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相关条款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与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现场办公情况
2021年12月23日任职以后,本人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与公司高管分别进行了座谈,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界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情况,本人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2、积极了解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重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及时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3、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三、其他
2022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保持与公司高层的密切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积极、勤勉、谨慎、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平稳健康发展。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吴慈生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