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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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5月21日上午9:30在公司1212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5月18日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潘呈恭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子公司重庆三圣投资有限公司与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碚支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为公司与三峡银行自2017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13日间产生的借款、商业汇票承兑合同业务提供担保,担保债权金额为人民币46,5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