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上午11点在公司1104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6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敏女士主持,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要求,有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相关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