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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材料:关于豁免股东自愿性公司股份锁定承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12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1-083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豁免股东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申请豁免的承诺为公司股东久立特材在购买公司股份时作出的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在标的股票购买期间及完成购买之日起3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标的股票。

2、久立特材持有公司股份3,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7%,本次申请豁免所持公司3.20%股份的自愿性锁定承诺,其持有的另外5.67%公司股份仍履行承诺。

3、本次豁免久立特材所持公司3.20%股份的自愿性锁定承诺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久立特材将回避表决。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立特材”)提交的《关于申请豁免所持部分股份自愿性锁定承诺的函》,其向公司申请豁免所持公司3.20%股份的自愿性锁定承诺。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股东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同意豁免久立特材所持公司3.20%股份的自愿性锁定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诺概述及履行情况

久立特材于2019年6月及2019年11月,通过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方式合计购买公司股份3,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7%,并承诺:在标的股票购买期间及完成购买之日起3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

截至本公告日,久立特材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申请豁免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豁免承诺的原因

因久立特材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及在建、在研项目的持续推进,其在综合考虑管理、业务、资金等方面后,向公司提交了《关于申请豁免部分所持股份自愿性锁定承诺的函》,申请豁免所持公司3.20%股份的自愿性锁定承诺,并拟在豁免承诺后通过出售股份增加运营资金,为未来投资及研发项目提供充分的资金支持,集中优势资源支持主业发展,优化高端化和差异化战略布局,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长远发展。

2、本次申请豁免承诺的内容

本次申请豁免承诺的内容为:在标的股票购买期间及完成购买之日起3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本次豁免久立特材所持公司1,300万股股份的自愿性锁定承诺,占公司总股本的3.20%,其持有的另外2,300万股公司股份仍履行承诺,占公司总股本的5.67%。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股东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同意豁免久立特材所持公司3.20%股份的自愿性锁定承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2、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股东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豁免久立特材所持

公司3.20%股份的自愿性锁定承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豁免久立特材所持公司3.20%股份的自愿性锁定承诺事项。

3、经审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本次豁免久立特材所持公司3.20%股份的自愿性锁定承诺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豁免久立特材所持公司3.20%股份的自愿性锁定承诺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豁免久立特材所持公司3.20%股份的自愿性锁定承诺事项。

4、本次豁免久立特材所持公司3.20%股份的自愿性锁定承诺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久立特材将回避表决。

四、本次豁免的依据

公司股东久立特材本次申请豁免所持公司3.20%股份的自愿性锁定承诺不属于法定承诺,系其在购买公司股份时作出的自愿性承诺。此次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定,久立特材提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豁免所持公司3.20%股份的自愿性锁定承诺事项。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豁免久立特材所持公司3.20%股份的自愿性锁定承诺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合法权益。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申请豁免所持部分股份自愿性锁定承诺的函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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