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8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1月1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詹谏醒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认真审议了会议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关于《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按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部分的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155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98,43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96,995,362股的0.35%。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9年11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内容详见2019年11月1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杨建林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