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五、 其他规定
1、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所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上述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4、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5、本方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发生分歧时,按有利于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解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