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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煌钢构:关于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05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6月3日,公司对共计88.5万股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部分已授予尚未解锁股票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因上述88.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其回购注销完成后对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每股分派金额、权益分派总额无影响。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议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注1】后336,325,8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2】;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1:截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公告日,公司证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为0股;

注2: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1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7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7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帐号股东名称
108*****125安徽富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7月2日至登记日:2019年7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巢湖市黄麓镇富煌工业园富煌钢构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叶景全、冯加广

咨询电话:0551-88562993 0551-88562919

传真电话:0551-88561316

六、备查文件

1、《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7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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