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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黛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柳青)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杜柳青)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黛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以来,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杜柳青,1975年12月出生,工学博士;历任重庆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机械工程系副主任,现任重庆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授。2023年10月18日起兼任蓝黛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任职后已按照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以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及建议,为公司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参加,其中现场出席会议1次,通讯方式参加会议2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本人对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了会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会议,主要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及内部审计部内审工作报告和内审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审查;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积极与审计机构就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计划等进行沟通,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联系,就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表、2023年年度报表审计等事项积极沟通,推进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发挥积极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任职期间,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管理等情况,督促公司规范化运作;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通过现场或通讯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管理层交流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通过到公司实地考察、参加会议、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积极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财务状况、信息披露情况、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了解公司运营动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考察了公司齿轮加工生产线、变速器生产线,并与公司技术中心相关人员进行了新能源汽车传动件高精加工、齿轮振动监测等方面的技术交流,以自身机械专业所长为公司建言献策。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结合专业知识,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讨论,独立客观地提出合理化意见及建议。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三季报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三季报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三季报的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二)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聘任朱俊翰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汤海川先生、牛学喜先生、王鑫先生、吕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牟岚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聘任牛学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前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廖文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前述聘任/解聘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3年11月15日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对任职期间前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情况进行审核,对离职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情形进行了审核,公司对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和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

四、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密切关注公

司经营及业务发展情况、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提高。

2024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以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同时,不断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杜柳青

2024年0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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