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19年8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安徽富煌电力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煌电科”)签订《成都融捷一期(A04D01E01E02)水电安装工程》、《成都融达3#4#产业配套水电安装(二)工程》、《阜阳职院B1-1学生西楼电气安装工程(二)》及《抱龙项目人防水电安装》,约定富煌电科向公司提供成都融捷一期(A04D01E01E02)水电、成都融达3#4#产业配套水电、阜阳职院B1-1学生西楼电气及抱龙项目人防水电的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交易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1,780,000.00元。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相关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该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于会前收到并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所要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议案及文件资料,了解了关联方基本情况、以往其与公司之间的交易定价原则及交易金额等。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属于日常性经营性活动,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此,我们对本次交易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朱 华 王玉瑛
吴 林 陈 青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