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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更新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24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 年 04 月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樊献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亚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李亚鹤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6,670,903.32              39,031,223.13                     19.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4,703,240.67              11,009,299.64                     33.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4,306,131.27              10,743,317.50                     33.16%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3,256,079.64              19,529,837.97                     -32.1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41                    0.2202                      33.5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941                    0.2202                      33.5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02%                     3.58%                       1.44%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712,738,558.58             435,588,209.40                     63.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02,410,909.56             285,570,168.89                     110.9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85.0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480,038.57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0,000.0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9,561.64
减:所得税影响额                                                           72,005.79
合计                                                                      397,109.4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8,042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3.82%            29,250,000               29,250,000
立兴实业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23.60%            15,750,000               15,750,000
云南惠鑫盛投资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7.49%              5,000,000                   5,000,000
司
李东璘                   境内自然人                   0.13%                  86,1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交银施罗德周期
                         境内非国有法人                0.11%                 74,448
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易方达 50 指
                         境内非国有法人                0.11%                 74,444
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东方保本混
                         境内非国有法人                0.11%                 74,444
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 境内非国有法人                    0.11%                 74,444
证券投资基金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鑫发优选灵活配 境内非国有法人          0.11%                 74,444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绝对收益策
                       境内非国有法人        0.11%                 74,444
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李东璘                                                                              86,1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周期回
                                                                                    74,448
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易方达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74,444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保本混合
                                                                                    74,444
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
                                                                                    74,444
券投资基金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鑫发优选灵活配置
                                                                                    74,444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绝对收益策略
                                                                                    74,444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新回报灵活配置混
                                                                                    74,444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国有企业
                                                                                    74,444
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量化中小盘股票型
                                                                                                         74,444
证券投资基金
                                             1、前三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2、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表项目        期末余额(或本期金额) 期初余额(或上年同期金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额)
货币资金                              371,610,955.61          92,416,844.06        302.10% 2015年3月募集资金到账,导致货币资金增幅较大。
其他应收款                               1,091,763.72           748,679.03          45.83% 本期新增备用金和押金。
其他流动资产                              152,190.63            111,818.46          36.11% 本期尚未取得并认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1,499.06            162,965.29          42.05%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
短期借款                                                      30,000,000.00       -100.00% 本期归还了到期的短期借款并支付了利息。
应付账款                               17,560,381.43          25,581,834.49        -31.36% 本期支付工程及设备尾款。
应付职工薪酬                             5,389,790.37          8,942,998.38        -39.73% 本期支付上年末的效益工资。
应付利息                                                           50,000.00      -100.00% 本期归还了到期的短期借款并支付了利息。
其他应付款                             15,976,175.92           9,969,863.46         60.24% 本期增加了保证金和尚未支付的与上市相关的费用。
股本                                   66,750,000.00          50,000,000.00         33.50% 2015年3月IPO发行新股。
资本公积                              289,807,771.16           4,420,271.16       6456.33% 2015年3月IPO发行新股。
财务费用                                  339,834.14             -79,952.47       -525.05% 本期支付短期借款利息,上年同期无短期借款。
营业外收入                                480,038.57            312,920.16          53.41% 本期由递延收益转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256,079.64          19,529,837.97        -32.12% 本期销售和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及收到的其他现金有所减
                                                                                          少,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给职工的现金流出有所增长
                                                                                          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6,497,500.00                       -              2015年3月募集资金到账。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
                                                              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
                                                              公司所持股份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股份公司股票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                                                    2014 年 03 月 25 日    36 个月      正常履行
                                                              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15 年 9 月
                                                              24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股份公司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四、 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份限售承 立兴实业有限公 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直接2014/4/15                            2016-03-24    正常履行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诺             司;云南惠鑫盛投 和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所持股份
               资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股份公司股票
                              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股份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
                              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股份减持承 昆明群星投资有 基于对发行人未来良好的经营、发展信心,并为了持续分享发行人未来的发展成 2014/4/15             2020-03-24      正常履行
诺             限公司         果,本公司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将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
                              公司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10%。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提前通知发行人并
                              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股份减持承 立兴实业有限公 基于对发行人未来良好的经营、发展信心,并为了持续分享发行人未来的发展成 2014/4/15             2018-03-24      正常履行
诺             司;云南惠鑫盛投 果,本公司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资有限公司     将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
                              公司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25%。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提前通知发行人并
                              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关于同业竞 昆明群星投资有 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并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龙津药业相同 2010-05-26              长期            正常履行
争、关联交 限公司             或相似的业务,并未拥有从事与龙津药业可能产生同业竞争企业的任何股份或在
易、资金占用                  任何竞争企业有任何权益;将来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龙津药业相竞
方面的承诺                    争的业务,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收购竞争企业,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
                              提供任何业务上的帮助或支持。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
                              龙津药业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上述承诺在本公司对龙津药业拥有由资本因素或非资本因素形成的直接或间接
                              的控制权或对龙津药业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关于同业竞 昆明群星投资有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公司及其他经济组织 2010-10-25             长期            正常履行
争、关联交 限公司             不存在占用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资金的情况。
易、资金占用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公司及其他经济组织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将不
方面的承诺                    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股份公司之资金,且将严格遵守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与本公司发生除正常业务外
                              的一切资金往来。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3、如果股份公司因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公司及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发
                           生的相互借款行为而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本公司愿意对其因受罚所产生的经济
                           损失予以全额补偿。
IPO稳定股价 昆明龙津药业股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自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4/4/15         2018-03-24      正常履行
承诺        份有限公司     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当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本公司将及时
                           采取以下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本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前述条件发生后,公司将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股价稳定预案,提出稳定
                           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
                           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本公司将按以下顺序实施以下股价稳定措施:
                           (1)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第一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
                           下,本公司控股股东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星投资”)将在10日内
                           提出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在获得批准后群星投资将通
                           知本公司具体方案,并由本公司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在本公司披露控股股东
                           增持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群星投资将按照具体方案开始实施增持股份计划。
                           如果一年内多次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群星投资均按照以上程序履行
                           增持股份义务。但如果在单一会计年度控股股东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已达到
                           其上一年度从本公司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的50%,群星投资将不再具有继续履行
                           增持股份的义务。
                           (2) 公司回购股票
                           第二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在控股股东履行完增持股份的义务后,如果本公司股
                           票价格仍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本公司将在该条件达成之日起
                           10日内召开董事会,依法作出实施回购股票具体方案的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
                           准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回购股票具体方案后,本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及
                           通知债权人等义务,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方案中的规定履行回购股票义务。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但如果在单一会计年度本公司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金额已达到公司上一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本公司将不再具有继续履行回购股
                          票的义务。
                          (3)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第三选择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本公司履行
                          完回购股票的义务后,如果公司股票价格仍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该条件达成之日起10日内开始增
                          持公司股票。但如果在单一会计年度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用于
                          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金额已达到其上一会计年度薪酬总额的50%,董事(不含独立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不再具有继续履行增持公司股票的义务。本公司承诺:
                          在新聘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将确保该等人员遵守上述预
                          案的相关规定,并签署相应的书面承诺函。
                          3、股价稳定方案的约束措施
                          若公司控股股东群星投资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其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本公司全体股东道歉,并
                          停止从本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采取
                          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如因未履行股份增持义务造成本公司或其
                          他投资者损失的,其将向本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若本公司未采取回购股票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全体股东道歉,因未能履行回购股票义务造成
                          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若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
                          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全体
                          股东道歉,并停止从本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将停止从本
                          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稳
                          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如因未履行股份增持义务造成本公司或投资者损失
                          的,将向本公司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承诺   昆明群星投资有 一、龙津药业已根据(2003)云高民三终宇第48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履 2015-01-06        长期            正常履行
           限公司         行了义务,且龙津药业不存在继续侵权的行为。
                          二、截至本承诺书出具之日,龙津药业不存在专利侵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侵权案件。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三、若承诺人上述承诺不实,龙津药业因在专利侵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
                          被认定为侵权而产生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补偿等法律责任,则全部的经济赔偿、
                          补偿的法律责任由承诺人全额承担。
                          四、本承诺书壹式壹份,自承诺人签章之日起生效,为不可撤销、不可更改的承
                          诺。
其他承诺   昆明群星投资有 对于本公司以前未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事项的承诺:“对于该等可能存在的被追缴 2011/11/8         长期            正常履行
           限公司;立兴实业 社保(含利息)及被处罚款的风险,公司全体股东承诺:“如因有关员工或有关
           有限公司;云南惠 主管部门追缴公司未缴纳的社保(含利息)及有关主管部门对公司进行处罚,其
           鑫盛投资有限公 将按照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承担所有未缴纳的社保(含利息)及罚款,或对公
           司             司作出充分和足额的补偿以避免公司因支付社保(含利息)及罚款可能产生的任
                          何损失,并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本公司以前未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事项的承诺:“对于该等可能存在的
                          被追缴住房公积金(含利息)及被处罚款的风险,公司全体股东承诺:如因有关
                          员工或有关主管部门追缴未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含利息)及有关主管部门对公司
                          进行处罚,其将按照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承担所有未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含利
                          息)及罚款,或对公司作出充分和足额的补偿以避免公司因支付住房公积金(含
                          利息)及罚款可能产生的任何损失,并承担连带责任。”
其他承诺   昆明群星投资有 如税费主管部门追缴龙津有限引入境外股东香港立兴实业有限公司前依照国家 2015-01-06          长期            正常履行
           限公司         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税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所享受的税费优惠,昆明群星投
                          资有限公司将承担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被追缴的税费、滞纳金及罚款
                          等,或对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充分和足额的补偿以避免昆明龙津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因支付税费、滞纳金及罚款等可能产生的任何损失。
其他承诺   昆明龙津药业股 将严格履行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2014/4/15        长期            正常履行
           份有限公司     若相关承诺未能履行(含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及违反承诺事项)的,将
                          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及时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交股东大会审
                          议;
                          (2)如因本公司未履行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其他承诺   昆明群星投资有 将严格履行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2014/4/15        长期            正常履行
           限公司;立兴实业 若相关承诺未能履行(含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及违反承诺事项)的,将
           有限公司;云南惠 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鑫盛投资有限公 (1)本公司及时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
           司             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道歉;
                          (2)本公司将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
                          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3)本公司因违反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4)本公司如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
                          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发生之日起,本公司停止从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
                          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公司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或继续履
                          行承诺并实施完毕为止。
其他承诺   昆明龙津药业股 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2014/4/15         长期            正常履行
           份有限公司     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公司
                          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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