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部分会计处理方法做了具体解释。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等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及财政部于202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调整至营业成本。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不会对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已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对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了追溯,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元
报表项目
报表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调整前) | 2020年12月31日(调整后) | 调整金额 | |||
合并报表 | 母公司报表 | 合并报表 | 母公司报表 | 合并报表 | 母公司报表 | |
营业成本 | 51,349,241.45 | 28,365,334.51 | 51,676,151.70 | 28,692,244.76 | 326,910.25 | 326,910.25 |
销售费用 | 157,981,226.82 | 157,555,951.20 | 157,654,316.57 | 157,229,040.95 | -326,910.25 | -326,910.2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0,049,480.73 | 9,332,549.96 | 60,376,390.98 | 9,659,460.21 | 326,910.25 | 326,910.2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6,508,526.08 | 172,278,007.41 | 186,181,615.83 | 171,951,097.16 | -326,910.25 | -326,910.25 |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