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黛科技”、“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蓝黛科技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12号)核准,公司向12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4,137,8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7.9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6,429,998.00元,扣除与各项发行有关的费用计人民币7,749,186.60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8,680,811.40元。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康华事务所”)于2023年01月29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重康会综报字(2023)第52-1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924.18万元(不包括扣除的与各项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74.92万元(不含税)),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382.19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3,326.09万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1、募集资金净额 | 57,868.08 |
2、募集资金使用 | 44,924.18 |
(1)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利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不包含所置换的发行费) | 26,387.55 |
(2)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 18,536.63 |
3、募集资金的增加(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 382.19 |
4、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13,326.09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三方协议签署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指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集中管理,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2023年02月01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重庆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孙公司重庆宣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蓝黛科技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 | 31200101040023420 | 补充流动资金 | 31.38 |
重庆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 | 114481538492 | 新能源汽车高精密传动齿轮及电机轴制造项目 | 10,039.73 |
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安支行 | 764076590376 | 车载、工控触控屏盖板玻璃扩产项目 | 0.13 |
重庆宣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 | 50050118360000003579 | 3,254.85 | |
合计 | 13,326.09 |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等累计净收入382.50万元,手续费累计净支出0.31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均未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2023年02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28,109.77万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包含未到期的票据支付额人民币2,363.50万元,该等票据支付额需待票据到期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意见。康华事务所对公司截至2023年02月14日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3年02月17日出具了“重
康会综报字(2023)第75号”《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6,562.47万元,实际置换金额少于可置换额度1,547.30万元的原因为:相应票据到期后公司于2023年08月14日置换,滞后于可置换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0日,公司发现后已于2023年08月31日转回。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按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误划转112.17万元,其中100万元为工作人员拟从基本户划转时误选择了同一开户银行的募集资金账户,于当天及时转回;另有误划转12.17万元于次月进行转回。
就上述募集资金误划转及滞后置换相关情况,公司在自查中发现后及时告知保荐机构,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及时整改,公司已及时将前述资金全部转回至募集资金账户。保荐机构已要求、督促公司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学习和执行力度,并就募集资金规范使用事项组织公司开展培训、充分提示。公司已加强学习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和相关规定,后续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核查频率及培训力
度,杜绝该类事项再次发生。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康华事务所对《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康华专审B(2024)A15号)。报告认为,蓝黛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蓝黛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蓝黛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会计师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蓝黛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的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保荐机构对蓝黛科技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爽 李凯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24年3月28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7,868.0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4,924.1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4,924.1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新能源汽车高精密传动齿轮及电机轴制造项目 | 否 | 37,300.00 | 37,300.00 | 27,442.86 | 27,442.86 | 73.57% | 2024年 06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车载、工控触控屏盖板玻璃扩产项目 | 否 | 11,700.00 | 11,700.00 | 8,528.52 | 8,528.52 | 72.89% | 2024年 06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8,868.08 | 8,868.08 | 8,952.80 | 8,952.80 | 100.9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7,868.08 | 57,868.08 | 44,924.18 | 44,924.18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合计 | 57,868.08 | 57,868.08 | 44,924.18 | 44,924.1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新能源汽车高精密传动齿轮及电机轴制造项目”、“车载、工控触控屏盖板玻璃扩产项目”尚在筹建中,补充流动资金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三)”相关内容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3,326.09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用等净额)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九)”中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