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兴江先生函告,获悉因“2012 年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2升华债”)已提前兑付,高兴江先生为“12升华债”提供增信质押的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名称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 股数(股) | 质押 开始日期 | 质押 解除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解除质押理由 |
高兴江 | 是 | 32,400,000 | 2016年1月4日 | 2018年11月28日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 | 17.18% | 担保之债务已清偿 |
合计 | - | 32,400,000 | - | - | - | 17.18% | -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高兴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8,862.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40%;高兴江先生累计质押股份9,200万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48.77%,占公司总股本的25.56%。
二、备查文件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