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概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民化学”)拟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利民化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9,154,900.65元。公司决定利民化学向股东分配利润60,000,000.00元,占可供分配利润的50.3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持有利民化学100%股权,本次可取得分红款60,000,000.00元。利民化学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准则,上述分红款项将增加公司本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但不增加公司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对公司本年度整体经营业绩不产生影响。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