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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煌钢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 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预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新收入准则进行列报和披露,资产负债表增加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项目。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审议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的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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