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
为 186,70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8625%。
2、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1 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兴江先生。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20 号)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5 月首次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00 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永兴特种不锈
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5]196 号)同意,公司
股票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
本为 15,000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20,000 万股。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
本 20,0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2016 年 6 月 20
日,此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20,000 万股变更为 36,000
万股。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36,000 万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
为 18,670.5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1.8625%。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高兴江先生。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具体内容如下: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兴江承诺:
1、关于本人所持股份公司股票锁定期限的承诺
(1)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
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2)若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股份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 或者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承诺持有股
份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2、关于减持股份公司股票的承诺
(1)在本人所持的股份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 累计减持不超过本人所持
股份公司股份总额的 20%, 且该等减持不得影响本人对股份公司的控制权;
(2)在本人所持股份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 本人减持股份公司股票时的
减持方式应符合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
(3)若本人于承诺的持有股份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公司股
票, 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若公司股票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 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本人将在减持股份公司股票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时做出
《关于在增持期间和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承诺》,具体内容如
下:
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本次增持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及法定期间内不减持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前述承诺,
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
公司上市资金的情形,也未发生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二)。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86,70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8625%。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 1 名,为自然人股东高兴江先生。
(四)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解除限售
序 股东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
后承诺自愿不 备 注
号 全称 股份总数 限售数量
予减持数量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
1 高兴江 186,705,000 186,705,000 149,364,000 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所持
122,90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
说明:
1、根据股东《首发股份减持承诺》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等有关规定,高兴江先生减持股份公司股票时将按照规定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2、高兴江先生所持股份中 122,90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解
除限售后,所冻结的股份保持冻结状态不变,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可上市流通。
3、根据《首发股份限售承诺》,本次可解除首发限售股份数量为 186,705,000
股;根据《首发股份减持承诺》,本次解除限售后高兴江先生承诺自愿不予减持股份
数量为 149,364,000 股。
4、高兴江先生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董事会将随时关注其减持情况,
督促提醒其严格遵守作出的各项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
况。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变动数 本次解除限售 解限后占公司
前数量 后数量 总股本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20,289,336 -45,236,775 175,052,561 48.6257%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33,584,336 141,468,225 175,052,561 48.6257%
首发前限售股 186,705,000 -186,705,00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9,710,664 45,236,775 184,947,439 51.3743%
三、总股本 360,000,000 - 360,000,000 100%
说明:
高兴江先生持有公司首发前限售股 186,705,000 股,自 2017 年 12 月 28 日股份
增持计划实施以来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919,300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 188,624,300 股;本次解除限售后,由于高兴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
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增加高管锁定股数量为 141,468,225 股,增加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数量为 45,236,775 股。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
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股东承诺;截至
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有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
荐机构对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