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黛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08月0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08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0号公司办公楼50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英博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