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15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6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0】第 1-02447 号《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77,587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