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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形股份:2021-033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5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审议及相关情况

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56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原则,按最新股本总额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且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3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070泰豪集团有限公司
201*****564陈晓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5月21日至登记日2021年5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大道北侧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袁伟峰

咨询电话:0563-4150393

传真电话:0563-4150330

七、备查文件

1、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确认公司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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