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
大华核字[2024]0011006914号 |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目录 | 页次 | ||
一. | 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 1-2 | |
二. |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 1-3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100039]电话:86(10)58350011传真:86(10)5835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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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
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6914号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龙实业”)编制的《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世龙实业责任包括:(1)识别前期会计差错,对已识别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适当的更正处理,确保更正后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地列报和披露相关信息;(2)真实、准确地编制并披露《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世龙实业管理层编制的《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发表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鉴证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执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前期重大差错
大华核字[2024]0011006914号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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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检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我们认为,世龙实业编制的《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世龙实业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四.对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专项鉴证报告仅供世龙实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与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相关的信息使用,未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李峰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杨七虎 | |||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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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龙实业、本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赣处罚字〔2024〕1号)(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告知书”)。本公司已对行政处罚告知书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现将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一、前期重大差错更正的原因
(一)行政处罚告知书的相关内容2019年至2020年期间,世龙实业全资子公司江西世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龙供应链)通过与相关客户开展无实物流转、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其中: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166,854,566.94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收入的9.02%,虚增营业成本161,122,864.90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成本的8.65%,导致虚增利润总额5,731,702.04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9.09%;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146,753,276.18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收入的9.34%,虚增营业成本134,969,145.23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成本的8.73%,导致虚增利润总额11,784,130.95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6.62%。上述情形导致世龙实业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追溯调整说明世龙供应链在实施上述虚假贸易业务时,对上游供应商以预付货款方式支付采购款,对下游客户给与一定的账期后再收回货款,在款项未收回之前构成了对本公司资金的占用,销售款与采购款之间的利润系占用世龙供应链资金的利息收入。
1,2019年度追溯调整说明调减虚假贸易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166,854,566.94元、营业成本161,122,864.90元,由于前述虚假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涉及资金收付已完成,对于虚增利润涉及的现金流入5,731,702.04元作为营业外收入列支。2019年末以预付上游供应商货款方式占用世龙供应链资金58,640,000.00元,调增其他流动资产58,640,000.00元,调减预付款项58,640,000.00元。
虚假贸易业务涉及的资金流入175,992,640.00元,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重分类调整至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虚假贸易业务涉及的资金流出180,493,000.00元,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重分类调整至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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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的现金。
2,2020年度追溯调整说明调减虚假贸易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146,753,276.18元、营业成本134,969,145.23元,由于前述虚假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涉及资金收付已完成,对于虚增利润涉及的现金流入11,784,130.95元作为营业外收入列支。虚假贸易业务涉及的资金流入164,641,000.00元,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重分类调整至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虚假贸易业务涉及的资金流出92,709,999.70元,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重分类调整至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比较期间合并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本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19年度、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对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单位:元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重述前金额 | 更正金额 | 重述后金额 |
预付款项 | 101,768,566.99 | -58,640,000.00 | 43,128,566.99 |
其他流动资产 | 2,606,994.73 | 58,640,000.00 | 61,246,994.73 |
营业收入 | 1,849,512,179.25 | -166,854,566.94 | 1,682,657,612.31 |
营业成本 | 1,690,953,115.99 | -161,122,864.90 | 1,529,830,251.09 |
营业外收入 | 55,400.00 | 5,731,702.04 | 5,787,102.04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511,797,040.89 | -175,992,640.00 | 1,335,804,400.89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688,077.19 | 175,992,640.00 | 182,680,717.1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82,834,926.22 | -180,493,000.00 | 1,102,341,926.2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970,727.50 | 180,493,000.00 | 261,463,727.50 |
(二)对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单位:元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重述前金额 | 更正金额 | 重述后金额 |
营业收入 | 1,571,596,891.68 | -146,753,276.18 | 1,424,843,615.50 |
营业成本 | 1,398,727,502.99 | -134,969,145.23 | 1,263,758,357.76 |
营业外收入 | 73,214.33 | 11,784,130.95 | 11,857,345.28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96,262,220.90 | -164,641,000.00 | 1,031,621,220.9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171,469.23 | 164,641,000.00 | 171,812,469.2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78,536,813.69 | -92,709,999.70 | 885,826,813.9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106,037.96 | 92,709,999.70 | 129,816,03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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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比较期间母公司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上述前期会计差错事项对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盖章) |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