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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10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Limin Group Co., Ltd.(注册地址: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

之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0 年 10 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364号)中《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要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构”)会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着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精神,对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者“利民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所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核查主要依据申请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及中信证券项目人员实地考察、访谈、询问所获得的信息。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本回复报告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对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的修改
原有格式引用,前后加引号:对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的引用

目 录

问题1 ...... 4

问题2 ...... 28

问题3 ...... 36

问题4 ...... 46

问题5 ...... 53

问题6 ...... 60

问题7 ...... 61

问题8 ...... 70

问题9 ...... 117

问题10 ...... 122

问题11 ...... 124

问题12 ...... 126

问题1根据申请文件,申请人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9.8亿元,用于年产12,000吨三乙膦酸铝原药技改项目、年产10,000吨水基化环境友好型制剂加工项目、绿色节能项目等。请申请人在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中补充披露:

(1)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联系和区别,是否具备与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资质、技术、人才等资源储备,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可行性。(2)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以募集资金投入;(3)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度安排,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4)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过程及依据,结合公司毛利率水平及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补充披露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联系和区别,是否具备与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资质、技术、人才等资源储备,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可行性

申请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八章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中进行了补充披露,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联系和区别

(1)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农药、兽药原药和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农药方面,公司是国内重点农药生产企业之一,拥有国内最大的代森锰锌、霜脲氰、三乙膦酸铝、嘧霉胺和威百亩产能,也是国内最早从事阿维菌素、甲维盐、草铵膦、除虫脲、噻虫胺工业化开发的企业之一,销量居国内、国际前列。兽药方面,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兽用原料药、制剂为一体的国内大型兽药GMP企业,并已通过美国FDA、欧盟CEP、澳大利亚APVMA GMP等认证。公司掌握核心技术,拥有领先工艺,市场覆盖80多个国家和地区。

(2)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与申请人现有业务的联系与区别

1)年产12,000吨三乙膦酸铝原药技改项目公司现有三乙膦酸铝产能5,000吨,已基本饱和。公司三乙膦酸铝主要客户为知名跨国公司、国内主流制剂加工企业及终端客户。公司预计未来三乙膦酸铝的客户需求量较大,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客户需求。

本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12,000吨三乙膦酸铝原药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现有产能规模。三乙膦酸铝为高效低毒绿色产品,生产工艺清洁,可以实现三废循环利用,达到趋零排放,符合行业发展趋势。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优势,符合公司打造三乙膦酸铝单品冠军的战略需要。

2)年产10,000吨水基化环境友好型制剂加工项目

水基化环境友好型制剂是联合国推荐使用的环境友好型农药剂型,具有减少有机溶剂使用,对人畜相对安全,环境污染少等优点。公司目前水基化环境友好型农药剂型产能较低,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与市场需求,公司未来会进一步加大环保型农药制剂的生产加工,以满足农药安全环保的发展趋势。

本项目建成年产10,000吨水基化环境友好型制剂,将显著提升公司水基化环境友好型制剂的生产能力,并进一步提高公司生产过程的工艺水平和智能化水平,提升公司水基化环境友好型制剂市场竞争优势,符合公司产品进一步向安全环保型农药发展的战略需要。

3)年产500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新建项目

公司现有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产能300吨,已基本饱和,尚不能完全满足订单需求。公司的子公司威远生化是全国最早生产阿维菌素的企业之一,为国内阿维菌素系列产品行业的领先者,拥有强大的技术及销售团队,拥有稳定的国内、国际市场及客户。

本项目在现有300吨产能的基础上新建年产500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生产车间,以扩大产能,更好满足客户需要。本项目的建设,不仅为内蒙古新威远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且将促进我国以内蒙地区为代表的农业、饲料行业及畜牧养殖业发展,符合国家西部大开发等相关产业政策,因此有着深远的意义。

4)绿色节能项目

绿色节能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内蒙古新威远,主要建设内容为变电站、循环水泵房及生产水泵房、锅炉房、污泥房等,该项目将主要为内蒙古新威远既有及新建产线提供压缩空气和蒸汽。绿色节能项目系内蒙古新威远新型绿色生物产品制造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型绿色生物产品制造项目的主要产品为多杀霉素、泰乐菌素、截短侧耳素,该等产品生产过程中需要消耗压缩空气和蒸汽。此外,内蒙古新威远现有产线使用的蒸汽为外购,成本较高。公司计划通过绿色节能项目的建设,为内蒙古新威远既有及新建产线提供压缩空气和蒸汽,降低压缩空气和蒸汽的供给成本,从而降低公司产品整体的生产成本,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公司本次拟通过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进一步保障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通过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流动性将得到显著提升,公司的财务结构得到优化,随着本次可转债的逐步转股,本次发行将有利于减轻公司债务负担,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综上,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产能规模,优化产品结构,巩固市场地位。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为公司现有主业的进一步扩产,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方向和行业发展趋势,募投项目运营模式及盈利模式与公司现阶段主营业务保持一致,不存在显著区别。

2、是否具备与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资质、技术、人才等资源储备

(1)公司具有完善的资质证照

公司本次各募投项目已在地方发改委或经信部门履行备案程序、在地方生态环境局取得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根据业务类型的需要,募投项目所涉及的相关产品已取得对应品种的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等。具体情况详见本回复报告问题7。

公司完善的资质证照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实施基础。

(2)公司具有充足的技术储备

公司技术实力较为雄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河北双吉、威远生化、新威远均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Good Laboratory Practice(GLP)实验室、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杀菌剂工

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具有自主研发不断推出新产品的能力及持续改进工艺水平的能力,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授权专利140项,其中发明专利52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70项、外观设计专利18项。公司参与43个产品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制定,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主要立足于对现有生产能力的提升和优化,募投项目应用的核心生产技术来源于公司多年的生产经验积累和技术研发,总体较为成熟稳定。公司充足的技术储备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技术及品质保障。

(3)公司具有深厚的人才储备

公司长期重视研发工作,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培养、引进了一批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公司的技术与运营核心团队均拥有多年农药、兽药的研发和从业经验,形成了较强的技术研发优势。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在职员工合计4,085人,本科及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1,523人,占比37.28%,其中研发人员共有540人。发行人具备二十余年的行业经验,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品质控制、市场拓展及技术研发等方面建立起完备的专业团队。

公司深厚的人才储备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人力支撑。

(4)公司具有良好的客户基础与品牌优势

公司与多个知名跨国农药企业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合作产品包括三乙膦酸铝、阿维菌素、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霜脲氰、代森锰锌、嘧霉胺等。部分国内主要制剂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也把公司作为优选供应商之一。此外,公司产品已出口印度、巴西、巴拉圭、法国、土耳其、玻利维亚等国家及地区。通过长期的品质、供应和服务保障,公司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客户中拥有良好的信誉。公司目前三乙膦酸铝、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等产品产能已基本饱和,公司结合在手订单与合作意向预计未来产品需求量较大,可充分消化本次募投项目产能。

公司“利民”品牌在国内及欧洲、东南亚和非洲等地区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利民商标和双吉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公司13个产品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省高新技术产品”,河北双吉“双吉牌代森锰锌”和“双吉牌石硫合剂”被河北省认定为“河北省名牌产品”,“必得利及图”、“灭杀利”商标被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河北省著名商标。公司依托多年积累的品牌和渠道优势,在国内建立起

覆盖30多个省直辖市、1,200多个县的市场营销和技术服务网络,销售能力较强。公司品牌优势突出,核心客户优质,与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本次募投项目产能的消化提供有力保障。综上所述,公司已具备与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资质、技术、人才、品牌与客户等资源储备,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3、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可行性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八章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必要性与合理性分析”中补充披露必要性、合理性如下: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必要性与合理性分析

(一)三乙膦酸铝用途广阔,市场地位与日俱增

三乙膦酸铝是一种有机磷类高效、广谱、内吸性低毒杀菌剂,具有治疗和保护作用,在植物体内可以上、下双向传导。该药水溶性好,内吸渗透性强,持效期较长,使用安全。对霜霉病、霜疫霉病、疫病、晚疫病、疫腐病、猝倒病、立枯病、黑胫病、白粉病、枯萎病、(胡椒)瘟病、溃疡病、条溃疡病、疮痂病、炭疽病、轮纹病、黑星病、黑斑病、褐斑病、轮斑病、斑枯病、叶斑病、茎枯病、稻瘟病、稻曲病、纹枯病、鞘腐病等多种真菌性病害均具有良好的防治效果。

公司现有三乙膦酸铝产能5,000吨,已基本饱和。公司三乙膦酸铝主要客户为知名跨国公司、国内主流制剂加工企业及终端客户。公司预计未来三乙膦酸铝的客户需求量较大,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客户需求。本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12,000吨三乙膦酸铝原药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现有产能规模。三乙膦酸铝为高效低毒绿色产品,生产工艺清洁,可以实现三废循环利用,达到趋零排放,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公司作为国内拥有最大的三乙膦酸铝原药产能企业,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技改扩能,将继续扩大在三乙膦酸铝市场的规模优势,保持在国内的领先地位。

(二)水基化环境友好型制剂有利于可持续发展

水基化环境友好型制剂包括悬浮剂、水分散剂两种,种类多,是高效、广谱、内吸性低毒杀菌剂,具有治疗和保护作用,在植物体内可以上、下双向传导。悬浮剂、

水分散粒剂、微胶囊剂、水乳剂等是联合国推荐使用的环境友好型农药剂型。具有减少有机溶剂使用,对人畜相对安全,环境污染少等优点,对农药工业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以及建设节约型社会都具有积极意义。公司目前水基化环境友好型农药剂型产能较低,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与市场需求,公司未来会进一步加大环保型农药制剂的生产加工,以满足农药安全环保的发展趋势。本项目建成年产10,000吨水基化环境友好型制剂,将显著提升公司水基化环境友好型制剂的生产能力,并进一步提高公司生产过程的工艺水平和智能化水平,提升公司水基化环境友好型制剂市场竞争优势,符合公司产品进一步向安全环保型农药发展的战略需要。

(三)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高效环保,市场前景广阔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是阿维菌素系列产品之一,是一种超高效半合成抗生素类杀虫剂,用来防治农田鳞翅目害虫,比阿维菌素活性高。而且对哺乳动物,水生动物和害虫天敌毒性低,对作物没有药害,具有较高的使用安全性。全球许多国家已经把该产品列入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绿色农药,近年来一直保持较高的增长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以特有的环保功能,是国家重点推广的环保型农药产品。随着规模化生产成本的降低,该产品将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公司现有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产能300吨,已基本饱和,尚不能完全满足订单需求。公司的子公司威远生化是全国最早生产阿维菌素的企业之一,为国内阿维菌素系列产品行业的领先者,拥有强大的技术及销售团队,拥有稳定的国内、国际市场及客户。本项目在现有300吨产能的基础上新建年产500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生产车间,以扩大产能,更好满足客户需要。本项目的建设,不仅为内蒙古新威远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且将促进我国以内蒙地区为代表的农业、饲料行业及畜牧养殖业发展,符合国家西部大开发等相关产业政策,因此有着深远的意义

(四)绿色节能项目降低产品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

绿色节能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内蒙古新威远,主要建设内容为变电站、循环水泵房及生产水泵房、锅炉房、污泥房等,该项目将主要为内蒙古新威远既有及新建产线提供压缩空气和蒸汽。绿色节能项目系内蒙古新威远新型绿色生物产品制造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型绿色生物产品制造项目的主要产品为多杀霉素、泰乐菌素、

截短侧耳素,该等产品生产过程中需要消耗压缩空气和蒸汽。此外,内蒙古新威远现有产线使用的蒸汽为外购,成本较高。公司计划通过绿色节能项目的建设,为内蒙古新威远既有及新建产线提供压缩空气和蒸汽,降低压缩空气和蒸汽的供给成本,从而降低公司产品整体的生产成本,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五)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资金需要,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公司主营业务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18年增长

86.46%,主营业务突出,增长较快。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业务的拓展,进一步提高市场地位和市场占有率水平。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采购成本、人力资源成本等支出也相应增加,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将不断扩大。因此,为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使用部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有效降低公司营运资金平均融资成本,降低财务费用负担。综上所述,随着世界人口增长导致的粮食消费以及因生活水平改善对经济作物需求的增加,高效、低毒、环保型农药的需求将会持续快速增长。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产能规模,优化产品结构,巩固市场地位。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为公司现有主业的进一步扩产,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方向和行业发展趋势,募投项目运营模式及盈利模式与公司现阶段主营业务保持一致,不存在显著区别。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抓住产业发展机遇,进一步加强在农药与兽药领域的领先地位,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产业规模和盈利能力,最终有利于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八章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中补充披露可行性如下:

(一)公司具有完善的资质证照

公司本次各募投项目已在地方发改委或经信部门履行备案程序、在地方生态环境局取得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根据业务类型的需要,募投项目所涉及的相关产品已取

得对应品种的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等。

公司完善的资质证照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实施基础。

(二)公司具有成熟的生产管理经验

公司是国内重点农药生产企业之一,具有国内最大的代森锰锌、霜脲氰、三乙膦酸铝、嘧霉胺和威百亩产能,同时是国内最早从事阿维菌素、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草胺膦、除虫脲、噻虫胺工业化开发的企业之一,在杀菌剂、生物农药杀虫剂领域享有重要地位,销量居国内、国际前列。公司经过多年的实践,具备成熟的农药、兽药生产管理经验,是本次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

(三)公司具有深厚的技术积累

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公司具有强大的新产品和前瞻性技术研发能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双吉公司、威远生化、威远药业、新威远均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CNAS实验室、GLP实验室、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杀菌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截至2019年末,公司具有自主研发不断推出新产品的能力及持续改进工艺水平的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拥有授权专利120项,其中发明专利46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56项、外观专利18项。公司参与43个产品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制定,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主要立足于对现有生产能力的提升和优化,募投项目应用的核心生产技术来源于公司多年的生产经验和技术研发,总体较为成熟稳定。

公司充足的技术储备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技术及品质保障。

(四)公司具有良好的客户基础与品牌优势

公司与多个知名跨国农药企业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合作产品包括三乙膦酸铝、阿维菌素、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霜脲氰、代森锰锌、嘧霉胺等。部分国内主要制剂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也把公司作为优选供应商之一。此外,公司产品已出口印度、巴西、巴拉圭、法国、土耳其、玻利维亚等国家及地区。通过长期的品质、供应和服务保障,公司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客户中拥有良好的信誉。公司目前三乙膦酸铝、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等产品产能已基本饱和,公司结合在手订

单与合作意向预计未来产品需求量较大,可充分消化本次募投项目产能。

公司“利民”品牌在国内及欧洲、东南亚和非洲等地区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利民商标和双吉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公司13个产品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省高新技术产品”,河北双吉“双吉牌代森锰锌”和“双吉牌石硫合剂”被河北省认定为“河北省名牌产品”,“必得利及图”、“灭杀利”商标被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河北省著名商标。公司依托多年积累的品牌和渠道优势,在国内建立起覆盖30多个省直辖市、1200多个县的市场营销和技术服务网络,销售能力较强。公司品牌优势突出,核心客户优质,与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本次募投项目产能的消化提供有力保障。

(五)公司拥有突出的环保优势

公司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是清洁生产合格单位,清洁生产技术不断取得新的突破。污染物的处理与利用、中水回用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公司自主研发的污水处理技术及应用工艺,获国务院“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公司是环境安全标准化建设达标企业,被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化工环保协会评为“十二五”全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环境保护先进单位,被中国农药工业协会评为“中国农药行业HSE管理体系合规AAA企业”。公司被评为“改革开放40年绿色发展突出贡献企业”、“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企业公民楷模榜*最具社会责任企业”、“2019年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2019年最具社会责任企业”。公司的突出的环保优势为公司此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六)公司具有深厚的人才储备

公司长期重视研发工作,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培养、引进了一批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公司的技术与运营核心团队均拥有多年农药、兽药的研发和从业经验,形成了较强的技术研发优势。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在职员工合计4,085人,本科及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1,523人,占比37.28%,其中研发人员共有540人。发行人具备二十余年的行业经验,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品质控制、市场拓展及技术研发等方面建立起完备的专业团队。

公司深厚的人才储备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人力支撑。

(二)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以募集资金投入申请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八章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中进行了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12,000吨三乙膦酸铝原药技改项目23,000.0020,706.55
年产10,000吨水基化环境友好型制剂加工项目14,200.0013,133.50
年产500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新建项目6,733.782,696.77
绿色节能项目38,226.8632,463.18
补充流动资金29,000.0029,000.00
总计111,160.6498,000.00

1、年产12,000吨三乙膦酸铝原药技改项目

(1)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以募集资金投入

本项目总投资为23,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0,706.55万元,公司此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资本性支出项目。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万元)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万元)
1建设投资22,400.00-20,706.55
1.1设备购置费16,640.5016,640.50
1.2安装工程费1,664.051,664.05
1.3建筑安装工程费及配套工程费2,402.002,402.00
1.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31.91-
1.5基本预备费861.54-
2流动资金600.00-
总投资23,000.00-20,706.55

(2)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本项目投资测算依据国石化规发(1999)195号文颁发的《化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国家计委、建设部2006年颁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与公司整理的设备询价等基础参数,投资数额测算过程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万元)
1建设投资22,400.00
1.1设备购置费16,640.50
1.1.1生产设备13,399.50
1.1.2环保设备3,241.00
1.2安装工程费1,664.05
1.3建筑安装工程费及配套工程费2,402.00
1.3.1生产车间2,362.50
1.3.2厂区绿化33.00
1.3.3道路6.50
1.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31.91
1.4.1勘查设计费227.47
1.4.2可研、环评费等204.44
1.4.3联合试运转费250.00
1.4.4工程保险费110.00
1.4.5其他费用40.00
1.5基本预备费861.54
2流动资金600.00
总投资23,000.00

项目投资内容主要包括建成一栋三层三乙膦酸铝生产车间、废水处理装置、仓库、部分储罐、公辅工程等。其中,项目生产设备包括脱酸器、冷凝器、吸收塔、乙醇罐、三乙膦酸铝合成釜等设备,共计120台。项目环保设备包括调氨釜、蒸出水调酸釜、泵机封水闭路循环系统等环保设备,共计83台。

综上所述,年产12,000吨三乙膦酸铝原药技改项目总投资为23,000万元,项目资本性支出为21,568.09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0,706.55万元,将全部用于资本性支出项目。

2、年产10,000吨水基化环境友好型制剂加工项目

(1)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以募集资

金投入本项目总投资为14,2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3,133.50万元,公司此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资本性支出项目。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万元)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万元)
1建筑投资13,900.00-13,133.50
1.1设备购置费9,171.009,171.00
1.2安装工程费917.10917.10
1.3建筑安装工程费及配套工程费3,045.403,045.40
1.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1.88-
1.5基本预备费534.62-
2铺底流动资金300.00-
项目总投资14,200.00-13,133.50

(2)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本项目投资测算依据国石化规发(1999)195号文颁发的《化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国家计委、建设部2006年颁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与公司整理的设备询价等基础参数,投资数额测算过程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万元)
1建筑投资13,900.00
1.1设备购置费9,171.00
1.1.1生产设备9,171.00
1.2安装工程费917.10
1.3建筑安装工程费及配套工程费3,045.40
1.3.1生产车间3,000.00
1.3.2厂区绿化36.30
1.3.3道路9.10
1.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1.88
1.4.1勘察设计费71.88
1.4.2可研、安全、环评等30.00
1.4.3联合试运转费80.00
1.4.4工程保险费30.00
1.4.5其他费用20.00
1.5基本预备费534.62
2铺底流动资金300.00
项目总投资14,200.00

项目建成一栋四层生产车间、水悬浮剂生产线(共3条)与水分散粒剂生产线(共3条)。其中,项目生产设备包括气流粉碎机、真空上料机、高速混合捏合机、挤压造粒机、多层连续式沸腾干燥机、调配釜、高速分散机、砂磨机、自动活塞式灌装机、干燥机除尘系统等设备,共计87台。

综上所述,年产10,000吨水基化环境友好型制剂加工项目总投资为14,200万元,项目资本性支出为13,668.12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3,133.50万元,将全部用于资本性支出项目。

3、年产500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新建项目

(1)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以募集资金投入

本项目总投资为6,733.7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696.77万元,公司此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资本性支出项目,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万元)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万元)
1建设投资4,506.10-2,696.77
1.1工程费用3,503.77-2,696.77
1.1.1建筑工程费788.84788.84
1.1.2设备购置费1,893.701,893.70
1.1.3设备安装费821.2314.23
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87.76-
1.3预备费214.58-
2建设期利息89.12-
3流动资金2,138.55-
总投资6,733.782,696.77

(2)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本项目投资测算中,建筑工程费根据建/构筑物的结构形式及建设内容,参照类似工程的技术经济指标,按现行市场价格估算造价;国产工艺设备原价为制造厂的现行到厂价格计算;其他费用按国家、部门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需要计算,

投资数额测算过程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万元)
1建设投资4,506.10
1.1工程费用3,503.77
1.1.1建筑工程费788.84
1.1.1.1甲氨基车间609.40
1.1.1.2罐区10.00
1.1.1.3危品库等169.44
1.1.2设备购置费1,893.70
1.1.2.1甲氨基车间1318.70
1.1.2.2罐区75.00
1.1.2.3仪表、电气消防等500.00
1.1.3设备安装费821.23
1.1.3.1甲氨基车间527.48
1.1.3.2罐区33.75
1.1.3.3室外管网工程等260.00
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87.76
1.2.1建设单位管理费45.05
1.2.2工程设计费75.00
1.2.3工程建设监理费40.50
1.2.4联合试运转费500.00
1.2.5咨询费、培训费等127.21
1.3预备费214.58
2建设期利息89.12
3流动资金2,138.55
总投资6,733.78

项目投资内容主要为在一期基础上新建年产500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生产车间与一座甲类危品库。公司生产流程所需项目设备包括蒸阿维反应釜、有机相接收罐、还原污水罐、液体干燥机等,共计113台设备。综上所述,年产500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新建项目总投资为6,733.78万元,项目资本性支出为3,718.35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696.77万元,公司此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资本性支出项目。

4、绿色节能项目

(1)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以募集资

金投入

本项目总投资为38,226.8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2,463.18万元,公司此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资本性支出项目,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万元)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万元)
1建设投资37,472.12-32,463.18
1.1建筑工程费用7,426.637,426.63
1.2设备购置费22,110.8622,110.86
1.3主材费2,591.392,591.39
1.4安装费1,921.24334.30
1.5其他建设费3,422.00-
2流动资金754.74-
总投资38,226.86-32,463.18

(2)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本项目投资测算根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化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办法(试行)》【中国石化咨(2006)203号】、《中国石油化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经济参数与数据(2017年)》及类似工程的估算指标等,设备价格主要为厂方询价,不足部分按机械工业电子出版社出版的《2019年中国机电产品报价手册》计取;非标设备按中石化总公司发布的《非标设备综合价格(2020年3期)》计取,其他费用按国家、部门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需要计算,投资数额测算过程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万元)
1建设投资37,472.12
1.1建筑工程费用7,426.63
1.2设备购置费22,110.86
1.2.1循环流化床锅炉2,600.00
1.2.2化水系统1,800.00
1.2.3脱硫脱硝除尘设备2,900.00
1.2.4输煤系统1,200.00
1.2.5空压机及配套汽轮机5,500.00
1.2.6烟囱1,200.00
1.2.7一、二次风机500.00
1.2.8给水泵450.00
1.2.9除氧器100.00
1.2.10余热利用1,500.00
1.2.11DCS控制系统74.00
1.2.12其他设备4,886.86
1.3主材费2,591.39
1.4安装费1,921.24
1.5其他建设费3,422.00
2流动资金754.74
总投资38,226.86

绿色节能项目拟建成变电站、循环水泵房及生产水泵房、锅炉房、污泥房等,主要设备包括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脱硝除尘设备、空压机及配套汽轮机等。综上所述,绿色节能项目总投资为38,226.86万元,项目资本性支出为34,050.12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2,463.18万元,公司此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资本性支出项目。

5、补充流动资金

基于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29,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持续盈利能力,优化资本结构,增强资本实力。

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较2018年增长86.46%,假设未来三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30%(该营业收入增长率仅用于测算营运资金追加额,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业绩作出承诺),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占比采用2019年度财务数据,具体补流规模测算过程如下表所示:

项目2019年占比2020年2021年2022年
营业收入283,267.46100.00%368,247.70478,722.01622,338.61
应收票据31,627.2911.17%41,115.4853,450.1269,485.16
应收账款26,364.449.31%34,273.7744,555.9057,922.67
预付账款8,738.323.08%11,359.8214,767.7619,198.09
存货72,977.3625.76%94,870.57123,331.74160,331.26
经营性资产总计139,707.4149.32%181,619.63236,105.52306,937.18
应付票据12,487.004.41%16,233.1021,103.0327,433.94
应付账款41,992.5214.82%54,590.2870,967.3692,257.57
预收账款30,912.4610.91%40,186.2052,242.0667,914.67
经营性负债总85,391.9830.15%111,009.57144,312.45187,606.18
项目2019年占比2020年2021年2022年
营运资金占用额(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54,315.4319.17%70,610.0691,793.08119,331.00
资金缺口65,015.57

由上表可知,按30%营业收入增长率预测,公司2020年至2022年流动资金缺口为65,015.5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9,000.00万元,小于经测算的未来三年公司流动资金缺口金额,补充流动资金规模具有合理性。综上,公司使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29,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三)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度安排,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申请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八章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中进行了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1、年产12,000吨三乙膦酸铝原药技改项目

1)本次募投项目目前进展情况及预计进度安排

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项目备案及环评手续已经完成,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年产12,000吨三乙膦酸铝原药技改项目处于筹建状态。考虑设备供货周期、土建及安装工程量、当地施工水平及气候等因素,本项目建设周期约为1年,建设进度安排如下所示:

序号建设阶段T1T2T3T4T5T6T7T8T9T10T11T12
1土建施工
2设备供货
3设备安装
4电仪安装
5管道安装
序号建设阶段T1T2T3T4T5T6T7T8T9T10T11T12
6设备调试
7试车生产

注:T表示月份,即T1为第一月,T2为第二月,以此类推。

2)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截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本项目累计投入资金合计为62.26万元,主要为前期的设计费等,投资进度为0.27%。根据公司的投入规划,公司预计在该次董事会后仍需投资该项目金额22,937.74万元,其中20,706.55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发行人不存在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资的情形。

2、年产10,000吨水基化环境友好型制剂加工项目

1)本次募投项目目前进展情况及预计进度安排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项目备案及环评手续已经完成,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年产10,000吨水基化环境友好型制剂加工项目处于筹建状态。考虑设备供货周期、土建及安装工程量、当地施工水平及气候等因素,本项目建设周期约为1年,建设进度安排如下所示:

序号建设阶段T1T2T3T4T5T6T7T8T9T10T11T12
1土建施工
2设备供货
3设备安装
4电仪安装
5管道安装
6设备调试
7试车生产

注:T表示月份,即T1为第一月,T2为第二月,以此类推。

2)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截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本项目尚未投入资金。根据公司的投入规划,公司预计在该次董事会后仍需投资该项目金额14,200万元,其中13,133.50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发行人不存在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审议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资的情形。

3、年产500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新建项目

1)本次募投项目目前进展情况及预计进度安排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项目备案及环评手续已经完成,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年产500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新建项目处于设备安装状态。考虑设备供货周期、土建及安装工程量、当地施工水平及气候等因素,本项目建设周期约为1年,建设进度安排如下所示:

序号建设阶段T1T2T3T4T5T6T7T8T9T10T11T12
1土建施工
2设备供货
3设备安装
4设备调试
5试生产

注:T表示月份,即T1为第一月,T2为第二月,以此类推。

2)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截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本项目累计投入资金合计为1,931.84万元,主要为前期设计费、设备购置安装费等,投资进度为28.69%。根据公司的投入规划,公司预计在该次董事会后仍需投资该项目费用金额4,801.94万元,其中2,696.77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上述前期投入系申请人自有资金投入,不存在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审议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资的情形。

4、绿色节能项目

1)本次募投项目目前进展情况及预计进度安排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项目备案及环评手续已经完成,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绿色节能项目处于筹建阶段。考虑设备供货周期、土建及安装工程量、当地施工水平及气候等因素,本项目建设周期约为2年,建设进度安排如下所示:

序号建设阶段Q1Q2Q3Q4Q5Q6Q7Q8
1设备订货
2土建施工
3设备供货
序号建设阶段Q1Q2Q3Q4Q5Q6Q7Q8
4设备安装
5设备调试

注:Q表示季度,即Q1为第一季度,Q2为第二季度,以此类推。

2)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截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本项目尚未投入资金。根据公司的投入规划,公司预计在该次董事会后仍需投资该项目费用金额38,226.86万元,其中32,463.18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不存在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审议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资的情形。”

(四)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过程及依据,结合公司毛利率水平及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合理性申请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八章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中进行了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1、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过程及依据

(1)年产12,000吨三乙膦酸铝原药技改项目

本项目预计可实现年均收入25,920万元,年均净利润为3,125.10万元,具体测算过程、测算依据如下:

1)收入的测算依据及合理性

项目收入根据该项目运营期间各产品的预计销售单价及预计产量预测收入计算得出。销售单价系公司参考相关产品的当前市场价格,并结合对未来市场价格预测、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市场竞争等因素预测得出,销售单价的预测合理、谨慎。公司预计项目年产三乙膦酸铝12,000吨,2018年起公司三乙磷酸铝国内最低价格为20,000元/吨,最高价格为25,000元/吨,公司结合历史价格与市场行情波动等因素,项目效益预测按照21,600元/吨计算,每年收入为25,920万元,收入测算具有合理性与谨慎性。

2)总成本费用的测算依据及合理性

项目总成本费用主要依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中生产要素法进行估算,包括外购原辅材料费用、燃料及动力费用、工资及福利费用、折旧费用、税费等,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测算依据
1原辅材料费参考相关产品的当前市场价格,并结合对未来市场行情的判断等因素预测得出
2燃料及动力费水、电、气等燃料及动力成本根据生产耗用量情况及当地水、电、气等实际单价测算,计入原辅材料费
3工资及福利根据新沂市人均收入测算
4折旧费用采用分类直线折旧法计算,房屋、建筑按20年折旧;设备按10年折旧,残值率按5%;其他固定资产按20年折旧
5税费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按照可比税率预测

3)预计效益预测

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平均销售收入为25,920万元,本项目所得税税率按25%征收,预计年均净利润额3,125.10万元。

(2)年产10,000吨水基化环境友好型制剂加工项目

本项目预计可实现年均收入56,725万元,年均税后利润为6,885.00万元,具体测算过程、测算依据如下:

1)收入的测算依据及合理性

项目收入根据该项目运营期间各产品的预计销售单价及预计产量预测收入计算得出。销售单价系公司参考相关产品的当前市场价格,并结合对未来市场价格预测、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市场竞争等因素预测得出,销售单价的预测合理、谨慎。公司预计项目每年收入为56,7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名称数量(吨)预计单价 (元/吨)销售总额(万元)2019年平均单价 (元/吨)
悬浮剂6,000.0054,958.3332,975.0069,769.67
水分散粒剂4,000.0059,375.0023,750.0068,577.54
56,725.00

由上表可知,与现有在执行产品价格相比,效益预测价格更为谨慎,收入测算具有合理性与谨慎性。

2)总成本费用的测算依据及合理性

项目总成本费用主要依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

参数》(第三版)中生产要素法进行估算,总成本费用包括外购原辅材料费用、燃料及动力费用、工资及福利费用、折旧费用、税费等,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测算依据
1原辅材料费参考相关产品的当前市场价格,并结合对未来市场行情的判断等因素预测得出
2燃料及动力费水、电、气等燃料及动力成本根据生产耗用量情况及当地水、电、气等实际单价测算,计入原辅材料费
3工资及福利根据新沂市人均收入测算
4折旧费用采用分类直线折旧法计算,房屋、建筑按20年折旧;设备按10年折旧,残值率按5%
5税费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按照可比税率预测

3)预计效益预测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平均销售收入为56,725.00万元,本项目所得税税率按25%征收,年均净利润额6,885.00万元。

(3)年产500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新建项目

本项目预计可实现年均收入40,326.20万元,年均税后利润为4,179.66万元,具体测算过程、测算依据如下:

1)收入的测算依据及合理性

项目收入根据该项目运营期间各产品的预计销售单价及预计产量预测收入计算得出。销售单价系公司参考相关产品的当前市场价格,并结合对未来市场价格预测、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市场竞争等因素预测得出。公司预计项目年产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00吨,公司2018年起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价格存在波动趋势,最高价格为1,280元/kg,最低价格为930元/kg。公司结合历史价格与市场行情波动等因素,项目效益预测按照920元/kg计算,收入测算具有合理性与谨慎性。

2)总成本费用的测算依据及合理性

项目总成本费用主要依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中生产要素法进行估算,总成本费用包括外购原辅材料费用、燃料及动力费用、工资及福利费用、折旧费用、税费等,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测算依据
1原辅材料费参考相关产品的当前市场价格,并结合对未来市场行情的判断等因素预测得出
2燃料及动力费水、电、气等燃料及动力成本根据生产耗用量情况及当地水、电、
气等实际单价测算
3工资及福利根据人均收入测算
4折旧摊销费用房屋及建筑物平均折旧年限为30年,净残值按5%预留;机器设备平均折旧年限为10年,净残值按5%预留。无形资产分50年摊销,其他资产一次性计入
5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参照同类项目水平和企业现状计算。其中:管理费用按227.5万元/年计提,营业费用按年销售收入的0.5%计提
6税费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按照可比税率预测

3)预计效益预测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平均销售收入为40,326.20万元,本项目所得税税率按25%征收,年均净利润额4,179.66万元。

(4)绿色节能项目

项目建成达产后,将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生产的压缩空气和蒸汽可供公司既有产线及后续新建产线使用,能较大程度上降低公司生产成本,提高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

2、结合公司毛利率水平及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合理性

(1)公司毛利率与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

2019年公司整体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毛利率
利尔化学25.86%
扬农化工28.81%
海利尔31.99%
长青股份25.15%
诺普信26.14%
平均值27.59%
公司整体26.70%

农药行业公司所生产销售的杀虫剂与杀菌剂种类较多,不同品种的杀虫剂与杀菌剂毛利率有所差异。同行业可比公司未公开披露与本次募投项目对应的可比产品毛利率,因此无法将募投项目产品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逐一对比。

公司2019年整体毛利率为26.70%,同行业可比公司2019年平均毛利率为27.59%,公司整体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接近,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情况与行业趋势保持一致。

(2)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目前整体毛利率对比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目前整体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毛利率
杀菌剂年产12,000吨三乙膦酸铝原药技改项目21.98%
年产10,000吨水基化环境友好型制剂加工项目20.66%
公司2019年杀菌剂30.23%
杀虫剂年产500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新建项目14.95%
公司2019年杀虫剂25.50%
2019年公司整体26.70%

如上表所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毛利率与公司整体毛利率相比较低,系公司充分考虑了市场行情波动、竞争状况和未来价格走势等变化因素后对产品价格及销售收入进行了合理预测;同时,出于谨慎性考虑,本次募投项目的各项成本费用在参考当前可比参数的基础上,也充分考虑了未来波动因素,进行了审慎预测。本次募投项目收入与成本费用的测算均有明确依据,因此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具有谨慎性和合理性。”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文件、项目备案、环评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行业研究报告等资料;

2、对募投项目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访谈,与管理层沟通了募投项目实施计划、资金来源、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核查了本次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的联系和区别,对公司在相关资质、技术、人员和客户资源等方面的实施基础进行了核查;

3、复核了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测算依据及过程;

4、就各募投项目拟投入资本性支出的金额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对比;

5、对比公司现有业务、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分析测算指标的合理性及谨慎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会计师认为: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均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产品、经营模

式和盈利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在资质、技术、人员和客户资源等方面均具备明确的实施基础。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具有良好的商业背景和竞争优势,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项目建设具备必要性、合理性及可行性;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经过了合理测算,除补充流动资金外,募集资金拟投入的具体构成为资本性支出;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合理有序,不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具备谨慎性和合理性。

问题2请申请人在募集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补充披露:

(1)商誉形成的过程、原因;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结合收购时预测业绩,说明收购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业绩实现情况;定量分析并补充披露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充分性和合理性;(3)是否已及时充分地披露减值风险及其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补充披露情况

(一)商誉形成的过程、原因;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结构与资产质量分析”之“2、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之“(6)商誉”补充披露如下:

(6)商誉

1)商誉形成的过程、原因及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①商誉形成的过程、原因

2017年,发行人以现金方式收购河北双吉79.51%股权,实现对河北双吉的控制,发行人支付收购对价23,213.00万元。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收购基准日被购买方净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17)第138号),会计师以评估值为基础,考虑基准日到购买日期间(“过渡期”)的净资产变动,并依据基准日各项资产的评估值对过渡期间的折旧、摊销、成本结转等进行重新计算和调整,确定购买

日河北双吉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9,431.63万元。发行人收购河北双吉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以合并成本与购买日享有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3,781.37万元确认为商誉。2019年,发行人收购威远资产组80.00%股权,实现对威远资产组的控制,发行人支付收购对价68,000.00万元。根据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收购基准日被购买方净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谊评报字(2019)11008号),会计师以评估值为基础,考虑基准日到购买日期间(“过渡期”)的净资产变动,并依据基准日各项资产的评估值对过渡期间的折旧、摊销、成本结转等进行重新计算和调整,确定购买日威远资产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67,874.86万元。发行人收购威远资产组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以合并成本与购买日享有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125.14万元确认为商誉。

②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相关规定,由于河北双吉、威远资产组在合并前后与发行人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发行人作为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作为合并成本,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根据上述规定,发行人在合并报表时,对收购价格高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商誉。发行人商誉的相关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结合收购时预测业绩,说明收购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业绩实现情况;定量分析并补充披露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充分性和合理性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结构与资产质量分析”之“2、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之“(6)商誉”补充披露如下:

2)结合收购时预测业绩,说明收购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业绩实现情况

①河北双吉

A.收购时预测业绩

发行人收购河北双吉时,河北双吉的预测业绩为:2017年、2018年、2019年的净利润(该净利润系归属于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700万元、4,100万元和4,500万元。

B.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业绩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资产合计53,204.6352,608.5439,490.8130,064.71
负债合计36,707.2538,771.4318,896.2811,143.95
净资产16,497.3813,837.1220,594.5218,920.75
营业收入19,408.8728,098.1222,164.6530,825.49
净利润2,629.653,158.831,898.634,175.06
扣非后净利润2,631.583,170.721,864.464,213.59

注:2020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2017年河北双吉净利润为4,175.0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213.59万元,超过预测的业绩3,700万元。2018年河北双吉净利润为1,898.6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864.46万元,未实现预测业绩。2019年河北双吉净利润为3,158.8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170.72万元,未实现预测业绩。

河北双吉2018年净利润下降,主要系:1)整体行业环境出现短暂下行;2)河北双吉安全和环保设施投入加大;3)原材料采购成本持续上涨,造成产品成本上升;4)河北双吉并入发行人后,2018年尚处于整合期,与发行人形成的协同效应尚未完全显现。发行人于2019年进一步推进河北双吉与发行人的整合,并采取灵活价格策略,加之行业整体环境改善,2019年河北双吉业绩明显提升,实现净利润3,158.83万元、扣非后净利润3,170.72万元,分别较2018年增长66.37%和70.06%。2020年上半年河北双吉经营业绩继续稳步提升,净利润达到2019年全年的83.25%,扣非后净利润达到2019年全年的83.00%。

②威远资产组

A.收购时预测业绩

发行人收购威远资产组时,威远资产组的预测业绩为:2019年、2020年、2021年的净利润(该净利润系归属于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

于1亿元、1.1亿元和1.2亿元。B.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业绩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
资产合计230,225.75193,474.66
负债合计139,174.94120,660.78
净资产170,595.65227,836.08
营业收入91,050.8172,813.88
净利润17,973.3015,987.04
扣非后净利润17,761.5413,710.45

注:2020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2019年威远资产组净利润为15,987.0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3,710.45万元,实现了预测业绩。报告期内,威远资产组经营情况良好,业绩稳步提升。3)商誉减值测试情况,定量分析并补充披露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充分性和合理性

①河北双吉

A.资产评估报告及公司执行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发行人于每个会计年度期末均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收购后资产评估报告出具机构及文号如下表:

评估报告名称出具机构报告文号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河北双吉化工有限公司资产组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2017年商誉评估报告”)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同华评报字(2018)第060249号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的河北双吉化工有限公司资产组商誉减值测试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2018年商誉评估报告”)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同华评报字(2019)第060194号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的河北双吉化工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2019年商誉评估报告”)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同华评报字(2020)第060367号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发行人在合并报表时,对收购价格高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部分,列示为商誉,并购完成之后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发行人均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如发行人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并进行账务处理,商誉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在合并报表中进行反映,已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在以后年度不能转回。B.商誉减值测试选取的重要参数情况各报告期末减值测试选取的重要参数情况如下:

年度预测营业收入预测毛利率预测资本性支出预测新增营运资金折现率(税前)
预测期第一年营业收入预测营业收入增长率
2017年商誉评估报告31,559.60万元前3年年均增速为2%,后保持稳定30.70%-31.70%每年1,267.05万元预测期前五年年均新增营运资金617.20万元13.27%
2018年商誉评估报告29,572.70万元前4年年均增速为3.5%,后保持稳定30.05%每年1,487.18万元预测期前五年年均新增营运资金401.72万元12.46%
2019年商誉评估报告23,496.69万元前4年年均增速为5%,后保持稳定33.10%首年1,705.33万元,后续每年1,578.78万元预测期初新增营运资金7,268.30万元,前五年年均新增营运资金225.70万元12.11%

预测营业收入的相关参数:(1)2017年商誉评估:2017年河北双吉超额完成第一年业绩承诺。从谨慎性出发,预测期第一年(即2018年)营业收入在2017年实际收入的基础上按3%增长测算,并保持3%增长3年后达到稳定;(2)2018年商誉评估:2018年河北双吉未完成业绩承诺,主要原因是市场因素影响,管理层判断收购后业务协同效应将逐步体现,有利于消化外部不利因素。因此预测期第一年营业收入(即2019年)与2017年的实际收益基本一致。由于预测期首年基数较低,预测收入保持年均3.5%增长4年后达到稳定;(3)2019年商誉评估:预测期第一年(即2020年)营业收入较低,主要是考虑到新冠疫情的短期影响。由于预测期首年基数较低,预测收入将保持较快的向上修复,按照年均5%增速增长4年后达到稳定。

预测毛利率:各年度商誉减值评估报告预测毛利率水平较为接近。由于2017-2019年实际毛利率均高于预测,2019年评估报告相应调整了预测毛利率。

预测资本性支出:资本性支出保证资产组正常生产经营的支出,主要包括维护支出和新增支出。考虑到2016年至2019年河北双吉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金额逐步上升,其后续维护费用相应增加,资本性支出逐年上升具有合理性。

预测营运资金需求:营运资金需求主要根据营业收入的增长和公司的历史资产构成情况进行预测。2019年商誉评估报告中的营运资金需求较大,主要原因是与商誉有关的资产组范围调整为仅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需在期初一次性确认较大额的营运资金。营运资金的需求预测具有合理性。

折现率:主要通过股权收益率、债权收益率、目标资本结构计算所得,上述参数与无风险收益率、超额风险收益率、公司特有风险超额收益率等相关。商誉减值评估报告中折现率是根据市场利率、可比上市公司及河北双吉实际情况分析计算,计算过程谨慎,具有合理性。

C.商誉减值具体测算情况

根据上述重要参数及其他假设,收购后各年末河北双吉商誉减值测试情况如下:

a.2017年末资产组价值测算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未来预测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稳定期
经营现金流5,678.005,428.695,480.255,533.935,533.935,533.93
减:资本性支出1,267.051,267.051,267.051,267.051,267.051,267.05
营运资金增加/减少2,393.35293.88197.94201.760.22
资产组自由现金流2,017.613,867.764,015.264,065.124,266.664,266.88
折现年限0.501.502.503.504.504.50
折现率13.27%0.940.830.730.650.570.57
资产组自由现金流现值1,895.743,208.392,940.532,628.282,435.412,435.53
资产组自由现金流现值和31,462.0013,108.3518,353.65

单位:万元

经营性资产组价值31,462.00
减:付息负债5,357.64
加:非经营性资产净值10,080.24
资产组价值36,200.00

注:非经营性资产主要为与主营业务不直接相关,或暂时未对主营业务产生直接贡献的资产。主要包括部分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

经测算,2017年的资产组价值为36,200万元,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18,920.75万元,因此2017年无须计提商誉减值。

b.2018年末资产组价值测算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未来预测
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稳定期
经营现金流5,188.815,585.465,746.175,840.445,936.525,936.52
减:资本性支出1,487.181,487.181,487.181,487.181,487.181,487.18
营运资金增加/减少516.93684.24322.51474.690.28
资产组自由现金流3,184.703,414.043,926.483,878.584,449.074,449.34
折现年限0.501.502.503.304.504.50
折现率12.46%0.940.840.750.660.590.59
资产组自由现金流现值3,003.102,862.672,927.582,571.462,622.872,623.04
资产组自由现金流现值和35,039.3313,987.6821,051.66

单位:万元

经营性资产组价值35,039.33
减:付息负债14,671.64
加:非经营性资产净值14,649.85
资产组价值35,000.00

注:非经营性资产主要为与主营业务不直接相关,或暂时未对主营业务产生直接贡献的资产。主要包括部分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

经测算,2018年资产组价值为35,000万元,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20,569.57万元,因此2018年无须计提商誉减值。

c.2019年末资产组价值测算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期初铺底流动资金未来预测
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稳定期
项目期初铺底流动资金未来预测
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稳定期
经营现金流4,390.464,634.214,874.505,127.865,127.895,127.89
减:资本性支出1,705.331,578.781,578.781,578.781,578.781,578.78
营运资金增加/减少7,268.260.00354.2377.86396.35-0.010.00
资产组自由现金流-7,268.262,685.132,701.232,917.873,152.733,549.113,549.10
折现年限0.000.501.502.503.504.504.50
折现率及折现系数12.11%1.000.940.840.750.670.600.60
资产组自由规金流现值-7,268.262,535.962,275.592,192.582,113.162,121.882,121.87
资产组自由现金流现值和21,492.56-7,268.2611,239.1717,521.65

注:2019年资产组范围发生调整,计算资产组价值无需加减非经营性资产和付息负债

在2019年末资产组价值测算中, 2019年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范围调整为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资产组的价值和账面价值与新界定的范围相对应。根据评估报告,上述资产组与商誉的初始确认及后续进行减值测试时的资产组业务内涵相同,保持了一致性。经测算,2019年资产组价值为21,492.56万元,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22,188.49万元,资产组价值低于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547.40万元。

②威远资产组

针对收购威远资产组形成的商誉,发行人进行了商誉减值测试。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并购威远农兽药原料药及制剂相关业务形成的商誉减值测试项目咨询意见书》,经评估,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为108,900.00万元,高于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因此无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威远资产组2019年完成预测业绩,2020年上半年已完成全年预测业绩,经营情况良好,业绩增长较快,未现减值迹象。公司2019年未计提商誉减值,相关处理合理、充分。

综上,发行人对报告期内各期末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均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出具了评估报告,相关参数参考公司历史数据、行业趋势、市场情况进行预测,评估方法符合行业惯例,上述减值测试过程合理,商誉减值计提充分。

(三)是否已及时充分地披露减值风险及其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

发行人已经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财务风险”之“(三)商誉减值风险”和“第三章 风险因素”之“四、财务风险”之“(三)商誉减值风险”补充披露如下:

(三)商誉减值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非同一控制收购河北双吉和威远资产组。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账面商誉净额为3,359.11万元。若后续该等公司经营中不能较好地实现效益,公司将面临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了解了发行人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核查了发行人非同一控制下收购协议、资产评估报告、相关业绩承诺等文件,取得了收购后相关子公司财务报表、对发行人高管进行了访谈,复核了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的估值模型以及关键参数的合理性,对商誉减值情况进行了评估。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商誉是由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商誉的财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截至目前被收购资产经营正常,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发行人已就可能的商誉减值进行了风险披露。

问题3

根据申请文件,公司报告期内应收款项账面价值金额较大且增长幅度较大。

请申请人在募集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披露:(1)应收款项的账龄结构、主要对应方及金额;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业务模式、客户资质、信用政策补充披露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高的原因;结合上述情况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应收账款水平的合理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2)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变更信用政策的情形;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坏账核销情况;(3)结合存货产品类别、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相关存货成本及同类产品市场情况,定量补充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补充披露情况

(一)应收款项的账龄结构、主要对应方及金额;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业务模式、客户资质、信用政策补充披露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高的原因;结合上述情况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应收账款水平的合理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7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结构与资产质量分析”之“2、流动资产结构分析”之“(3)应收账款”补充披露如下:

2)应收款项的账龄结构

单位:万元

账龄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
1年以内50,850.6796.58%27,447.5896.15%13,159.5892.10%13,466.5691.42%
1至2年889.271.69%444.151.56%256.021.79%760.055.16%
2至3年415.490.79%148.500.52%617.564.32%289.591.97%
3年以上494.010.94%505.301.77%255.061.79%214.301.45%
合 计52,649.45100.00%28,545.53100.00%14,288.22100.00%14,730.5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91.42%、92.10%、96.15%和96.58%,账龄结构较为稳定。

3)应收账款主要对应方及金额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单位如下:

单元: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金额占期末余额比例(%)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1客户15,888.4111.18294.42
2客户22,442.814.64122.14
3客户31,245.512.3762.28
4客户41,238.532.3561.93
5客户51,173.552.2358.68
合计11,988.8122.77599.45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单位如下:

单元: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金额占期末余额比例(%)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1客户12,448.208.58122.41
2客户21,996.236.9999.81
3客户31,249.754.3862.49
4客户4811.572.8440.58
5客户5798.862.8039.94
合计7,304.6125.59365.23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单位如下:

单元: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金额占期末余额比例(%)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1客户11,284.388.9964.22
2客户2827.755.7941.39
3客户3551.803.8627.59
4客户4435.833.0521.79
5客户5421.802.95118.41
合计3,521.5624.64273.40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单位如下:

单元: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金额占期末余额比例(%)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1客户11,386.959.4269.35
2客户2421.892.86106.56
3客户3408.892.7820.44
4客户4364.002.4718.20
5客户5355.712.4117.79
合计2,937.4419.94232.34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大客户占当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9.94%、24.64%、25.59%和22.77%。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大客户均为国内外知名企业,该类客户经营规模较大、资金实力较强,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小,公司已按照坏账计提政策对相关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4)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日期应收账款期末金额期后回款金额期后回款比例
2020-6-3058,180.3338,928.3166.91%
2019-12-3128,545.5323,753.1083.21%
2018-12-3114,288.2213,431.8394.01%
2017-12-3114,730.5014,177.7396.25%

截至2020年9月15日,公司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30日的应收账款期后内回款比例分别为96.25%、94.01%、83.21%和66.91%。2020年6月30日应收账款回款情况略低,主要是部分账款尚在账期内。公司期后回款情况良好。5)业务模式、客户资质及信用政策

①公司的业务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农药、兽药的原药和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销售分境内市场和境外市场:1)境内市场销售模式,公司原药和大包装制剂产品主要通过直销模式销售给制剂加工企业,小包装制剂产品采取国内农药行业通行的经销商模式,由经销商分销到农场和种植基地;2)境外市场销售模式,公司境外销售分为自营出口和间接出口两种模式,自营出口是将产品销售给境外农化企业或经销商,间接出口是通过外贸公司对境外销售。

②客户资质

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国内外农化产品加工企业和经销商。主要客户包括国内外知名企业,客户整体业务规模较大,内部管理规范,资金实力雄厚,信用良好,交易稳定,回款风险较小。

③信用政策

公司一直以来十分重视客户的信用管理,对不同客户进行分类管理。国内客户按照信用等级分为款到发货、月结、发货后30-180天。对于老客户,销售部门定期进行信用等级评估,根据客户以往的产品销售额、货款支付及时性及客户经营情况是否发生变化等因素更新客户信用等级。对于新客户,公司的信用政策相对谨慎,主要执行款到发货或信用期较短的结算方式。对于国外客户,按照国家风险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保”)投保,按照中国信保给予的额度出货,及时跟进货款

回收情况,对于有风险的客户及时通知中国信保并上报中国信保系统以保障货款安全。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约定的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企业,资金实力较强,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小。6)结合上述情况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应收账款水平的合理性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比较如下:

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
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利尔化学6.005.425.585.92
扬农化工6.248.086.445.95
海利尔6.566.086.188.41
长青股份5.159.0911.336.90
诺普信5.105.035.557.73
平均值5.816.747.026.98
利民股份14.0414.3811.4011.18

注: 2020年1-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已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6.98、7.02、6.74和5.81,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1.18、11.40、14.38和14.04,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应收账款水平保持在合理水平。

7)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①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类别计提的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类别账面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账面净额
2020年6月末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27.730.24127.73-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52,521.7299.763,205.4949,316.23
合计52,649.45100.003,333.2249,316.23
2019年末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34.130.82197.3936.74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8,311.3999.181,983.7026,327.69
合计28,545.53100.002,181.0926,364.43
2018年末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年度类别账面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账面净额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4,288.22100.001,247.4213,040.80
合计14,288.22100.001,247.4213,040.80
2017年末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4,730.50100.001,108.4213,622.07
合计14,730.50100.001,108.4213,622.07

②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情况

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如下:

账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5.00
1-2年10.00
2-3年50.00
3年以上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按账龄分布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占比
2020年6月末1年以内50,850.672,542.5348,308.1496.82%
1-2年889.2788.93800.351.69%
2-3年415.49207.75207.750.79%
3年以上366.28366.28-0.70%
合计52,521.723,205.4949,316.23100.00%
2019年末1年以内27,232.051,361.6025,870.4596.19%
1-2年425.5542.56382.991.50%
2-3年148.5074.2574.250.52%
3年以上505.30505.300.001.78%
合计28,311.401,983.7126,327.69100.00%
2018年末1年以内13,159.58657.9812,501.6092.10%
1-2年256.0225.60230.421.79%
2-3年617.56308.78308.784.32%
3年以上255.06255.06-1.79%
年度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占比
合计14,288.221,247.4213,040.80100.00%
2017年末1年以内13,466.56673.3312,793.2391.42%
1-2年760.0576.01684.045.16%
2-3年289.59144.79144.801.97%
3年以上214.30214.30-1.45%
合计14,730.501,108.4313,622.07100.00%

③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2019年末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利尔化学1.42%1.57%1.35%1.44%
扬农化工5.98%6.63%10.62%10.55%
海利尔8.16%8.90%6.92%6.47%
长青股份5.23%5.42%5.67%5.38%
诺普信5.86%7.85%5.28%5.32%
平均值5.33%6.00%5.97%5.83%
利民股份6.80%7.64%8.73%7.52%

报告期内,公司坏账计提比分别为7.52%、8.73%、7.64%、6.80%,公司坏账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坏账准备计提较为合理、充分。”

(二)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变更信用政策的情形;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坏账核销情况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7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结构与资产质量分析”之“2、流动资产结构分析”之“(3)应收账款”之“5)业务模式、客户资质及信用政策”之“③信用政策”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企业,资金实力较强,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小。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7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结构与资产质量分析”之“2、流动资产结构分析”之“(3)应收账款”之“6)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④报告期内公司坏账核销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188.6245.396.73
合计-188.6245.396.73

报告期内,公司核销的应收账款分别为6.73万元、45.39万元、188.62万元,整体规模较小。核销的应收账款主要是账龄较久且确认款项无法收回,公司履行内部程序予以核销。

(三)结合存货产品类别、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相关存货成本及同类产品市场情况,定量补充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7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结构与资产质量分析”之“2、流动资产结构分析”之“(7)存货补充披露如下:

2)存货产品类别及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产品类别划分存货及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计提比例
库存商品36,428.4885.1936,343.290.23%
原材料12,729.9031.6212,698.280.25%
周转材料2,118.08-2,118.08-
消耗性生物资产134.68-134.68-
合计51,411.15116.8151,294.330.23%
项目2019-12-31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计提比例
库存商品55,130.24119.3555,010.900.22%
原材料15,389.9632.0715,357.890.21%
周转材料2,487.319.682,477.620.39%
消耗性生物资产130.94-130.94-
合计73,138.45161.1072,977.360.22%
项目2018-12-31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计提比例
库存商品17,243.12112.6617,130.460.65%
原材料8,073.5610.688,062.870.13%
周转材料1,145.30-1,145.30-
消耗性生物资产158.30-158.30-
合计26,620.27123.3426,496.930.46%
项目2017-12-31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计提比例
库存商品16,315.0768.9616,246.110.42%
原材料6,873.5310.686,862.850.16%
周转材料637.72-637.72-
消耗性生物资产163.79-163.79-
合计23,990.1179.6523,910.460.33%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79.65万元、123.34万元、161.10万元和

116.81万元,占存货余额比例分别为0.33%、0.46%、0.22%和0.23%。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库存商品随着库龄增长而有效成分降低,需重新加工,根据预计将新增的加工费用计算存货跌价准备。3)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公司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在报告期内存货跌价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2020-6-302019-12-31
存货余额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存货余额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利尔化学88,230.03292.460.33%96,031.45419.530.44%
扬农化工126,208.361,986.631.57%165,968.352,784.321.68%
海利尔64,186.55372.210.58%73,992.86543.230.73%
长青股份107,446.51--89,320.98--
诺普信100,247.831,202.861.20%115,650.581,563.521.35%
均值97,263.86770.830.79%108,192.841,062.120.98%
利民股份51,411.15116.810.23%73,138.45161.100.22%
公司2018-12-312017-12-31
存货余额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存货余额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利尔化学78,510.67985.711.26%57,080.01497.050.87%
扬农化工148,713.302,529.841.70%43,802.5069.380.16%
海利尔67,186.11529.030.79%38,546.79568.861.48%
长青股份84,094.20--75,760.46--
诺普信122,769.411,559.391.27%95,205.791,864.721.96%
均值100,254.741,120.791.12%62,079.11600.000.97%
利民股份26,620.27123.340.46%23,990.1179.650.33%

农药产品性能相对稳定,农药行业整体存货跌价计提比例较低。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利尔化学3.753.574.024.49
扬农化工6.035.948.377.95
海利尔3.792.392.733.50
长青股份2.552.922.802.49
诺普信3.382.552.642.60
均值3.903.474.114.21
利民股份6.194.174.395.52

注: 2020年1-6月存货周转率已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较高且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公司存货周转速度较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略低于平均水平具有合理性。4)相关存货成本及同类产品市场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占存货的比例较高,主要库存商品类型的平均单位成本与平均售价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2020年1月-6月 平均售价2020/6/30 平均单位成本2019年 平均售价2019/12/31 平均单位成本
农用杀菌剂20,706.9813,185.0719,117.6113,338.22
农用杀虫剂122,041.4690,206.39106,937.6579,665.52
农用除草剂30,664.8427,722.6267,072.9857,312.00
兽药95,652.6771,065.00100,338.9063,132.34
产品2018年 平均售价2018/12/31 平均单位成本2017年 平均售价2017/12/31 平均单位成本
农用杀菌剂19,941.8414,358.9021,529.7515,259.11
农用杀虫剂194,297.78142,131.75172,696.22127,550.76
农用除草剂175,427.51138,080.55113,368.9997,095.28
兽药----

由上表可知,公司主要库存商品的平均售价均高于其平均单位成本,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合理、充分。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对公司的应收账款的账龄及变动情况进行了分析;对重要应收账款执行了函证程序;对应收账款期后回款进行了核查;取得公司应收账款明细表,并对应收账款坏账

计提情况进行了复核; 2、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了解应收账款水平、变动合理性、坏账计提政策及充分性,存货变动、跌价计提充分性;

3、进一步了解公司对各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以及对客户资质的评估情况;

4、查阅了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存货相关公开数据,并与公司数据做对比分析;

5、取得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过程文件,执行了复核程序;对公司存货整体及结构的变动、跌价准备计提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对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及计提比例。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会计师认为:

1、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增长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应收账款水平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2、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稳定,不存在变更信用政策情形,不存在大额坏账核销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不存在大额毁损、滞销或大幅贬值等情况;存货结构比较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问题4

根据申请文件,申请人报告期内货币资金、短期借款金额增长较快且金额较大。

请申请人在募集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补充披露:

(1)货币资金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货币资金主要构成情况,货币资金是否受限或真实存在;(2)短期借款金额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公司业务情况和可比上市公司情况说明是否存在短贷长投的风险;(

)结合存贷双高的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补充披露情况

(一)货币资金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货币资金主要构成情况,货币资金是否受限或真实存在申请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结构与资产质量分析”之“1、流动资产结构分析”之“(1)货币资金” 进行了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1、货币资金主要构成情况,货币资金是否受限或真实存在

公司的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38,392.36万元、35,957.38万元、44,679.43万元和92,137.65万元,具体构成与受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一、库存现金157.18451.24223.45105.42
二、银行存款58,133.9937,369.3035,733.9338,146.94
其中:受限资金---10.44
三、其他货币资金33,846.496,858.89-140.00
其中:受限资金33,846.496,858.89-140.00
四、货币资金合计92,137.6544,679.4335,957.3838,392.36
其中:受限资金合计33,846.496,858.89-150.44
受限资金占比36.73%15.35%-0.39%

注: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末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6月末数据未经审计。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受限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50.44万元、0万元、6,858.89万元和33,846.49万元,受限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系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除上述受限资金外,其他货币资金均未受限。

针对货币资金,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确保不相容的业务岗位分离,并建立了严格的授权审批支付,发行人每月对银行存款账户获取对账单,编制余额调节表,并经适当层级管理层审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真实存在。

2、货币资金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公司货币资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公司保持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各期末货币资金/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2019年12月30日/2019年度
货币资金营业收入货币资金占营业收入比例货币资金营业收入货币资金占营业收入比例
利尔化学62,659.10234,889.5313.34%73,907.01416,384.2117.75%
扬农化工208,851.83591,694.5617.65%233,101.15870,147.1726.79%
海利尔49,996.01190,669.6913.11%39,936.13246,678.4016.19%
长青股份83,748.43160,200.6126.14%19,118.54337,716.965.66%
诺普信64,968.73253,271.4312.83%75,185.32405,839.4518.53%
平均94,044.82286,145.1616.43%88,249.63455,353.2419.38%
利民股份92,137.65265,571.2017.35%44,679.43283,267.4615.77%
项目2018年12月30日/2018年度2017年12月30日/2017年度
货币资金营业收入货币资金占营业收入比例货币资金营业收入货币资金占营业收入比例
利尔化学65,083.94402,706.9316.16%39,295.60308,354.7912.74%
扬农化工174,540.88529,072.5832.99%119,363.68443,822.8226.89%
海利尔72,188.83219,146.5232.94%42,327.33158,942.1926.63%
长青股份34,652.91300,079.5111.55%17,164.10224,530.597.64%
诺普信80,987.03400,544.4220.22%59,695.42282,157.5221.16%
平均85,490.72370,309.9923.09%55,569.23283,561.5819.60%
利民股份35,957.38151,918.2023.67%38,392.36142,342.0526.97%

注:2020年6月末货币资金占营业收入比例为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6.97%、23.67%、15.77%和17.35%,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分别为19.60%、23.09%、19.38%和16.43%,公司货币资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较为接近。2017年末,公司货币资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高于同行业平均值,主要因为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2019年末,公司货币资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同行业平均值,主要因为公司当年现金收购威远资产组。因此,公司货币资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公司保持一致。

(2)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与营运资金保持一致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存货周转天数分别为65.19、82.00、86.23和58.15天,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为32.20、31.59、25.04和26.65天,应付账款周转天数分别

为35.31、28.94、43.97和37.24天,根据公式:现金周转天数=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据此保守估计,公司各期末需留有约62.08、84.65、

67.30和46.56天生产经营所需的现金流维持业务正常运行,各期对应需要营运资金金额为24,210.22万元、35,232.87万元、52,230.61万元和67,748.20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38,392.36万元、35,957.38万元、44,679.43万元和92,137.65万元。2017年,公司货币资金余额高于营运资金需求,主要因为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2020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高于营运资金需求,主要因为受限货币资金余额为33,846.49万元,扣掉受限货币资金后,公司可使用的货币资金为58,291.16万元,低于营运资金需求。因此,公司报告期各期的存款规模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3)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增长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38,392.36万元、35,957.38万元、44,679.43万元和92,137.65万元。2020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较2019年末增加47,458.22万元,主要系2020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情况较好,销售收入增长较快,期后回款情况较好;此外,随着上半年产销量增加,为采购原材料等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相应增加,导致受限货币资金余额有所上升。因此,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增长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较为接近,符合行业惯例,货币资金各期末余额具有合理性,受限的货币资金均为生产经营活动产生,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真实存在。

(二)短期借款金额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公司业务情况和可比上市公司情况说明是否存在短贷长投的风险

申请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负债结构与负债质量分析”之“1、流动负债结构分析”之“(1)短期借款”进行了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1、短期借款金额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期内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36,100.00万元、52,000.00万元、77,890.00万元和93,600.00万元,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人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利民控股21,000.0053,000.0045,000.0034,000.00
利民化学41,200.00---
河北双吉6,500.006,500.007,000.002,100.00
威远资产组24,900.0018,390.00--
合计93,600.0077,890.0052,000.003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报告期内业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对资金需求增大。2019年末短期借款同比增加49.79%,系威远资产组的负债纳入合并范围。2020年6月末短期借款较2019年末上升20.17%,系公司上半年产销量增加,公司为保证营运资金周转,增加了银行短期借贷。2020年1-6月,公司营业成本为192,339.6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44.26%;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127,021.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19.80%。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资金需求量较大,通过短期借款获得部分资金支持业务发展,因此短期借款金额增长较快具有合理性。

2、结合公司业务情况和可比上市公司情况说明是否存在短贷长投的风险

(1)公司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势头良好,营业收入呈稳步增长态势。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由2017年的142,342.05万元增至151,918.20万元,增长6.73%,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由2018年的151,918.20万元增至283,267.46万元,增长84.46%,2020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265,571.20万元,占2019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3.75%。随着营业规模扩大,需要更多的安全储备资金用来维持日常经营,公司通过短期借款来补充流动资金,短期借款金额逐年上升。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短期借款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短期借款负债合计占比
利尔化学52,542.24329,614.9915.94%
扬农化工116,053.85572,319.0620.28%
短期借款负债合计占比
海利尔17,090.00146,842.7511.64%
长青股份67,035.09143,451.0746.73%
诺普信183,948.00299,134.2961.49%
平均31.22%
利民股份93,600.00266,115.7935.17%

由上表可见,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短期借款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35.17%,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为31.22%,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短期借款占负债总额的比例较为接近,公司负债结构符合行业特性。

(3)是否存在短贷长投的风险

2020年6月末,公司资产与负债的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项目金额占总资产比例类别项目金额占总负债比例
流动资产货币资金92,137.6517.64%流动负债短期借款93,600.0035.17%
应收账款49,316.239.44%应付票据44,700.0016.80%
应收款项融资27,303.045.23%应付账款37,593.5014.13%
预付款项11,532.472.21%合同负债11,019.294.14%
存货51,294.339.82%其他应付款14,532.885.46%
流动资产合计244,227.9146.76%流动负债合计235,656.1888.55%
长期资产长期股权投资32,440.776.21%长期资本长期借款22,552.708.47%
固定资产162,462.3931.10%非流动负债合计30,459.6211.45%
无形资产38,593.367.39%所有者权益256,212.58-
长期资产合计278,100.4753.24%长期资本合计286,672.20-

注:长期资产=非流动资产;长期资本=非流动负债+所有者权益

由上表可见,2020年6月末,公司营运资本(即长期资本减长期资产)为8,571.73万元,表明长期资本能够完全覆盖长期资产,不存在短贷长投的风险。

综上,公司报告期营业规模逐年扩大,维持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逐年增长,公司通过短期借款来补充流动资金,短期借款金额增长具有合理性。公司短期借款的负债结构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接近,符合农药行业的特性。公司长期资本能够完全覆盖长期资产,不存在短贷长投的风险。

(三)结合存贷双高的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申请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结构与资产质量分析”之“1、流动资产结构分析”之“(1)货币资金”进行了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1、公司存贷双高的合理性

公司存款金额增加,主要因为伴随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营运资金需求增加,相应各期末留存的货币资金余额逐年增长,具有商业合理性。公司短期借款等贷款金额增加,主要由于公司融资渠道以间接融资为主,出于资金安全考虑需要保证一定的资金储备。目前公司业务开展所需营运资金主要依赖银行借款等间接融资方式,客观上导致了公司银行贷款金额较高。

因此,公司存贷双高的情况具有合理性,公司迫切需要通过直接融资的方式改善公司目前的融资结构,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2、说明是否存在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银行账户均由公司及子公司独立开具,各主体独立支配资金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境外公司银行账户,公司委派财务人员驻外管理境外子公司财务,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提供银行对账单及收支台账。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进而对公司及子公司账户资金进行向上归集的情形;不存在按照“零余额管理”方式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余额管理的情形;不存在其他通过银行进行资金归集或呈现余额管理的情形。

经定期核对,公司银行账户账实相符,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或其他关联方占用、共管、归集的情形,亦不存在银行存款被关联方临时占用的情形。

综上,公司存贷双高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了发行人财务部相关人员,了解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对发行人的货币资金流程、筹资流程进行内控测试;

2、获取并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货币资金明细账、银行账户对账单、银行账户流水、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银行承兑协议,重点关注是否存在与关联方、员工之间的大额资金往来;

3、对主要银行账户进行函证,对库存现金期末余额执行监盘;

4、获取并核查发行人借款明细表、银行贷款合同、利息计算表,相关收款和还款凭证,并对所有银行借款期末余额进行函证;

5、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比较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存款、贷款、现金支出、营业收入等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会计师认为:

1、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较为接近,符合行业惯例,货币资金各期末余额具有合理性,受限的货币资金均为生产经营活动产生,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真实存在;

2、公司报告期营业规模逐年扩大,维持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逐年增长,公司通过短期借款来补充流动资金,短期借款金额增长具有合理性。公司短期借款的负债结构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接近,符合农药行业的特性。公司长期资本能够完全覆盖长期资产,不存在短贷长投的风险;

3、公司存贷双高的情况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问题5

请申请人在募集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披露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

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并将财务性投资总额与公司净资产规模对比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同时,结合公司是否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及该类基金设立目的、投资方向、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他方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相关财务性投资的投资背景、投资目的投资期限以及形成过程等,并结合核查过程、核查依据发表核查意见。

一、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经在募集说明书“第七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中补充披露如下:

八、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一)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况

1、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认定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有关财务性投资认定的问答》,财务性投资除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情形外,对于上市公司投资于产业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如同时属于以下情形的,应认定为财务性投资:1、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有该基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2、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

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15的规定,(1)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3)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不包括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期限较长指的是,投资期限或预计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以及虽未超过一年但长期滚存。(4)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28的规定: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

2、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

括类金融业务)情况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即2020年1月31日)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财务性投资类型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是否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情况
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不存在
购买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不存在
对外拆借资金不存在
对外委托贷款不存在
委托理财不存在
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不存在
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存在
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存在
借予他人款项不存在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财务报表中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投

资)的主要科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6.0826.46
衍生金融资产0.000.00
其他应收款5,681.225,287.45
持有待售资产0.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09.00109.00
持有至到期投资0.000.00
债权投资0.000.00
其他债权投资0.000.00
长期应收款0.00614.28
长期股权投资32,440.7727,412.9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0.000.00

注:2020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2019年末及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26.46万元和

6.08万元,均为威远生化购买的远期结售汇,与远期汇率产生的汇率差异。上述远期结售汇主要系对冲外汇汇率风险,与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2019年末及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5,287.45万元和5,681.22万元。其中2019年末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江苏新河的股利。2020年6月30日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支付给新沂市人民政府下属新沂市新源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土地定金。上述款项系应收股利及购买建设用地定金,与发行人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2019年末及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109.00万元和109.00万元,主要为河北双吉对河北辛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及其公允价值变动,非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新增。

4、2019年末及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分别为27,412.97万元和32,440.77万元,主要为对联营企业江苏新河、江苏泰禾的投资及确认的投资收益。江苏新河的主营业务为百菌清的生产与销售,江苏泰禾的主营业务为间苯二甲胺的生产与销售,上述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

为目的的产业投资”,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二)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持有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属于财务性投资金额财务性投资占归母净资产比例
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等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6.08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09.00109.000.0474%
拆借资金000
委托贷款000
理财产品000
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000
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000
类金融业务000
合计115.08109.000.0474%

截至2020年6月末,发行人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为

109.00万元,占发行人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0.0474%,未超过30%,因此,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二、回复说明

(一)将财务性投资总额与公司净资产规模对比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的财务性投资总额为109.00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重为0.0474%。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最近一期末,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为50.95%,处于较高水平,发行人通过新增银行债务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的空间较为有限。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8亿元,其中本次募投项目中年产12,000吨三乙膦酸铝原药技改项目、年产10,000吨水基化环境友好型制剂加工项目和年产500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新建项目将有助于扩大公司产能,持续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绿色节能项目将有助于降低公司产品成本,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将有助于财务结构的优化,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发行人实施募投项目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综上所述,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的情形,且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通过银行债务融资实施募投项目的空间有限。本次募集项目系根据现有业务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确定,且投资金额较大,公司通过公开发行可转债筹措部分资金,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公司已投资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况、设立目的、投资方向、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

1、基本情况介绍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投资并购基金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1月26日,发行人发布《关于投资新疆欣荣仁和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拟以有限合伙人的方式入伙新疆欣荣仁和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下称“欣荣投资”),出资总额为9,500万元,占拟认缴出资总额的32.99%。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约定如下:

单位:万元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度所占比例出资方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3,70086.8600%货币
苏州利民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普通合伙人5,10013.1400%货币

其中苏州利民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发行人合计持有该基金100%的份额。

2、设立目的

发行人参与设立欣荣投资的主要目的系对威远资产组进行收购,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具有密切关系。

3、投资方向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欣荣投资持有威远资产组25%股权,除此之外,欣荣投资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全资持有欣荣投资100%的出资份额,欣荣投资系发行人用于持有威远资产组的持股平台。

4、投资决策机制

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普通合伙人苏州利民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并委派陈新安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比例通过的表决办法。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5、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

合伙企业按合伙人实缴及认缴出资的比例分享利润,及享有合伙企业的其他权益,合伙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合伙人实缴出资金额低于认缴出资时,该合伙人应承担在一定期限内的补足义务。在补足之前,该合伙人应根据实缴出资占认缴出资的比例享有上述权益,逾期未补足的,相应差额部分出资对应的权益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处理。

合伙企业合伙人获得的分红应根据合伙人实缴及认缴出资的比例,优先用于支付企业运营成本。

合伙企业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实缴及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新疆欣荣仁和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苏州利民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欣荣投资13.14%的份额,发行人持有欣荣投资86.86%的份额,合计持有欣荣投资100%的份额。

欣荣投资的普通合伙人为苏州利民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欣荣投资的有限合伙人为发行人。因此发行人实质上控制欣荣投资,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四)其他方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全资子公司苏州利民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欣荣投资100%的投资份额,欣荣投资不存在其他投资方,故不存在明股实债情形。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查阅并取得了发行人的公司公告、审计报告、财务报表、账务记录、对外投资协议、理财协议和银行回单,核查了借款资料、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执行新金融工具后已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相关资料以及长期股权投资等相关资料;并就发行人财务性投资情况与公司高管和财务人员进行了沟通,了解公司对外投资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检查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程序;获取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关注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会计师认为:公司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对比目前财务性投资总额与公司净资产水平,本次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经核查各方签署的《合伙协议》,发行人投资的产业基金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不存在向其他合伙人或其他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出资方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问题6

请申请人在募集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披露是否存在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等事项,如存在,请详细披露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案件是否充分计提预计负债、作

为原告或申请人的案件是否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回复说明

(一)公司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的基本情况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之“(二)重大诉讼、仲裁及其他或有事项等”进行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等事项。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通过互联网检索公司是否存在未决诉讼、未决仲裁事项;

2、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访谈,了解公司未决诉讼、未决仲裁情况;

3、对部分司法机构进行实地走访。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会计师认为: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未决诉讼、未决仲裁事项。

问题7

根据申请文件,本次募投项目包括年产12,000吨三乙膦酸铝原药技改项目、年产10,000吨水基化环境友好型制剂加工项目、年产500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新建项目、绿色节能项目、补充流动资金。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1)募投项目备案、环评文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批准内容与募投项目是否一致,是否符合募投项目所在行业现行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土地规划用途。(2)募投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是否具备实施项目全部资质许可,项目风险是否充分披露。(3)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中小股东是否同比例增资或者借款,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一、补充披露情况

(一)募投项目备案、环评文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批准内容与募投项目是否一致,是否符合募投项目所在行业现行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土地规划用途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章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法合规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法合规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8亿元(含9.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年产12,000吨三乙膦酸铝原药技改项目23,000.0020,706.55
2年产10,000吨水基化环境友好型制剂加工项目14,200.0013,133.50
3年产500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新建项目6,733.782,696.77
4绿色节能项目38,226.8632,463.18
5补充流动资金29,000.0029,000.00
合计111,160.6498,000.00

(一)本次募投项目已取得相应的备案、环评文件,备案、环评文件均在有效期内

募投项目备案环评
文件名称备案 时间备案 部门文件名称核准 时间核准 部门
年产12,000吨三乙膦酸铝原药技改项目《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备案证号:徐工信备〔2020〕5号)2020/6/24徐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2,000吨三乙膦酸铝原药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新环许〔2020〕92号)2020/8/12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
年产10,000吨水基化环境友好型制剂加工项目《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备案证号:新经备[2019]144号)2019/6/25徐州新沂市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局《关于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水基化环境友好型制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新环许〔2019〕101号)2019/6/19
《关于项目备案投资主体变2020/7/14新沂市经《关于同意利民化学责任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水基化2020/7/27
更的情况说明》济发展局环境友好型制剂加工项目建设主体变更的批复》
年产500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新建项目《变更项目备案告知书》2019/7/1达拉特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新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500吨/年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鄂环审字〔2019〕34号)2019/10/15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绿色节能项目《变更项目备案告知书》2020/7/2《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新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新型绿色生物产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鄂环审字〔2020〕163号)2020/5/25

本次募投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项目无需备案。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在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规定的范围,因此该项目无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将相关信息告知项目备案机关,依法履行投资项目信息告知义务,并遵循诚信和规范原则”。经查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均未规定项目备案后开工建设的时间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上述募投项目的环评文件均在2019年或2020年取得,自批准之日未超过5年,均在有效期内。

(二)本次募投项目批准内容与募投项目一致,符合募投项目所在行业现行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募投项目备案批准内容环评批准内容批准内容与募投项目是否一致
年产12,000吨三乙膦酸铝原药技改项目项目达产后形成年产12,000吨三乙磷酸铝原药,并年副产30%盐酸25,020.6吨、氯乙烷5,988.6吨及硫酸铵7,094吨。建设年产12,000吨三乙膦酸铝原药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2,000吨三乙膦酸铝原药及30%盐酸、氯乙烷、硫酸铵。一致
年产10,000该项目最终形成年产4,000吨WDG和建设年产10,000吨水基化环境一致
吨水基化环境友好型制剂加工项目年产6,000吨SC制剂项目生产线。友好型制剂加工项目,仅进行制剂的生产,不生产原药。
年产500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新建项目该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00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规模。年产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00吨。一致
绿色节能项目绿色节能项目属于新型绿色生物产品制造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型绿色生物产品制造项目新建生产厂房、综合办公楼以及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及其他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00吨多杀霉素、500吨截短侧耳素、500吨泰乐菌素。 新型绿色生物产品制造项目的备案信息中,明确包括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等本次募投项目之绿色节能项目的建设内容。绿色节能项目无需单独履行备案程序。绿色节能项目属于新型绿色生物产品制造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型绿色生物产品制造项目建设规模为500t多杀霉素、500t泰乐菌素、500t截短侧耳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以及给排水、供热、供电、空压、原料库房、产品库房、溶剂罐区等公辅工程。绿色节能项目建设内容已包含于新型绿色生物产品制造项目环评批复当中,且预期同步办理环评验收,无需单独履行环评程序。一致

(三)本次募投项目用地符合土地规划用途

经核查,本次募投项目用地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土地证书土地用途
年产12,000吨三乙膦酸铝原药技改项目新沂市经济开发区(利民化学厂区内)苏(2020)新沂市不动产权第0007188号工业用地
年产10,000吨水基化环境友好型制剂加工项目
年产500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新建项目达拉特旗王爱召镇新奥生态工业园区(新威远厂区内)蒙(2019)达拉特旗不动产权第0000030号工业用地
绿色节能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需要土地

本次募投项目中,年产12,000吨三乙膦酸铝原药技改项目、年产10,000吨水基化环境友好型制剂加工项目用地为利民化学自有土地;年产500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新建项目、绿色节能项目用地为新威远自有土地;利民化学、新威远已取得上述募投项目用地的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规划用途均为工业用地。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需要使用土地。本次募投项目用地符合土地规划用途。

(二)募投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是否具备实施项目全部资质许可,项目风险是否充分披露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章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法合规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四)募投项目符合产业政策

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以下简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行业。

1、年产12,000吨三乙膦酸铝原药技改项目

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要求,该项目中的三乙膦酸铝原药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第一类鼓励类之“十一石化化工”之“6.高效、安全、环境友好的农药新品种……”,属于鼓励类投资项目。

2、年产10,000吨水基化环境友好型制剂加工项目

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要求,该项目中的水基化制剂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第一类鼓励类之“十一石化化工”之“6.高效、安全、环境友好的农药新品种、新剂型……”,属于鼓励类投资项目。

3、年产500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新建项目

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要求,该项目中的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行业。

4、绿色节能项目

绿色节能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行业。绿色节能项目设计采用的环保标准为《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发[2015]164号)、《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符合国家环保政策。

绿色节能项目属于新型绿色生物产品制造项目的组成部分。新型绿色生物产品制造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要求,该项目中的多杀霉素、泰乐菌素、截短侧耳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行业。

本次募投项目已经取得项目备案、环评文件,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行业,符合产业政策。

(五)公司已取得实施募投项目的资质许可

本次募投项目已经取得项目备案、环评文件,已取得实施募投项目现阶段所需的资质许可。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产品及对应的产品生产资质如下:

1、年产12,000吨三乙膦酸铝原药技改项目由利民化学实施,利民化学已取得的募投项目主要产品的生产资质如下:

募投项目主要产品农药生产许可证证号农药登记证证号产品执行标准
三乙膦酸铝原药农药生许(苏)0021PD20070073NY/T3597-2020

2、年产10,000吨水基化环境友好型制剂加工项目由利民化学实施,利民化学已取得的募投项目主要产品的生产资质如下:

募投项目主要产品农药生产许可证 证号农药登记证证号产品执行标准
悬浮剂500g/L百菌清悬浮剂农药生许(苏)0021PD20070686GB/T 18171-2017
720g/L百菌清悬浮剂PD20172465Q/320381 GG 96-2019
20%嘧霉胺悬浮剂PD20080132GB 28152-2011
40%嘧霉胺悬浮剂PD20080399GB 28152-2011
25%嘧菌酯悬浮剂PD20130434Q/320381 GG 76-2019
30%代森锰锌悬浮剂PD20086318Q/320381 GG 31-2019
325g/L苯甲·嘧菌酯悬浮剂PD20141874Q/320381 GG 88-2019
20%吡唑醚菌酯悬浮剂PD20152146HG/T 5236-2017
40%苯醚甲环唑悬浮剂PD20130546Q/320381 GG 83-2019
40%噻虫啉悬浮剂PD20160865Q/320381 GG 79-2019
水分散粒剂80%三乙膦酸铝水分散粒剂PD20111459Q/320381 GG 68-2019
10%苯醚甲环唑水分散粒剂PD20101869HG/T 4463-2012
80%嘧霉胺水分散粒剂PD20160689Q/320381 GG 98-2019
75%百菌清水分散粒剂PD20120661GB/T 34762-2017
65%丙森锌水分散粒剂暂无-
66%代森锰锌缬菌胺水分散粒剂暂无-
80%烯酰吗啉水分散粒剂暂无-

注: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委托加工、分装农药的,委托人应当取得相应的农药登记证,受托人应当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委托人应当对委托加工、分装的农药质量负责。”根据上述规定,委托加工农药的,委托人需取得农药登记证,受托人需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利民化学募投项目相关产品65%丙森锌水分散粒剂、66%代森锰锌缬菌胺水分散粒剂、80%烯酰吗啉水分散粒剂暂未取得农药登记证;但利民化学持有《农药生产许可证》(编号:农药生许(苏)0021),生产范围包含水分散粒剂,相关募投产品可以通过受托加工的方式进行生产。

3、年产500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新建项目由新威远实施,新威远已取得的募投项目主要产品的生产资质如下:

募投项目主要产品农药生产许可证证号农药登记证证号产品执行标准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原药农药生许(蒙)0015PD20094508GB/T 20693-2020

4、绿色节能项目主要产品为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产生的空气、蒸汽,不涉及

产品生产资质。

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涉及产品生产资质。

综上,公司已取得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资质许可。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三章风险因素”之“三、募集资金项目未达预期效益的风险”中,对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进行了充分披露。综上所述,公司募投项目已经主管部门备案并履行了环评程序,募投项目备案、环评文件目前均在有效期内,批准内容与募投项目一致,募投项目用地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符合土地规划用途;公司募投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公司已取得现阶段所需的实施项目的资质许可,项目实施相关风险已在《募集说明书》中充分披露。

(三)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中小股东是否同比例增资或者借款,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章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七)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

1、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方式

本次募投项目中,年产12,000吨三乙膦酸铝原药技改项目、年产10,000吨水基化环境友好型制剂加工项目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利民化学实施,拟通过增资或股东借款方式实施,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由发行人实施,均不涉及中小股东。

年产500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新建项目、绿色节能项目由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新威远实施,发行人拟以股东借款的方式实施,新威远其他中小股东不同比例提供借款。根据发行人与新威远2020年9月签署的借款合同,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将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向新威远提供不超过351,599,500元借款,用于实施年产500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新建项目和绿色节能项目,新威远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发行人支付利息。

2、部分募投项目由控股子公司实施符合公司利益

(1)由新威远实施募投项目的必要性

新威远已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核发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农业农村部核发的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的《农药登记证》,并拥有一定的资源优势。新威远已有土地证宗地面积为507,918.90平方米(约762亩),募投项目可以利用其现有的土地资源进行生产建设。此外,随着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使用范围的不断扩大,年产500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新建项目预期可以给公司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绿色节能项目则有利于降低产品成本,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由新威远实施募投项目具有必要性。

(2)发行人可以控制募集资金的使用

新威远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利民股份65.00%
2欣荣投资25.00%
3新威投资10.00%

发行人直接持有新威远65%的股权,通过欣荣投资间接持有新威远25%股权,发行人对新威远拥有控制力。发行人可以通过对子公司的管理有效控制募投项目的实施、借款实际用途和还款安排,确保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同时,为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发行人将监督新威远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3)其他中小股东不同比例提供借款不违反上市公司规范指引的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二节 提供财务资助”的规定:

“6.2.1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适用本节规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

(二)资助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

……

6.2.5 上市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上市公司为其持股比例不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的,该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原则上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如其他股东未能以同等条件或者出资比例向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应当说明原因并披露上市公司已要求上述其他股东采取的反担保等措施。上市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且该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参股股东中一个或者多个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该关联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如该关联股东未能以同等条件或者出资比例向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上市公司应当将上述对外财务资助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新威远为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其他参股股东新威投资并非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根据上述规定,发行人对新威远提供借款,不属于现行法规要求其他股东必须进行同比例借款的情形范畴。

(4)发行人向新威远提供借款的条件公允

发行人已与新威远签署借款合同,借款利率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价格公允。发行人向新威远提供借款不会导致新威远无偿或以明显偏低成本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同时新威远中小股东将按照所持有的新威远股权比例间接分摊实施募投项目的利息费用,上述借款条件公允。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公司已取得的关于本次募投项目的备案文件、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环评审批文件、用于建设募投项目的土地证书等;

2、查阅了关于行业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政府网站;

3、访谈了公司管理层,了解实施募投项目的原由、实施进展情况、实施方式、可

能存在项目未达预期效益的风险因素等。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已经主管部门备案并履行了环评程序,募投项目备案、环评文件目前均在有效期内,批准内容与募投项目一致,募投项目用地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符合土地规划用途;公司募投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公司已取得现阶段所需的实施项目的资质许可,项目实施相关风险已在《募集说明书》中充分披露;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问题8根据申请文件,申请人主营业务涉及农药、兽药,部分生产涉及危险化学品。报告期内存在多起环境污染、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请申请人说明:(1)以列表方式披露申请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36月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包括相关行政处罚的具体事由、是否已完成整改、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及其理由。(2)申请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机构,以及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内控和治理是否存在严重缺陷。(3)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是否符合产业政策,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4)最近3年的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情况,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情况以及未来的环保支出情况;(5)有关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转是否正常有效,有关环保投入、环保设施及日常治污费用是否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6)是否取得日常经营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或者注册备案,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到期后不能续期的风险,报告期内是否存在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就申请人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表核查意见。

一、回复说明

(一)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36月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包括相关行政处罚的具体事由、是否已完成整改、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及其理由。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36个月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如下:

序号被处罚单位处罚决定书具体事由是否在纳入合并报是否完成整改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表范围前发生
1威远生化2017年5月26日,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冀石化园安罚字〔2017〕第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处以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1)未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工业固体废物;(2)噻虫胺釜残和污水处理厂污泥包装物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3)将危险废物外售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
22018年5月2日,石家庄市公安消防支队向威远生化出具石公(消)行罚决字〔2018〕002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处以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
32018年4月9日,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冀石化园)安监罚〔2018〕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因车间中间体水处理设备老化,员工操作失误,发生员工烧伤事件。
42018年10月19日,石家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冀石)安监罚〔2018〕ZS00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对其处以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南罐区无水乙醇进料管道未按标准要求设置基本识别色。
5威远生化鹿泉制剂分公司2019年3月,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石环罚〔2019〕鹿泉-0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乳油车间正在生产,配套的污水处理站正在运行,污水处理站化学氧化池彩钢板顶盖东北角底部密闭不严,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气态污染物排放。
62019年10月,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石环罚〔2019〕鹿泉-8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公司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物料和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乳化剂抽料工序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VOCs无组织排放。
72019年11月,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石环罚〔2019〕鹿泉-8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乳油生产线停车,配备的VOCs治理设施为活性炭+催化净化设施,处理后废气通过15米高的排放筒排放,排放筒的监测采样口设置在距烟道弯头的2.17倍直径处,未按照相关规范设置在距烟道弯头的垂直距离,存在未按规定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违法行为。
8新威远2018年7月6日,达拉特旗环境保护局向新威远出具达环罚字〔2018〕6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新威远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将污水处理站北侧一座占地两千一百六十平方米的废水缓冲池用沙土填埋,并在填埋过程中在未清理底泥状态下,将部分含水底泥溢流至池外并擅自就地填埋。
9河北双吉2020年8月7日,辛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辛综执规划)罚字(2020)第(0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河北双吉处以罚款194,253.85元的行政处罚。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厂区内建设甲类液体罐区、二硫化碳罐区、硫酸罐区、液氨罐区、氨水制备、氨水储罐、硫酸铵蒸发、废水处理、事故水池、生化水池、杂水池、新厂区预处理水池、二硫化碳补水池。正在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取得部分
102020年8月7日,辛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辛综执建设)罚字(2020)第(0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河北双吉处以罚款37,900元的行政处罚。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在厂区内建设甲类液体罐区、二硫化碳罐区、硫酸罐区、液氨罐区、氨水制备、氨水储罐、硫酸铵蒸发、废水处理、事故水池、生化水池、杂水池、新厂区预处理水池、二硫化碳补水池。正在补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上述处罚除河北双吉正在积极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外,均已整改完毕,上述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1、就上述第1项处罚,威远生化的整改情况如下:1)聘请环保专家并结合新的危险废物名录逐一对产生的废物进行梳理,属于危险废物的全部申报;2)更换危险废物标志制作厂家,选用粘贴性较强的不干胶材料制作标志,防止危险废物标签脱落,并由库管人员进行定期加强检查;3)对外售副产品及一般包装物的厂家资质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在其资质范围内处理。

上述第1项处罚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修正)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第七十五条第一项、第七十五条第五项的规定作出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修正)第六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一)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有前款第一项、第八项行为之一的,处五千元以上

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一)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五)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行为之一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之一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四项行为的,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处应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上述第1项处罚威远生化被处以罚款15万元,罚款金额未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修正)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第七十五条第一项、第七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的较轻等级处罚的上限,根据河北省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威远生化已按照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按时足额缴纳了罚款,并及时改正了相应的违法行为。经认定,上述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2、就上述第2项处罚,威远生化的整改情况如下:石家庄市公安消防支队于2018年3月27日出具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查复意见书》(石公消设复字〔2018〕第0008号),经复查,威远生化绿色环保制剂车间项目部分消防设计存在问题均予以整改,消防设计复查合格,同意恢复施工。威远生化新建绿色环保制剂车间项目已于2018年4月24日进行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备案号:130000WYS180003373。

上述第2项处罚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作出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修订)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上述第2项处罚威远生化被处以罚款3.5万元,根据上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威远生化所受上述第2项处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的较轻等级的行政处罚,该等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3、就上述第3项处罚,威远生化整改情况如下:1)将甲苯水洗釜原使用的改性石墨冷凝器(外壳为聚丙材质)更换为钛质冷凝器,原物料聚丙导管更换为衬搪瓷导管;2)强化DCS联锁管理,甲苯水洗釜增加压力变送器,随时监控釜内压力,确保安全操作;3)将甲苯水洗釜冷凝器放空管加阻火器、单独配管、加粗管径,接入东楼顶活性炭吸附装置;4)对噻唑膦生产装置的所有管道及法兰压垫、静电跨接线进行检查更换;5)对噻唑膦生产装置所使用的塑料管线逐步置换,更换为衬搪瓷材质管线;6)重新完善修订工艺操作规程,对所有员工进行规范操作培训,不定期检查员工的操作,促使员工养成良好的操作习惯。上述第3项处罚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作出的处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上述第3项处罚威远生化被处以罚款10万元,根据上述“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威远生化所受上述第3项处罚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较轻等级的行政处罚,该等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对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的访谈确认,威远生化已按照规定缴纳了罚款,并按要求整改,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

根据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7月1日出具的证明,自2017年1月1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威远生化能够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4、就上述第4项处罚,威远生化整改情况如下:1)南罐区无水乙醇管道已按照标准要求贴装色环,设置基本识别色;2)加强日常巡检,重点检查色环标识颜色,并定期进行更换。

上述第4项处罚系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作出的处罚。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各项安全生产标准以及本单位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

上述第4项处罚威远生化被处以罚款1.5万元,根据上述“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威远生化所受上述第4项处罚不属于《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较高等级的行政处罚,该等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7月1日出具的证明,自2017年1月1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威远生化能够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5、就上述第5-7项处罚,威远生化鹿泉制剂分公司整改情况如下:1)对污水站集气罩整体进行更换,采用玻璃钢材质,水泥固定,确保密闭效果;同时对全公司废气收集系统进行系统性排查和强化日常管理,确保正常运行;2)将乳化剂打料泵移至室内,安装引风系统,确保无泄漏。对无组织排放严格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安装泄漏气体报警设施,实行LDAR泄漏监测,确保不发生此类问题;3)按规范增设新的人工采样孔及采样平台,同时对公司所有的排气筒进行排查,确保符合最新规范要求。

上述第5项、第6项处罚分别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作出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五)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

上述第5项、第6项处罚,威远生化鹿泉制剂分公司分别被处以罚款5万元,根据上述“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威远生化鹿泉制剂分公司所受上述第5项、第6项处罚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较轻等级的行政处罚,该等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上述第7项处罚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五项的规定作出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五)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的。”

上述第7项处罚,威远生化鹿泉制剂分公司被处以罚款5万元,根据上述“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威远生化鹿泉制剂分公司所受上述第7项处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规定的较轻等级的行政处罚,该等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鹿泉分局出具的证明,就上述第5-7项处罚,威远生化鹿泉制剂分公司已整改并缴纳罚款,该等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6、就第8项处罚,新威远整改情况如下:1)将溢出池外的底泥清理到开发区渣场;2)将原水池回填后的好土挖出平整到北面空地,将池底底泥清理到开发区渣场;3)在清理过程中按照要求做好防渗和防止异味扩散等措施;4)在原水池位置新建一座水池,按照相关标准做好防渗措施,作为应急池使用。

上述第8项处罚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修正)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作出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修正)第六十八条规定:“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七)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

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对达拉特旗环境保护局相关人员的访谈确认,新威远上述第8项处罚所涉行为未造成后续污染,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上述处罚不属于备案的重大行政处罚。

7、就上述第9项处罚,河北双吉的整改情况如下:河北双吉已取得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于2020年8月26日出具的建字第辛开2020-019(补)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内容包括构筑物:硫酸铵蒸发、氨水制备(含氨水储罐)、液氨罐区、二硫化碳罐区、废水处理、甲类液体罐区、硫酸罐区;并积极补办其他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上述第9项处罚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作出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上述第9项处罚,河北双吉被处以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的罚款,根据上述“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河北双吉所受上述第9项处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较轻等级的行政处罚,该等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辛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的证明,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8、就上述第10项处罚,河北双吉正在积极办理相关工程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上述第10项处罚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作出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根据辛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的证明,该等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

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综上所述,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36个月受到的上述行政处罚除河北双吉仍在积极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外,其他处罚均已完成整改,相关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二)公司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机构,以及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内控和治理是否存在严重缺陷

1、公司环境保护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机构以及实际执行情况

在规章制度层面,公司制定了《污水排放管理规定》《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噪声管理规定》《废水处理管理制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环保相关制度。

在机构设置层面,公司设置了HSE中心,负责环境保护的统筹工作、各子公司设置环保部门负责环保合规核查工作,各车间和部门等均配置了环保员加强现场的监督和检查。

在具体执行层面,公司采取了如下的环境保护措施:生产过程中,公司始终把污染防治放在最重要的地位,工艺设计阶段注重源头控制,减少有毒有害化学品的使用,降低三废产生,提高资源利用率;工程建设过程中,加强风险管控和防范,分质分类处理,减少浪费、降低能耗、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公司节能减排力度。为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完善应急管理机制,针对生产过程可能出现的突发环境事故,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建了事故应急救援队伍,针对应急救援预案,公司定期组织进行班组、车间和公司的三级演练,将预案落实到每一个环节中。

2、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机构以及实际执行情况

在规章制度层面,公司制定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安全生产相关制度。

在机构设置层面,公司设置了HSE中心,负责安全生产的统筹工作、各子公司设置专门的职能部门负责安全管理核查工作,各车间和部门等均配置了安全员加强现场的监督和检查。

在具体执行层面,公司采取了如下具体的安全生产、消防管理等措施:①对新进员工做好岗前安全教育,包括:反“三违”教育、消防应急、安全操作规程、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治安反恐等,以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生产的正常进行;②设立二道门管理系统,严格控制生产区域人员的进出,逐一对危化品车辆进行排查等;③通过安全智慧管理平台,对发现上报的风险和隐患做到全部闭环管理;④公司内特殊作业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审批;对未经审批进行特殊作业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一旦造成事故赔偿全部损失,追究其法律责任;⑤消防设施按区域属地管理负责制,负责对设施的保养和维护,安全部负责监督、检查,形成良好的安全监督机制;⑥仓储人员对危险化学品仓库实行双人收发、双人管理制度;⑦通过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安全生产知识讲座,组织学习网络更新安全课程,开展消防应急技能比武、安全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活动增强员工安全生产及环保合规意识。

3、公司内控和治理不存在严重缺陷

公司按照《公司法》和有关法规的要求,逐步建立了较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和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组织机构之间能做到权责分明、相互制约,HSE中心、生产部、环保部、技术中心、财务部等管理层的组织机构能够按照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运作,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7月30日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衡专字(2020)01499号),认为利民股份于2019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综上,公司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实际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内控和治理不存在严重缺陷。

(三)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是否符合产业政策,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对于农药板块,近些年来,我国及其他国家皆严格管控高毒、高风险农药的生产使用和国际贸易,并对高毒、高风险农药采取了禁用、限用措施。根据国家工信部、环保部、农业部、质检总局颁布的《农药产业政策》、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19年修正),国家支持高效、安全、经济、环境友好的农业新产品发展,支持新剂型(水基化剂型等)、专用中间体、助剂(水基化助剂等)的开发

与生产,加快高污染、高风险产品的替代和淘汰,促进品种结构不断优化。公司的主要农药产品代森锰锌、三乙膦酸铝、霜脲氰、嘧菌酯均属于高效、安全、经济、环境友好的新型农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被禁止或限制生产、进出口的范围。对于兽药板块,根据国务院《“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加快修订兽药残留限量指标,研发推广低毒、低残留新兽药产品,公司的主要兽药产品伊维菌素、乙酰氨基阿维菌素等属于新型的广谱、高效、低毒类、低残留的兽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公司主要生产项目均履行了环评和相关备案手续,且取得了生产经营必备的资质。根据公司及主要子公司所在地相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规证明,结合排污许可证所列排污类别及日常监测报告,公司的经营活动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相关环保标准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没有因环境保护而产生诉讼、仲裁或侵权之债。综上所述,公司生产经营符合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四)最近3年的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情况,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情况以及未来的环保支出情况

1、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相关投资和支出主要包括排污费(包含污水处理费、固废处理费等)、环保监测费、环保咨询费用等费用类支出及污水处理工程、废气处理工程等工程建设投入及相应的设备购置投入。

报告期,公司发生的主要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环保费用
排污费686.074,529.202,749.391,748.56
其中:污水处理费40.75364.64299.49210.99
危险废物处理费642.474,146.662,406.661,530.58
环保税11.9033.6011.91-
环保监测费-28.30--
环保咨询费14.1524.9915.1415.57
环保设备和工程投入
环保工程投入1,709.431,325.402,184.782,967.31
其他环保设备购置138.231,213.37142.52302.57
合计2,559.787,154.855,103.735,034.01

2、环保设施实际运行及未来环保支出情况

(1)利民化学

①废水处理装置运行情况

产生设施或工序主要污染物名称污染防治设施处理后去向
设施名称数量处理工艺设计运行时间(h/a)实际运行时间 (h/a)园区污水处理厂
霜脲氰合成COD、氨氮、总氮湿式氧化系统1湿式氧化系统7,2007,200
嘧霉胺合成COD、氨氮、总氮/1pH调节-蒸发系统7,2005,088
甲基磺草酮合成COD、氨氮、总氮蒸发器、液体焚烧炉1蒸发系统+浓缩液造粒焚烧系统7,2006,264
噻虫啉合成COD、氨氮、总氮蒸发器1蒸发系统7,2004,896
三乙膦酸铝合成COD、氨氮、总氮、总磷蒸发器1pH调节-浓缩结晶回收硫酸铵系统7,2006,797
络合态代森锰锌合成COD、氨氮、总氮MVR蒸发器1压滤+除锰+ MVR蒸发7,2005,064
综合废气COD、氨氮、总氮、总磷生化塔、生化池1水解酸化+IC+UCBR+CASS72007,200
丙森锌合成COD、氨氮、总氮压滤机、MVR蒸发器、生化塔、生化池1预处理(压滤+除锌+MVR蒸发)+水解酸化+IC塔+UCBR生化塔+生物滤池7,2004,776

②废气处理装置运行情况

产生设施或工序主要污染物名称污染防治设施处理后去向
设施名称数量处理工艺设计运行时间(h/a)实际运行时间 (h/a)
代森锰锌合成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冷凝器、吸收塔、布袋除尘器5二级冷冻盐水冷凝+碱吸收+水吸收+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7,2005,067达标排放
霜脲氰合成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冷凝器、吸收塔、布袋除尘器2冷凝+二级硫酸吸收+活性炭吸附;两级吸收塔;袋式除尘7,2007,200
嘧霉胺合成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吸收塔、布袋除尘器2布袋除尘器+真空机组水循环吸收7,2005,088
丙森锌合成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吸收塔、活性炭吸附箱、布袋除尘器2酸吸收+碱吸收+水吸收+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7,2004,776
乙膦铝合成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冷凝器、吸收塔、活性炭吸附箱、布袋除尘器2二级水吸收+碱吸收+压缩冷凝+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7,2006,797
甲基磺草合成二氧化硫、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吸收塔、树脂吸附2三级水吸收+二级碱液吸收+树脂吸附7,2006,264
噻虫啉合成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冷凝器、吸收塔、蓄热式焚烧炉2冷凝+两级水吸收;热力燃烧7,2004,896

③主要固废及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固废类型固废名称产生设施或工序贮存仓库贮存后处理方式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硫酸钠母液蒸发处理硫酸锰配制库回收利用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氯化钠废水处理硫酸锰配制库回收利用
危险废物废渣、滤渣生产过程危废专用库1-1有资质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废包装袋原料包装危废专用库1-1有资质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化验室废液化验、实验危废专用库1-1有资质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生化污泥生化处理危废专用库1-1有资质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尾气活性炭吸附危废专用库1-1有资质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含药垃圾生产、检修危废专用库1-1有资质单位处理

(2)河北双吉

①废水处理装置运行情况

产生设施或工序主要污染物名称污染防治设施处理后去向
设施名称数量处理工艺设计运行时间(h/a)实际运行时间(h/a)回收利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COD、氨氮水处理站1生物接触氧化7,2007,200
代森锰锌合成COD、氨氮水处理站1蒸发结晶7,2007,200

②废气处理装置运行情况

产生设施或工序主要污染物名称污染防治设施处理后去向
设施名称数量处理工艺设计运行时间(h/a)实际运行时间(h/a)达标排放
代森锰锌粉碎颗粒物除尘系统8旋风+布袋除尘器7,2007,200
代森锰锌干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工艺废气治理系统5旋风+两级布袋+水浴除尘+低氮燃烧7,2007,200
天然气锅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低氮燃烧装置3低硫燃烧+低氮燃烧器7,2007,200

③主要固废及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固废类型固废名称产生设施或工序贮存仓库贮存后处理方式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滤渣板框过滤残渣暂存间交合格第三方处置
危险废物酸泥废水处理危废暂存间有资质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含药废滤布、废包装生产过程危废暂存间有资质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化验、实验废液化验、实验危废暂存间有资质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废机油机械维修危废暂存间有资质单位处理

(3)威远生化

①废水处理装置运行情况

产生设施或工序主要污染物名称污染防治设施处理后去向
设施名称数量处理工艺设计运行时间(h/a)实际运行时间 (h/a)园区污水处理厂
吡蚜酮、噻唑膦、甲氨基阿维菌素等产品合成COD、氨氮生化系统1A2/O7,2007,200

②废气处理装置运行情况

产生设施或工序主要污染物名称污染防治设施处理后去向
设施名称数量处理工艺设计运行时间(h/a)实际运行时间 (h/a)达标排放
吡蚜酮、噻唑膦、甲氨基阿维菌素等产品合成非甲烷总烃VOCs治理设施61、冷凝+碱洗+水洗+多级活性碳(或碳纤维)吸附/脱附; 2、冷凝+碱洗+水洗+水(或吸收液)喷淋吸收/解吸+活性炭吸附/脱附7,2007,200
吡蚜酮、、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等产品烘干颗粒物除尘器30袋式除尘/水幕补集器7,2007,200
草铵膦合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低氮燃烧器1低氮燃烧器7,2007,200

③主要固废及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固废类型固废名称产生设施或工序贮存仓库贮存后处理方式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装物原辅料外包装原辅料库回收利用
危险废物釜残、蒸馏废液、蒸发残渣、吸附剂、稀硫酸生产过程危废库有资质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化验废液化验、实验危废库有资质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活性炭废气治理设施危废库有资质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污泥污水处理站危废库有资质单位处理

(4)威远药业:

①废水处理装置运行情况

产生设施或工序主要污染物名称污染防治设施处理后去向
设施名称数量处理工艺设计运行时间(h/a)实际运行时间 (h/a)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伊维菌素、乙酰氨基阿维菌素、延胡索酸泰妙菌素生产过程COD、氨氮污水处理站1物化+厌氧+好氧7,2007,200

②废气处理装置运行情况

产生设施或工序主要污染物名称污染防治设施处理后去向
设施名称数量处理工艺设计运行时间(h/a)实际运行时间(h/a)
原药车间、埋地罐区、危废间、污水处理站、中药提取车间非甲烷总烃、甲醇、丙酮、颗粒物、臭气浓度VOCs处理装置1冷凝+生物洗涤+二级“活性炭吸附+蒸汽脱附冷凝”7,2007,200达标排放
GMP车间、饲料添加剂车间等颗粒物布袋除尘装置10布袋除尘
污水处理氨、硫化氢污水废气处理装置1碱洗+水洗+生物滴滤

③主要固废及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固废类型固废名称产生设施或工序贮存仓库贮存后处理方式
危险废物过滤残渣钛棒过滤危废库有资质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回流脱色危废库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气吸附危废库
危险废物蒸馏釜残成盐工序危废库

(5)新威远:

①废水处理装置运行情况

污染物产生工序主要污染物名称污染防治设施处理后去向
设施名称数量处理工艺设计运行时间(h/a)实际运行时间 (h/a)回收利用,不外排
生物发酵COD、氨氮水处理站1多效蒸发+活性污泥法7,2007,200

②废气处理装置运行情况

污染物产生工序主要污染物名称污染防治设施处理后去向
设施名称数量处理工艺设计运行时间(h/a)实际运行时间 (h/a)达标排放
生物发酵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发酵罐废气治理设施3水洗涤+电晕+碱式喷淋洗涤7,2007,200
溶剂挥发非甲烷总烃VOC废气治理设施1水洗除尘+深冷+活性炭吸附7,2007,200

③主要固废及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固废类型固废名称产生设施或工序贮存仓库贮存后处理方式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炉渣热风炉炉渣暂存区送至渣场填埋
危险废物废菌丝生物发酵废菌丝库交合格第三方处置
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工艺生产过程废矿物油库交合格第三方处置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设施运行良好,可以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公司的环保支出主要包括排污费、环保监测费、环保咨询费用等费用类支出及污水处理工程、废气处理工程等工程建设投入及相应的设备购置投入。未来公司环保支出预计与报告期内品类一致,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坚持环保支出力度,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环保的相关要求。

(五)有关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转是否正常有效,有关环保投入、环保设施及日常治污费用是否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1、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转正常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如下:

单位:吨

公司名称主要污染物名称2020年1-6月排放总量2019年排放总量2018年排放总量2017年排放总量核定的排放总量是否达标排放
利民化学(利民股份)COD13.1832.4318.8034.68331.45
悬浮物2.839.2218.1617.8567.63
氨氮1.866.802.243.6121.36
氰化物0.070.020.090.150.25
粉尘3.1810.454.307.1020.89
二氧化硫0.3810.8514.500.0036.00
氮氧化物1.156.896.880.0052.84
河北双吉颗粒物4.130.125.031.4511.27
二氧化硫1.490.040.800.176.31
氮氧化物10.540.3012.1610.2618.93
威远生化COD8.2055.31//255.87
氨氮0.900.75//27.45
颗粒物7.734.42//109.34
二氧化硫0.050.06//3.95
氮氧化物0.210.59//2.30
挥发性有机物6.1225.74//152.83
威远药业COD1.502.93//26.40
氨氮0.110.22//1.10
新威远COD0.000.00//7.20
氨氮0.000.00//1.50
颗粒物23.987.59//66.50
VOCs1.156.56//81.63

注:2017年、2018年威远生化、威远药业、新威远未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相关数据未统计。

报告期内,公司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良好,经处理后公司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小于核定的排放总量,公司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转正常有效。

2、环保投入、环保设施及日常治污费用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入与日常治污费用支出情况请见本回复“问题8、一、(四)

1、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情况”。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污染物处理标准安排环保投入和发生日常治污费用,环保投入、日常治污费用与公司生产经营所生产的污染相匹配。

环保设施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匹配情况如下:

(1)利民化学

污染物类型主要污染物名称处理设施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处理能力产生量处理能力产生量处理能力产生量处理能力产生量
废水COD、氨氮、总氮、总磷综合废水治理设施234.00万t14.64万t234.00万t56.58万t234.00万t53.40万t234.00万t51.00万t
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冷凝、布袋除尘、喷淋吸收、蓄热式焚烧2.88*109 m?1.33*109 m?2.88*109 m?2.74*109 m?2.88*109 m?2.63*109 m?2.88*109 m?2.69*109 m?
固废生活垃圾/交有资质单位处置210.00t交有资质单位处置500.00t交有资质单位处置450.00t交有资质单位处置480.00t
废包装袋/59.04t312.23t163.09t6.69t
生化污泥/14.69t63.84t46.68t74.04t
废渣、滤渣/533.32t4,599.86t1,800.27t3,504.77t
废活性炭/10.89t34.90t33.14t9.74t
含药垃圾/323.88t192.36t00
物化污泥/0960.90t1909.12t197.28t

(2)河北双吉

污染物类型主要污染物名称处理设施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处理能力产生量处理能力产生量处理能力产生量处理能力产生量
废水COD、氨氮生化系统204.00万t1.47万t204.00万t5.91万t204.00万t5.76万t204.00万t2.89万t
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低硫天然气燃烧产生,无需处理即可达标排放/0.99*108 m?/2.04*108 m?/2.01*108 m?/1.89*108 m?
固废酸泥/交有资质单位处置2.25t交有资质单位处置32.90t交有资质单位处置27.30t交有资质单位处理10.02t
含药废滤布/1.12t0.35t00
含药废包装/0.44t0.49t00
化验、实验废液/00.22t00
废机油/0.20t0.58t00

(3)威远生化

污染物类型主要污染物名称处理设施2020年1-6月2019年
处理能力产生量处理能力产生量
废水COD、氨氮生化系统60.00万t21.24万t60.00万t27.60万t
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环保治理装置6.15*104 m?2.15*104 m?6.15*104 m?4.31*104 m?
二氧化硫低氮燃烧器产生量较少直接达标排放0.05t产生量较少直接达标排放0.06t
氮氧化物低氮燃烧器0.21t0.60t
固废包装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58.48t交有资质单位处置97.4t
釜残/635.16t1,152.19t
活性炭/24.36t81.16t
污泥/387.961,303.1t
吸附剂/151.09t227.49t
稀硫酸/18.13t31.99t
蒸发残渣/98.03t256.4t
蒸馏废液/2,004.52t3,463.97t

(4)威远药业

污染物类型主要污染物名称处理设施2020年1-6月2019年
处理能力产生量处理能力产生量
废水COD、氨氮污水处理站9.00万t3.76万t9.00万t5.95万t
废气非甲烷总烃VOCs处理装置2.16*108 m?0.54*108 m?2.16*108 m?1.08*108 m?
颗粒物布袋除尘2.20*108 m?0.66*108 m?6.15*108 m?1.10*108 m?
固废废活性炭/交合格第三方处置12.30t交合格第三方处置26.60t
釜残/4.50t3.92t

(5)新威远

污染物类型主要污染物名称处理设施2020年1-6月2019年
处理能力产生量处理能力产生量
废水COD、氨氮综合废水处理设施42.00万t11.37万t42.00万t17.29万
废气颗粒物发酵罐废气治理设施2.59*109 m?0.91*109 m?2.59*109 m?1.81*109 m?
VOCVOC废气治理设施4.32*107 m?1.51*107 m?4.32*107 m?3.02*107 m?
固废废菌丝/交合格第三方处置1,655.86t交合格第三方处置2,073.46t
废矿物油/交合格第三方处置1.654t交合格第三方处置1.97t

综上,公司环保投入、环保设施及日常治污费用与处理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六)公司已取得日常经营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或者注册备案,均在有效期内,不存在到期后不能续期的风险,报告期内不存在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1、公司已取得日常经营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或者注册备案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的业务资质情况如下:

(1)利民化学已取得的业务资质

1)农药生产许可证

许可证编号农药生许(苏)0021
生产地址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
生产范围嘧霉胺、丙森锌、霜脲氰、硝磺草酮、代森锰锌、丙环唑、百菌清、噻虫啉、苯醚甲环唑、三乙膦酸铝、嘧菌酯、代森锌、悬浮剂、水剂、水分散粒剂、乳油、可湿性粉剂、可溶粉剂
有效期至2022/12/13
核发机关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农药登记证

序号登记证号农药名称农药类别剂型含量有效期至
1PD20200430苯甲·肟菌酯杀菌剂水分散粒剂40%2025/6/8
2PD20200382克菌丹杀菌剂水分散粒剂80%2025/5/21
3PD20200361克菌丹杀菌剂可湿性粉剂50%2025/5/21
4PD20200207唑醚·霜脲氰杀菌剂水分散粒剂56%2025/4/15
5PD20200132霜脲·氰霜唑杀菌剂水分散粒剂40%2025/3/22
6PD20190140噁酮·吡唑酯杀菌剂悬浮剂40%2024/9/11
7PD20183118唑醚·代森联杀菌剂水分散粒剂60%2023/7/23
8PD20180857威百亩杀菌剂水剂42%2023/3/15
9PD20173276嘧菌·百菌清杀菌剂悬浮剂560克/升2022/12/19
10PD20172570噁酮·锰锌杀菌剂水分散粒剂68.75%2022/10/17
11PD20172466噁酮·霜脲氰杀菌剂水分散粒剂52.50%2022/10/17
序号登记证号农药名称农药类别剂型含量有效期至
12PD20172465百菌清杀菌剂悬浮剂720克/升2022/10/17
13PD20170131噻虫啉杀虫剂原药97.50%2022/1/7
14PD20160865噻虫啉杀虫剂悬浮剂40%2021/7/26
15PD20160689嘧霉胺杀菌剂水分散粒剂80%2021/5/20
16PD20152146吡唑醚菌酯杀菌剂悬浮剂20%2025/9/22
17PD20150672丙森锌杀菌剂可湿性粉剂80%2025/4/17
18PD20142010嘧菌酯杀菌剂水分散粒剂80%2024/8/14
19PD20142001烯酰·锰锌杀菌剂可湿性粉剂69%2024/8/14
20PD20141874苯甲·嘧菌酯杀菌剂悬浮剂325克/升2024/7/24
21PD20141202烯酰·丙森锌杀菌剂可湿性粉剂78%2024/5/6
22PD20140297硝磺草酮除草剂悬浮剂15%2024/2/12
23PD20131897硝磺草酮除草剂原药95%2023/9/25
24PD20130546苯醚甲环唑杀菌剂悬浮剂40%2023/4/1
25PD20130434嘧菌酯杀菌剂悬浮剂25%2023/3/18
26PD20121282丙森·霜脲氰杀菌剂可湿性粉剂76%2022/9/6
27PD20121150嘧菌酯杀菌剂原药97%2022/7/20
28PD20120661百菌清杀菌剂水分散粒剂75%2022/4/18
29PD20120429苯醚甲环唑杀菌剂原药95%2022/3/14
30PD20111459三乙膦酸铝杀菌剂水分散粒剂80%2021/12/31
31PD20111332苯醚甲环唑杀菌剂乳油250克/升2021/12/6
32PD20110719代森锰锌杀菌剂水分散粒剂75%2021/7/7
33PD20110213苯甲·丙环唑杀菌剂乳油300克/升2021/2/24
34PD20110200丙环唑杀菌剂原药95%2021/2/18
35PD20110022代森锰锌杀菌剂可湿性粉剂85%2021/1/4
36PD20101869苯醚甲环唑杀菌剂水分散粒剂10%2025/8/4
37PD200912572甲4氯钠除草剂可溶粉剂56%2024/2/1
38PD20091114硫磺·锰锌杀菌剂可湿性粉剂50%2024/1/21
39PD200863672甲4氯钠除草剂水剂13%2023/12/31
序号登记证号农药名称农药类别剂型含量有效期至
40PD20086318代森锰锌杀菌剂悬浮剂30%2023/12/31
41PD20085602硫磺·锰锌杀菌剂可湿性粉剂70%2023/12/25
42PD20081999代森锰锌杀菌剂可湿性粉剂50%2023/11/25
43PD20081574霜脲·锰锌杀菌剂可湿性粉剂72%2023/11/12
44PD20081526锰锌·异菌脲杀菌剂可湿性粉剂50%2023/11/6
45PD20081421三乙膦酸铝杀菌剂可湿性粉剂40%2023/10/31
46PD20081179丙环唑杀菌剂乳油250克/升2023/9/11
47PD20081123威百亩杀线虫剂水剂35%2023/8/19
48PD20080836丙森锌杀菌剂可湿性粉剂70%2023/6/20
49PD20080808甲硫·锰锌杀菌剂可湿性粉剂50%2023/6/20
50PD20080766锰锌·百菌清杀菌剂可湿性粉剂70%2023/6/11
51PD20080642乙铝·锰锌杀菌剂可湿性粉剂81%2023/5/13
52PD20080484霜脲氰杀菌剂原药98%2023/4/7
53PD20080443乙铝·锰锌杀菌剂可湿性粉剂70%2023/3/13
54PD20080399嘧霉胺杀菌剂悬浮剂40%2023/2/28
55PD20080387代森锌杀菌剂可湿性粉剂65%2023/2/28
56PD20080221乙铝·锰锌杀菌剂可湿性粉剂50%2023/1/11
57PD20080132嘧霉胺杀菌剂悬浮剂20%2023/1/3
58PD20080091三乙膦酸铝杀菌剂可溶粉剂90%2023/1/3
59PD20080070丙森锌杀菌剂原药89%2023/1/4
60PD20070686百菌清杀菌剂悬浮剂40%2022/12/19
61PD20070584嘧霉胺杀菌剂原药95%2022/12/3
62PD20070519甲霜·锰锌杀菌剂可湿性粉剂72%2022/11/28
63PD20070223代森锌杀菌剂原药90%2022/8/8
64PD20070074三乙膦酸铝杀菌剂可湿性粉剂80%2022/4/12
65PD20070073三乙膦酸铝杀菌剂原药96%2022/4/12
66PD20040029代森锰锌杀菌剂可湿性粉剂80%2024/12/10
67PD20040028代森锰锌杀菌剂原药96%2024/12/10
序号登记证号农药名称农药类别剂型含量有效期至
68PD20040011代森锰锌杀菌剂可湿性粉剂70%2024/8/16
69PD20040009代森锌杀菌剂可湿性粉剂80%2024/8/6
70PD86180-5百菌清杀菌剂可湿性粉剂75%2021/11/22
71PD86179-4百菌清杀菌剂原药98%2021/11/22
72PD84119-12代森铵杀菌剂水剂45%2025/4/21

3)其他资质许可

序号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许可内容有效期至发证机关
1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许(苏)32038120368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2024/11/03新沂市农业农村局
2安全生产许可证(苏)WH安许证字[C00059]危险化学品生产2022/9/8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3危险化学品登记证320312009登记品种:代森锰、盐酸、乙醇溶液[按体积含乙醇大于24%]等2023/3/23江苏省化学品登记中心、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
4排污许可证91320381MA201JQJ9R001P--2020/10/29徐州市生态环境局
5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苏)3S32030000012经营品种:盐酸3,500吨/年2021/11/25徐州市应急管理局
6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海关编码:32039609WG--长期徐州海关
7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4122539------

(2)河北双吉已取得的业务资质

1)农药生产许可证

许可证编号农药生许(冀)0004
生产地址第一生产地址:辛集市东郊 第二生产地址:辛集市清洁化工园区
生产范围第一生产地址:吡蚜酮原药、硫磺原药、代森锰锌原药、代森锌原药、乳油、粉剂、水乳剂、微乳剂、颗粒剂、悬浮剂、可湿性粉剂、水分散粒剂、结晶、水剂。 第二生产地址:代森联(2020-8-25)、吡唑醚菌酯(2020-8-25)
有效期至2023/2/8
核发机关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农药登记证

序号登记证号农药名称农药类别剂型含量有效期至
序号登记证号农药名称农药类别剂型含量有效期至
1PD20181784呋虫胺杀虫剂水分散粒剂20%2023/5/16
2PD20181559代森联杀菌剂原药85%2023/4/17
3PD20181462噻唑膦杀菌剂颗粒剂10%2023/4/17
4PD20181451草甘膦异丙胺盐除草剂水剂30%2023/4/17
5PD20181397唑醚·代森联杀菌剂水分散粒剂60%2023/4/17
6PD20181186精甲霜·锰锌杀菌剂水分散粒剂68%2023/3/15
7PD20181142呋虫胺杀虫剂悬浮剂20%2023/3/15
8PD20180662呋虫胺杀虫剂原药99.10%2023/2/8
9PD20180061苯甲·锰锌杀菌剂悬浮剂30%2023/1/14
10PD20173219吡唑醚菌酯杀菌剂乳油250克/升2022/12/19
11PD20173206高效氯氰菊酯杀虫剂乳油4.50%2022/12/19
12PD20172902高氯·甲维盐杀虫剂水乳剂4.20%2022/11/20
13PD20172744多·锰锌杀菌剂可湿性粉剂80%2022/11/20
14PD20172409噻虫·吡蚜酮杀虫剂水分散粒剂35%2022/10/17
15PD20172287吡蚜酮杀虫剂可湿性粉剂25%2022/10/17
16PD20172285草铵膦除草剂原药95%2022/10/17
17PD20160826吡唑醚菌酯杀菌剂原药97.50%2021/7/26
18PD20152367吡蚜酮杀虫剂水分散粒剂70%2025/10/22
19PD20152364草铵膦除草剂水剂200克/升2025/10/22
20PD20152217烯酰·锰锌杀菌剂可湿性粉剂72%2025/9/23
21PD20151998噻虫嗪杀虫剂水分散粒剂25%2025/8/31
22PD20151994联苯·三唑磷杀虫剂微乳剂20%2025/8/31
23PD20150910吡蚜酮杀虫剂原药97%2025/6/9
24PD20142149阿维菌素杀虫剂乳油1.80%2024/9/18
25PD20142134戊唑醇杀菌剂悬浮剂430克/升2024/9/3
26PD20142133吡蚜酮杀虫剂悬浮剂25%2024/9/3
27PD20140668代森锰锌杀菌剂悬浮剂48%2024/3/17
28PD20140415甲霜·锰锌杀菌剂可湿性粉剂72%2024/2/24
序号登记证号农药名称农药类别剂型含量有效期至
29PD20132072乙铝·锰锌杀菌剂可湿性粉剂70%2023/10/23
30PD20131507丙森锌杀菌剂可湿性粉剂70%2023/7/15
31PD20131172吡虫啉杀虫剂可湿性粉剂10%2023/5/27
32PD20130934啶虫脒杀虫剂乳油5%2023/5/2
33PD20130593多菌灵杀菌剂可湿性粉剂50%2023/4/2
34PD20111335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杀虫剂水分散粒剂5%2021/12/6
35PD20110741吡虫啉杀虫剂水分散粒剂70%2021/7/18
36PD20110179多菌灵杀菌剂水分散粒剂50%2021/2/17
37PD20101306硫磺杀菌剂粉剂91%2025/3/17
38PD20096093代森锌杀菌剂可湿性粉剂80%2024/6/18
39PD20095880代森锰锌杀菌剂水分散粒剂75%2024/5/31
40PD20094654硫磺·锰锌杀菌剂可湿性粉剂50%2024/4/10
41PD20094428硫磺杀菌剂水分散粒剂80%2024/4/1
42PD20091950硫磺·锰锌杀菌剂可湿性粉剂70%2024/2/12
43PD20085301代森锰锌杀菌剂悬浮剂30%2023/12/23
44PD20082657硫磺·多菌灵杀菌剂悬浮剂50%2023/12/4
45PD20081295代森锰锌杀菌剂可湿性粉剂80%2023/10/6
46PD20080917霜脲·锰锌杀菌剂可湿性粉剂72%2023/7/14
47PD20080723代森锌杀菌剂可湿性粉剂65%2023/6/11
48PD20080482甲霜·锰锌杀菌剂可湿性粉剂58%2023/3/31
49PD20080424代森锌杀菌剂原药90%2023/3/7
50PD20070509代森锰锌杀菌剂原药88%2022/11/28
51PD20070496代森锰锌杀菌剂可湿性粉剂70%2022/11/28
52PD96103硫磺杀虫剂原药99.50%2022/1/18
53PD90105-2石硫合剂杀螨剂/杀菌剂结晶45%2025/3/25
54PD88112-6石硫合剂杀螨剂/杀菌剂水剂29%2023/11/21
55PD86157硫磺杀螨剂/杀菌剂悬浮剂50%2021/10/23
56PD84119-9代森铵杀菌剂水剂45%2024/12/15

3)其他资质许可

序号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许可内容有效期至发证机关
1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许(冀)13900220295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2024/6/3辛集市农业农村局
2安全生产许可证(冀)WH安许证字〔2019〕011060危险化学品生产2022/1/31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3危险化学品登记证130112220硫磺、代森锰、氨溶液[含氨>10%]等2023/06/09河北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
4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130181GB20020325购买物品:硫酸;数量:500吨2020/12/31河北省辛集市公安局
5排污许可证911301816011117349001P--2020/11/28辛集市环境保护局
6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海关注册编码:1301960018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石家庄关
7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3214615------

(3)威远生化已取得的业务资质

1)农药生产许可证

许可证编号农药生许(冀)0001
生产地址1、河北省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化工中路6号 2、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李村镇同阁工业区
生产范围生产地址1:嘧菌酯、啶虫脒、呲蚜酮、吡虫啉、噻虫胺、除虫脲、噻唑膦、甲氨基阿维菌素、氟铃脲、乙酰甲胺磷、草铵膦、阿维菌素、呋虫胺、螺虫乙酯(2018-10-16)、丙硫菌唑(2019-07-05)、多杀霉素(2019-07-05);乳油、水乳剂、微乳剂、悬浮剂、微囊悬浮剂、可溶液剂、水分散粒剂、种子处理可分散粉剂、可湿性粉等
有效期至2023/2/8
核发机关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农药登记证

序号登记证号农药名称农药类别剂型含量有效期至
1PD20182640螺虫乙酯杀虫剂原药97%2023/6/27
2PD20182048克菌丹杀菌剂原药95%2023/6/27
序号登记证号农药名称农药类别剂型含量有效期至
3PD20181628氰虫·甲虫肼杀虫剂悬浮剂30%2023/5/16
4PD20180964甲氧·茚虫威杀虫剂悬浮剂25%2023/3/15
5PD20180708肟菌酯杀菌剂原药97%2023/2/8
6PD20180676磺草酮除草剂原药95%2023/2/8
7PD20180558噻虫胺杀虫剂原药98%2023/2/8
8PD20180537呋虫胺杀虫剂原药98%2023/2/8
9PD20180534呋虫胺杀虫剂悬浮剂20%2023/2/8
10PD20180468除脲·高氯氟杀虫剂悬浮剂50%2023/2/8
11PD20180020噻虫胺杀虫剂悬浮剂20%2023/1/14
12PD20173353吡蚜·呋虫胺杀虫剂水分散粒剂60%2022/12/19
13PD20172995呋虫胺杀虫剂可溶粒剂20%2022/12/19
14PD20172873阿维·茚虫威杀虫剂微乳剂6%2022/11/20
15PD20172687灭菌丹杀菌剂原药95%2022/11/20
16PD20172653阿维·乙螨唑杀虫剂悬浮剂15%2022/11/20
17PD20172576代森联杀菌剂原药87%2022/10/17
18PD20170895乙螨唑杀虫剂悬浮剂20%2022/5/9
19PD20170097阿维·噻唑膦杀菌剂颗粒剂10.50%2022/1/7
20PD20161350甲维·茚虫威杀虫剂悬浮剂15%2021/10/14
21PD20161090嘧菌环胺杀菌剂原药95%2021/8/30
22PD20152348噻唑膦杀线虫剂原药95%2020/10/22
23PD20152203草铵膦除草剂水剂10%2025/9/23
24PD20152158吡唑醚菌酯杀菌剂原药98%2025/9/22
25PD20151821高效氯氟氰菊酯杀虫剂水乳剂5%2025/8/28
26PD20151467阿维·毒死蜱杀虫剂乳油25%2025/7/31
27PD20151348多杀霉素杀虫剂悬浮剂480克/升2025/7/30
28PD20150700烟嘧·硝磺·莠除草剂可分散油悬浮剂24%2025/4/20
29PD20150352噁唑菌酮杀菌剂原药98%2025/3/3
30PD20150164苯甲·嘧菌酯杀菌剂悬浮剂325克/升2025/1/14
序号登记证号农药名称农药类别剂型含量有效期至
31PD20142059阿维·螺螨酯杀虫剂悬浮剂28%2024/8/27
32PD20142058吡蚜酮杀虫剂原药98%2024/8/27
33PD20140059吡蚜酮杀虫剂水分散粒剂50%2024/1/20
34PD20132443高氯·啶虫脒杀虫剂可湿性粉剂5%2023/12/2
35PD20132147噻唑膦杀菌剂颗粒剂10%2023/10/29
36PD20131090草铵膦除草剂原药95%2023/5/20
37PD20130518嘧菌酯杀菌剂悬浮剂250克/升2023/3/27
38PD20130151阿维菌素杀虫剂可湿性粉剂5%2023/1/17
39PD20121717草铵膦除草剂水剂200克/升2022/11/8
40PD20121486嘧菌酯杀菌剂原药97%2022/10/9
41PD20121050烯酰吗啉杀菌剂可湿性粉剂50%2022/7/12
42PD20121012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杀虫剂可溶粒剂5%2022/6/27
43PD20120755除脲·毒死蜱杀虫剂乳油20%2022/5/5
44PD20120459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杀虫剂乳油5%2022/3/14
45PD20120383吡虫啉杀虫剂种子处理可分散粉剂70%2022/3/6
46PD20120286乙酰甲胺磷杀虫剂可溶粉剂75%2022/2/16
47PD20120187甲维·毒死蜱杀虫剂微乳剂30%2022/1/30
48PD20120179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杀虫剂微乳剂2%2022/1/30
49PD20111293阿维菌素杀虫剂水乳剂1%2021/11/24
50PD20111245啶虫脒杀虫剂可溶液剂20%2021/11/18
51PD20110284阿维菌素杀虫剂乳油5%2021/3/11
52PD20110087水胺硫磷杀虫剂乳油35%2021/2/17
53PD20102028水胺硫磷杀虫剂原药95%2025/10/18
54PD20101495阿维菌素杀虫剂微囊悬浮剂2%2025/5/10
55PD20098362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杀虫剂可溶粒剂2%2024/12/18
56PD20098189阿维·矿物油杀虫剂乳油20%2024/12/14
57PD20098073高效氯氰菊酯杀虫剂乳油4.50%2024/12/8
序号登记证号农药名称农药类别剂型含量有效期至
58PD20097485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杀虫剂乳油2%2024/11/3
59PD20097166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杀虫剂微乳剂0.50%2024/10/16
60PD20096524阿维·啶虫脒杀虫剂微乳剂1.80%2024/8/20
61PD20096270锰锌·烯唑醇杀菌剂可湿性粉剂40%2024/7/22
62PD20095784霜脲·锰锌杀菌剂可湿性粉剂72%2024/5/27
63PD20095675阿维·高氯杀虫剂乳油6%2024/5/14
64PD20094750除虫脲杀虫剂悬浮剂20%2024/4/10
65PD20093968高氯·甲维盐杀虫剂微乳剂2%2024/3/27
66PD20093047苄·丁除草剂可湿性粉剂35%2024/3/9
67PD20092821氟铃脲杀虫剂乳油5%2024/3/4
68PD20092455高氯 ·敌敌畏杀虫剂乳油20%2024/2/25
69PD20092361阿维·杀虫单杀虫剂微乳剂20%2024/2/24
70PD20092314阿维·敌敌畏杀虫剂乳油40%2024/2/24
71PD20092132除脲·辛硫磷杀虫剂乳油20%2024/2/23
72PD20091672啶虫脒杀虫剂微乳剂3%2024/2/3
73PD20091451百菌清杀菌剂烟剂20%2024/2/2
74PD20091195高氯·毒死蜱杀虫剂乳油20%2024/2/1
75PD20091144除虫脲杀虫剂乳油5%2024/1/21
76PD20090769氟铃脲杀虫剂原药95%2024/1/19
77PD20090116烯唑·三唑酮杀菌剂乳油15%2024/1/8
78PD20090070吡虫·辛硫磷杀虫剂乳油30%2024/1/8
79PD20085468高氯·辛硫磷杀虫剂乳油20%2023/12/25
80PD20085380阿维·高氯杀虫剂微乳剂1.10%2023/12/24
81PD20085379啶虫脒杀虫剂可湿性粉剂5%2023/12/24
82PD20085367腐霉·福美双杀菌剂可湿性粉剂25%2023/12/24
83PD20084671乙酰甲胺磷杀虫剂原药95%2023/12/22
84PD20084493除虫脲昆虫生长调节剂可湿性粉剂25%2023/12/18
85PD20083836阿维·哒螨灵杀螨剂乳油5%2023/12/15
序号登记证号农药名称农药类别剂型含量有效期至
86PD20083129阿维菌素杀螨剂/杀虫剂乳油1.80%2023/12/10
87PD20083096啶虫·辛硫磷杀虫剂乳油20%2023/12/10
88PD20082621除虫脲杀虫剂原药98%2023/12/4
89PD20082406阿维·辛硫磷杀虫剂乳油15%2023/12/2
90PD20081248苯磺隆除草剂可湿性粉剂10%2023/9/18
91PD20080182啶虫脒杀虫剂原药96%2023/1/4
92PD20080154啶虫脒杀虫剂乳油5%2023/1/4
93PD2007036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杀虫剂原药83.50%2022/10/24
94PD20070362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杀虫剂乳油1%2022/10/24
95PD20050215阿维菌素杀虫剂原药95%2020/12/23
96PD20040464吡虫啉杀虫剂可湿性粉剂10%2024/12/19
97PD20040382吡虫啉杀虫剂乳油10%2024/12/19
98PD20040381吡虫啉杀虫剂乳油5%2024/12/19
99PD20040380吡虫啉杀虫剂可溶液剂5%2024/12/19
100PD20040319吡虫啉杀虫剂可湿性粉剂25%2024/12/19
101PD20040051吡虫啉杀虫剂原药95%2024/12/18
102PD88101-10水胺硫磷杀虫剂乳油40%2023/3/11
103PD86176-15乙酰甲胺磷杀虫剂乳油30%2022/1/24
104PD86165-6甲基异柳磷杀虫剂乳油40%2021/12/6

3)肥料登记证

序号登记证号产品通用名产品形态有效期至
1农肥(2016)准字5638号含氨基酸水溶肥料水剂2021/10
2农肥(2016)准字5469号微量元素水溶肥料粉剂2021/08
3农肥(2017)准字6366号大量元素水溶肥料粉剂2022/05
4农肥(2017)准字6367号中量元素水溶肥料粉剂2022/05

4)其他资质与许可

序号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许可内容有效期至发证机关
1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许(冀)13019720001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2023/7/17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科技发展和招商局
2安全生产许可证(冀)WH安许证字[2020]010480危险化学品生产2023/1/2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3危险化学品登记证1301120160-甲基-0-[(2-异丙氧基甲酰)苯基]-N-异丙基硫代磷酰胺、0-甲基-0-(2-异丙氧基甲酰基苯基)硫代磷酰胺及其混合物、盐酸等2022/10/20河北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
4排污许可证91130193074851828L001P--2020/11/29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行政审批局
5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冀石化3S13018201722品种类别:第三类***;生产品种:盐酸、甲苯***;主要流向:河北省***2023/1/4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应急管理局
6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1301965881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长期石家庄海关
7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2631294------

5)威远生化鹿泉制剂分公司持有的资质与许可证书

序号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许可内容有效期至发证机关
1安全生产许可证(冀)WH安许证字〔2018〕010380危险化学品生产2020/12/29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排污许可证91130185084980826G001P--2020/11/19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行政审批局

(4)威远药业已取得的业务资质

1)兽药生产许可证

证书编号(2020)兽药生产证字03176号
生产地址河北省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赣江路68号
生产范围粉针剂、粉剂/散剂(含中药提取)/预混剂、片剂(含中药提取)/颗粒剂(含中药提取)、非最终灭菌大容量注射剂、最终灭菌大容量非静脉注射剂(含中药提取)/最终灭菌小容量注射剂(含中药提取)、口服溶液剂(含中药提取)、预混剂/粉剂、散剂(含中药提取)、预混剂、杀虫剂(液体)、非氯消毒剂(液体)、非无菌原料药(伊维菌素、乙酰氨基阿维菌素、盐酸沃尼妙林、延胡索酸泰妙菌素、盐酸土霉素、氯氰碘柳胺钠)
有效期至2025/2/25
核发单位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兽药GMP证书

证书编号(2020)兽药GMP证字03005号
生产地址河北省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赣江路68号
验收范围粉针剂、粉剂/散剂(含中药提取)/预混剂、片剂(含中药提取)/颗粒剂(含中药提取)、非最终灭菌大容量注射剂、最终灭菌大容量非静脉注射剂(含中药提取)/最终灭菌小容量注射剂(含中药提取)、口服溶液剂(含中药提取)、预混剂/粉剂、散剂(含中药提取)、预混剂、杀虫剂(液体)、非氯消毒剂(液体)、非无菌原料药(伊维菌素、乙酰氨基阿维菌素、盐酸沃尼妙林、延胡索酸泰妙菌素、盐酸土霉素、氯氰碘柳胺钠)
有效期至2025/2/25
核发单位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3)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件

序号通用名称含量规格批件号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至
1阿苯达唑颗粒10%07040020200604-031兽药字0317662462025/7/30
2氯氰碘柳胺钠--07040020200605-057兽药原字0317614792025/08/10
3蛋鸡宝--07040020200623-045兽药字0317651712025/08/10
4杨树花口服液每1ml相当于原生药1g07040020200707-063兽药字0317650772025/09/10
5金根注射液50ml(相当于原生药112.5g)07040020200703-171兽药字0317652342025/9/17
6硫氰酸红霉素可溶性粉100g:5g(500万单位)07040020200623-042兽药字0317614922025/08/10
7注射用青霉素钠按C16H17N2NaO4S计算0.96g(160万单位)07040020200415-090兽药字(2015)0317612482020/11/25
8伊维菌素--07040020200604-030兽药原字0317611232025/7/21
9盐酸林可霉素可溶性粉5%07040020200604-032兽药字0317660802025/7/30
10氟苯尼考粉2%07040020200623-001兽药字0317625372025/7/30
11延胡索酸泰妙菌素--07040020200610-124兽药原字0317630072025/08/10
12氟苯尼考注射液100ml:10g07040020200616-045兽药字0317625512025/08/10
13双甲脒溶液12.5%07040020200616-035兽药字0317610462025/08/10
序号通用名称含量规格批件号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至
14乙酰氨基阿维菌素注射液50ml:0.5g07040020200415-111兽药字(2016)0317622802021/1/31
15乙酰氨基阿维菌素注射液10ml:0.1g07040020200415-112兽药字(2016)0317622702021/1/31
16延胡索酸泰妙菌素可溶性粉10%07040020200415-103兽药字(2016)0317626012021/1/31
17延胡索酸泰妙菌素预混剂80%07040020200415-102兽药字(2016)0317630102021/1/31
18氟苯尼考粉10%07040020200415-098兽药字(2016)0317621102021/1/31
19盐酸林可霉素注射液以C18H34N2O6S计算10ml:3g07040020200415-099兽药字(2016)0317613652021/1/31
20恩诺沙星注射液10ml:0.25g07040020200415-100兽药字(2016)0317612952021/1/31
21阿苯达唑片0.5g07040020200415-101兽药字(2016)0317611972021/1/31
22万乳康--07040020200415-104兽药字(2016)0317650072021/1/31
23盐酸土霉素--07040020200415-105兽药字(2016)0317610222021/1/31
24乙酰氨基阿维菌素--07040020200415-106兽药字(2016)0317622682021/1/31
25黄芪多糖注射液以葡萄糖(C6H12O6)计100ml:1.0g07040020200415-107兽药字(2016)0317622442021/1/31
26氯氰碘柳胺钠注射液100ml:5g07040020200415-108兽药字(2016)0317614812021/1/31
27公英散--07040020200415-109兽药字(2016)0317650282021/1/31
28麻杏石甘散--07040020200415-110兽药字(2016)0317651742021/1/31
29氟尼辛葡甲胺注射液以C14H11F3N2O2计100ml:5g07040020200415-117兽药字(2016)0317621022021/3/14
30土霉素注射液50ml:土霉素10g(1000万单位)07040020200415-119兽药字(2016)2021/4/17
序号通用名称含量规格批件号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至
031762787
31延胡索酸泰妙菌素可溶性粉45%07040020200415-124兽药字(2016)0317630082021/5/3
32稀戊二醛溶液(水产用)10%07040020200415-128兽药字(2016)0317690722021/5/3
33替米考星溶液10%07040020200415-122兽药字(2016)0317622642021/5/3
34复方磺胺氯哒嗪钠粉1000g:磺胺氯达嗪钠625g+甲氧苄啶125g07040020200415-123兽药字(2016)0317622522021/5/3
35氟苯尼考粉20%07040020200415-125兽药字(2016)0317625392021/5/3
36恩诺沙星粉(水产用)10%07040020200415-121兽药字(2016)0317691072021/5/3
37注射用青霉素钠以C16H17N2NaO4S计算2.4g(400万单位)07040020200415-120兽药字(2016)0317626592021/5/3
38注射用头孢噻呋钠按C19H17N5O7S3计算0.2g07040020200415-129兽药字(2016)0317623302021/5/3
39聚维酮碘溶液(水产用)10%07040020200415-127兽药字(2016)0317690482021/5/3
40四黄止痢颗粒--07040020200415-126兽药字(2016)0317650452021/5/3
41碘附3%07040020200415-130兽药字0317622282021/8/15
42磺胺间甲氧嘧啶钠注射液10ml:1g07040020200415-131兽药字0317616162021/8/15
43恩诺沙星溶液10%07040020200415-132兽药字0317612982021/8/15
44磺胺氯吡嗪钠可溶性粉30%07040020200415-133兽药字0317616282021/8/15
45酒石酸泰乐菌素可溶性粉100g:20g(2000万单位)07040020200415-134兽药字0317627322021/8/15
46六味地黄散--07040020200415-135兽药字0317650292021/8/15
47七清败毒颗粒--07040020200415-136兽药字0317650022021/8/15
48清解合剂--07040020200415-137兽药字0317651632021/8/15
序号通用名称含量规格批件号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至
49恩诺沙星注射液100ml:10g07040020200415-138兽药字0317625232021/9/12
50对乙酰氨基酚注射液10ml:1g07040020200415-139兽药字0317625322021/9/12
51芪贞增免颗粒每1g相当于原生药1.2g07040020200415-140兽药字0317667322021/10/16
52安乃近注射液10ml:3g07040020200415-141兽药字0317611522021/10/16
53注射用头孢噻呋钠按C19H17N5O7S3计算1.0g07040020200415-142兽药字0317620212021/10/16
54注射用氨苄西林钠按C16H19N3O4S计算1.0g07040020200415-143兽药字0317613052021/10/16
55注射用阿莫西林钠按C16H19N3O5S计算1g07040020200415-144兽药字0317661762021/10/16
56奶牛反刍散--07040020200415-145兽药字0317665912021/10/16
57益母生化散--07040020200415-146兽药字0317651482021/10/16
58甘草颗粒--07040020200415-147兽药字0317650492021/10/16
59土霉素注射液10ml:土霉素1g(100万单位)07040020200415-148兽药字0317627822021/10/16
60白头翁口服液每1ml相当于原生药1g07040020200415-149兽药字0317661382021/10/16
61卡巴匹林钙可溶性粉50%07040020200415-151兽药字0317623132022/1/23
62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10ml:0.4g(40万单位)07040020200415-150兽药字0317615072022/1/23
63地克珠利溶液0.5%07040020200415-152兽药字0317620452022/1/23
64伊维菌素溶液0.3%07040020200415-156兽药字0317662932024/11/3
65伊维菌素片7.5mg07040020200415-157兽药字0317662552024/11/3
66聚维酮碘溶液7.5%07040020200415-154兽药字0317615762024/10/21
67盐酸多西环素可溶性粉50%07040020200415-153兽药字0317628452024/10/21
68托芬那酸注射液按C14H12C1NO2计50ml:2g07040020200415-158兽药字0317629842025/2/4
69戊二醛癸甲溴铵溶液100ml:戊二醛5g+癸甲溴铵5g07040020200415-160兽药字0317662452025/3/15
70麻黄鱼腥草散--07040020200415-161兽药字0317651752025/3/31
71曲麦散--07040020200415-162兽药字0317650672025/3/31
72聚维酮碘溶液5%07040020200415-164兽药字0317615752025/4/12
序号通用名称含量规格批件号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至
73聚维酮碘溶液10%07040020200415-163兽药字0317615772025/4/12
74氨苄西林可溶性粉10%07040020200312-007兽药字0317662862025/5/21
75磺胺间甲氧嘧啶预混剂20%07040020200312-013兽药字0317663062025/5/21
76催奶灵散--07040020200312-038兽药字0317651872025/5/21
77清瘟败毒散--07040020191226-091兽药字0317651652025/5/21
78荆防败毒散--07040020200316-049兽药字)0317651272025/5/21
79浓戊二醛溶液20%(g/g)07040020191120-054兽药字0317612782025/5/21
80扶正解毒散--07040020191120-056兽药字0317650762025/5/21
81盐酸多西环素可溶性粉10%07040020200622-054兽药字0317660112025/6/5
82盐酸多西环素可溶性粉5%07040020200622-045兽药字0317660102025/6/5
83硫酸新霉素可溶性粉100g:32.5g(3250万单位)07040020200622-053兽药字0317615242025/6/5
84阿莫西林可溶性粉10%07040020200622-050兽药字0317611992025/6/5
85银翘散--07040020200622-042兽药字0317651722025/6/5
86清肺止咳散--07040020200622-046兽药字0317651572025/6/5
87替米考星预混剂20%07040020200622-055兽药字0317621932025/6/5
88阿苯达唑伊维菌素预混剂100g:阿苯达唑6g+伊维菌素0.25g07040020200622-044兽药字0317662052025/6/5
89板青颗粒--07040020200622-043兽药字0317650962025/6/5
90芬苯达唑伊维菌素片0.210g(芬苯达唑0.2g+伊维菌素10mg)07040020200622-047兽药字0317664382025/6/5
91芬苯达唑粉5%07040020200622-049兽药字0317611892025/6/5
92阿苯达唑混悬液100ml:10g07040020200622-052兽药字0317666702025/6/5
93芬苯达唑颗粒10%07040020200622-057兽药字0317662482025/6/5
94阿维菌素透皮溶液按阿维菌素B1计算0.5%07040020200622-056兽药字0317620692025/6/5
95阿莫西林可溶性粉30%07040020200622-048兽药字0317628592025/6/5
96替米考星可溶性粉37.5%07040020200622-041兽药字0317628042025/5/21
序号通用名称含量规格批件号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至
97盐酸环丙沙星可溶性粉2%07040020200622-058兽药字0317621592025/6/11
98磺胺间甲氧嘧啶粉10%07040020200604-029兽药字0317664202025/7/21
99伊维菌素注射液按伊维菌素(H2B1a+H2B1b)计算5ml:50mg07040020200609-124兽药字0317611262025/7/30
100伊维菌素注射液按伊维菌素(H2B1a+H2B1b)计算100ml:1000mg07040020200609-122兽药字0317611282025/7/30
101替米考星预混剂10%07040020200610-127兽药字0317622632025/7/30
102氟苯尼考粉2%07040020200623-001兽药字0317625372025/7/30
103阿苯达唑颗粒10%07040020200604-031兽药字0317662462025/7/30
104盐酸林可霉素可溶性粉5%07040020200604-032兽药字0317660802025/7/30
105氟苯尼考注射液10ml:1g07040020200609-127兽药字0317625462025/7/30

4)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许可证编号冀饲添(2020)H01003
产品类别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产品品种糖氧化酶;葡萄糖氧化酶+枯草芽孢杆菌;糖萜素+香芹酚;葡萄糖氧化酶+枯草芽孢杆菌+可食用脂肪酸单/双甘油酯;可食用脂肪酸单/双甘油酯;枯草芽孢杆菌+丁酸梭菌+地衣芽孢杆菌;丁酸梭菌;β-葡聚糖***
有效期至2025/5/11
核发单位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5)新兽药注册证书

序号证号新兽药名称发证机关发证日期研制单位
1(2006)新兽药证字13号乙酰氨基阿维菌素原料药及注射液(1%)农业部2006/04/25威远药业
2(2011)新兽药证字20号盐酸沃尼妙林预混剂(10%)农业部2011/03/18威远药业
3(2011)新兽药证字19号盐酸沃尼妙林原料农业部2011/03/18威远药业
4(2018)新兽药证字21号托芬那酸注射液农业农村部2018/04/20青岛农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山东信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威远药业及其他单位

6)其他资质与许可证书

序号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许可范围有效期至发证机关
1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许(冀)13010920086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2023/9/26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
2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冀卫消证字(2020)第0076号生产方式:生产;生产项目:消毒剂;生产类别:液体消毒剂2024/2/20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3排污许可证91130182738709702W001P--2023/7/30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4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海关编码:1301960929--长期鹿泉海关
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3884016------
6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评价报告备案意见书(冀石藁)危安评备字【2020】第S02号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石家庄市藁城区应急管理局

(5)新威远已取得的业务资质

1)农药生产许可证

许可证编号农药生许(蒙)0015
生产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王爱召镇
生产范围阿维菌素原药、多杀霉素原药、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原药
有效期至2025/12/15
核发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农药登记证

序号登记证号农药名称农药类别剂型含量有效期至
1PD20084919阿维菌素杀虫剂原药95%2023/12/22
2PD20094508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杀虫剂原药83.5%2024/04/09
3PD20140186多杀霉素杀虫剂原药91%2024/01/29

3)其他资质与许可

序号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许可内容有效期至发证机关
1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许(蒙)15062120136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2023/12/25达拉特旗农牧业局
2排污许可证91150600761099009J001P--2021/8/30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
3取水许可证取水(达旗)字[2015]第006号取水2020/10/8达拉特旗水务局

(6)利民检测已取得的业务资质

1)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证书

许可证编号SD2019052
实验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路5号科技大厦B座19楼
试验范围产品化学试验:理化性质测定试验、产品质量检测试验/储存稳定性试验
有效期至2024/5/9
核发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2)OECD GLP证书利民检测GLP 实验室获得由波兰化学物质管理局颁布的GLP证书(Registrationnumber:18/2019/DPL),获批的实验范围包括:physical-chemical testing,otherstudies:chemical analysis(农药、兽药、医药等化学品的全组分分析试验、理化实验、稳定性实验)。

(7)其他控股子公司持有农药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

序号持证主体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许可内容有效期至发证机关
1苏州利民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许(苏)32050620004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2023/6/27苏州市吴中区农业局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苏(苏)危化经字(吴中)00308危险化学品经营2023/5/18苏州市吴中区应急管理局
2江苏新能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许(苏)32010020093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2025/6/28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苏(宁)危化经字(鼓)00450危险化学品经营2023/5/24南京市鼓楼区应急管理局
3南京利民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许(苏)32010020094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2025/6/28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苏(宁)危化经字(鼓)00449危险化学品经营2023/5/24南京市鼓楼区应急管理局
4利民土壤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许(苏)32038120373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2024/12/26新沂市农业农村局

(8)产品境外注册登记

1)农药产品境外注册登记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80多个国家或地区办理了境外产品注册登记共计2,000余项;其中自行注册登记共计86项,其他境外产品注册登记系通过代理商注册登记。

2)兽药产品境外注册登记威远药业现持有欧盟CEP认证证书,证书编号:R1-CEP2008-104-Rev02,产品名称:伊维菌素。

截至2020年9月30日,威远药业在美国、欧盟、澳大利亚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办理了104个产品的注册登记。

2、新威远的取水许可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预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除此之外,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或者注册备案均在有效期内,不存在到期后不能续期的风险。

新威远持有的《取水许可证》(取水(达旗)字[2015]第006号)有效期至2020年10月8日,新威远已取得了取水许可相关批复意见,新的取水许可证正在制作过程中。

达拉特旗水利局于2020年5月27日出具《内蒙古新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达水许决〔2020〕49号),决定准予新威远扩产200吨/年阿维菌素原料药项目取水许可申请。达拉特旗水利局于2020年5月27日出具《内蒙古新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达水许决〔2020〕50号),决定准予新威远年产500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新建项目取水许可申请。达拉特旗水利局于2020年6月15日出具《达拉特旗水利局关于内蒙古新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吨阿维菌素原料药工程项目取用水合理性分析报告审查意见的函》(达水许决〔2020〕57号),该局对新威远年产100吨阿维菌素原料药项目工程取用水合理性分析报告形成了审查意见,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水源选取合理。新威远已取得了取水许可相关批复意见,新的取水许可证正在制作过程中,预计2020年10月办理完毕,取水许可证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无证经营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取得了日常经营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或者注册备案,相关资质均在有效期内。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无证经营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新沂市农业农村局出具的证明,利民股份、利民化学报告期内能够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农药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而受到农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辛集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出具的证明,河北双吉报告期内能够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农药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而受到农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达拉特旗农牧局出具的证明,新威远报告期内能够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农药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而受到农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农村工作综合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威远生化报告期内能够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农药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而受到农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石家庄市藁城区畜牧工作总站出具的证明,威远药业报告期内能够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兽药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根据南京市农业农村局出具的证明,自2018年1月1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江苏新能、南京利民不存在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而受到该单位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苏州市吴中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出具的证明,苏州利民自2018年6月28日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至该证明出具之日,能够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农药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从事农药经营活动,未受到农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综上,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无证经营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律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登陆政府部门网站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处罚情况进行了网络核查,查阅了公司就违法违规及整改情况出具的说明,查阅了农药、兽药行业主管部门就公司

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违法违规情况出具的证明文件;

2、查阅了生产运营项目环评批复及验收文件,最近三年及一期的环保投入及环保相关费用成本情况,环保设施列表及运行台账,实地察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检索主管部门网站等公开网络信息,并对发行人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3、查阅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业务资质证书,查阅了公司就业务资质情况出具的说明。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律师认为: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36个月受到的行政处罚,河北双吉正在积极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其余处罚均已完成整改,相关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公司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完善、组织机构健全,实际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内控和治理不存在严重缺陷;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公司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情况良好,公司未来预计环保支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转正常有效,环保投入、环保设施及日常治污费用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新威远正在办理新的取水许可证,证书办理预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除此之外,公司已取得日常经营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或者注册备案,相关资质许可均在有效期内,不存在到期后不能续期的风险,报告期内不存在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问题9

请申请人结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原因及合理性、质押资金具体用途、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股价变动等情况,披露是否存在较大的平仓风险,是否可能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维持控制权稳定性的有效措施。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一、补充披露情况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四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

其他有争议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全称质押股份数量(股)占总股份比例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平仓线(元/股)质押开始日期质押到期日期用途
李明25,530,0006.85%34.62%7.692019.11.202020.11.19融资需求
李新生8,970,0007.15%59.57%7.752019.11.202020.11.19融资需求
11,440,0007.752019.12.032020.12.02融资需求
6,240,0007.752019.12.092020.12.08融资需求
李媛媛-------
合计52,180,00014.01%43.78%

注:上述平仓线计算过程未考虑购回利息自9月30日之后的变化情况。”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不存在较大的平仓风险

(1)质押的原因及合理性、股份质押资金具体用途

公司于2016年7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新生获配数量为11,834,583股,认购金额为27,456.23万元,李新生及其父亲李明通过股份质押的形式筹集了认购资金。

根据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确认,目前存续的股份质押的原因及用途为偿还李新生参与认购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的股份质押借款。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续的股份质押具备合理性。

(2)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

根据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融入方)与质权人(融出方)签订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对质权人质权实现情形的相关约定主要包括设置履约保障比例预警线与平仓线等。根据协议约定,质押人发生违约情形,质权人有权收取约定金并采取约定的一种或多种违约处置措施。

具体违约情形主要包括:(1)根据协议约定,当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约定的

最低线时,发生以下情形:1)质押人自该情形发生起2个交易日内,未能采取风险缓释措施提升履约保障比例至预警线或以上,或提出提升履约保障比例的方案但未能与质权人达成一致;2)虽然采取了措施但自该情形发生起2个交易日收盘后质押证券履约保障比例低于预警线比例,且质押人未提出提前购回申请。(2)在到期购回日、提前购回日或延期购回日质押人资金账户无足额返还资金,且未提前申请延期购回或质押人己申请延期购回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具体违约处置措施主要包括:直接处置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证券、要求质押人将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证券转让抵偿给质权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实现其就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证券享有的质权等。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

自上市以来,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增长,公司实际控制人经营公司多年,每年可以从公司获得稳定的现金分红,财务状况良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公司2015年上市以来从公司共计获得现金分红13,287.77万元。

以发行人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股票收盘价14.35元/股计算,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明、李新生、李媛媛持有的利民股份股票市值合计171,031.77万元,远高于融资金额24,400.40万元。

同时,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公开网站以及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截至目前,李明、李新生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整体资信情况及债务履约情况良好,可通过资产处置变现、银行贷款等多种方式进行资金筹措,偿债能力相对较强。

(4)股价变动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最近一年的股价(前复权)变动情况如下:

由上图可知,最近一年公司的股价处于明显的上升趋势,主要与公司的经营业绩不断提升,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有关。公司2020年9月30日的股票收盘价为14.35元/股,远高于平仓线,股份质押平仓的风险很低。

综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具有合理性,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清偿能力,股份质押平仓的风险很低。

3、实际控制人变更风险

如上所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平仓风险很低。另外,除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外,公司的股权较为分散,截至2020年9月30日,其他单一股东持股比例均未超过5%,即使公司股价出现极端情况,实际控制人所质押股票全部被平仓,三位实际控制人合计仍持有公司17.98%股份,持股比例保持在较高水平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综上所述,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不存在较大的平仓风险,除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外,公司的股权较为分散,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可能性较小。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维持控制权稳定性的有效措施

截至2020年9月30日,李明持有公司股份73,734,0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9.79%,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25,53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34.62%,占公司总股本的6.85%;李新生持有44,737,6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01%,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26,65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9.57%,占公司总

股本的7.15%。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比例较低,股份质押平仓风险很低,股份质押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较小。此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维持控制权稳定性的有效措施如下:

(1)实际控制人新增股份质押将审慎决策,以利于控制、降低股份质押融资平仓风险,保障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

(2)严格按照与资金融出方的约定,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按期足额进行偿还;如出现公司股价大幅下跌的极端情形,后续出现平仓风险时,实际控制人可以采取追加保证金、追加质权人认可的其他质押物、及时偿还借款本息解除股份质押等方式避免违约处置风险;

(3)密切关注公司股价动态,与公司、质权人保持密切沟通,提前进行风险预警。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律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核查实际控制人与相关资金融出方签订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等相关协议内容,资金用途相关资料;

2、核查实际控制人有关股权质押融资的原因和资金用途相关情况说明,实际控制人的资产及财产状况、对外债务情况、清偿能力;获取实际控制人个人信用报告,对实际控制人偿债能力、信用状况、诉讼仲裁情况进行了网络核查;

3、分析公司近期股票价格走势数据,核查分析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平仓风险及测算控制权相关的变更风险;取得中登公司出具的公司股东最新持股情况表;

4、查阅报告期公司分红公告、定期报告、三会决议等内容,了解报告期内公司分红情况;

5、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维持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拟采取的相关措施的说明,对控制权稳定相关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审慎性分析评价。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所取得的资金用

途正常、股份质押具有合理性;实际控制人的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良好,发行人当前股票价格高于质押股票的平仓价格,平仓风险较低,不存在平仓导致控制人发生变更的风险;实际控制人已制定维持控制权稳定的相关措施,且该措施具备有效性。

问题10请申请人说明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房产等公司现有生产经营用资产情况,是否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目前的使用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回复说明

(一)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主要无证房产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用途面积(M2)座落
1威远生化成品仓库2,948.00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工业大街以西、化工中路以南
2威远生化成品仓库4,180.00鹿泉市李村镇向阳村
3新威远设备仓库206.19达拉特旗王爱召镇新奥生态工业园区
4新威远临时办公室318.75达拉特旗王爱召镇新奥生态工业园区

原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利民化学无证房产之危废库已于2020年9月25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利民化学原“苏(2020)新沂市不动产权第0010225号”不动产权证书随之换发为“苏(2020)新沂市不动产权第0024976号”不动产权证书,包含危废库,坐落新沂经济开发区,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面积160,863.3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变更为67,026.78平方米。

(二)是否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上述第1项房产为威远生化在循环化工园厂区的成品仓库,属于生产经营的配套用房,可替代性较强,其无产权证瑕疵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第2项房产为威远生化在鹿泉厂区的仓库,属于威远生化生产经营的配套用房,威远生化可以调整该厂区其他房屋建筑物用途、在自有土地上建设替代性建筑物等方式作为替代性解决措施。

上述第3项临时库房主要用于仓储,可替代性较强,后续可使用建设的新厂房作为替代;第4项临时办公室目前作为临时化验室使用,该房产可替代性较强,新威远现有规划中已包括新研发质检楼的建设,未办理该房产的权属证明不会对新威远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综上,上述无证房屋建筑物主要用途为仓库或临时办公,属于生产经营的配套用房,不属于核心生产经营用房,可替代性较强。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发行人未因其使用的上述无证房屋建筑物相关事宜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曾发生过任何其他第三方就其使用的无证房屋建筑物向其主张权利的情形,不存在与其使用的无证房屋建筑物相关的争议、纠纷或诉讼、仲裁案件。上述无证房产情况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目前的使用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上述无证房屋建筑物均为其自建建筑物,权属无争议,无法律纠纷,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因其使用上述无证房屋建筑物相关事宜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威远生化上述第1项和第2项房产的使用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根据河北省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于2020年7月13日出具的证明,威远生化自2017年至该证明出具之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法律法规,其建设工程项目均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划建设的规定,不存在因违反规划或建筑相关的法律法规而被处罚的情形。根据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循环化工园区分局于2020年7月出具的证明,威远生化自2017年1月1日至今,遵守土地使用权取得与开发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其生产经营活动与房地产建设项目均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土地取得与开发利用的规定,不存在因违反土地取得与开发利用的法律法规而被处罚的情形。

新威远上述第3项和第4项房产的使用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根据内蒙古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建设局于2020年7月3日出具的证明,新威远自2017年至该证明出具之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法律法规,其生产经营活动与建设工程项目均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划建设的规定,不存在因违反规划或建筑相关的法律法规而被处罚的情形。根据达拉特旗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7月2日出具的证明,新威远自2017年1月1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遵守土地使用权取得与

开发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其生产经营活动与房地产建设项目均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土地取得与开发利用的规定,不存在因违反土地取得与开发利用的法律法规而被处罚的情形。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律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查阅了相关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项目的审批手续以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取得公司对相关事项出具的说明。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律师认为:发行人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目前的使用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问题11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申请人的对外担保事项,是否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一、回复说明

(一)申请人的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除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 (万元)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主债务到期日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提供反担保
1河北双吉2017.10.245,000.002017.12.154,552.702021.12.14连带责任保证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河北双吉2017.10.243,000.002018.02.012,890.002021.01.31连带责任保证2018年2月1日至主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3河北双吉2020.04.2410,000.002020.06.231,000.002021.06.22连带责任保证自主合同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4威远资产组2019.03.1319,551.432019.03.2919,551.43已偿还连带责任保证自《债务偿还协议》项下约定的债务清偿期届满之后2年止
5威远生化2019.08.2730,000.002020.01.175,000.00已偿还连带责任保证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020.01.142,250.00银承,已到期
2020.03.253,000.00银承,已到期
2020.04.301,500.002020.10.30
2020.05.185,246.752020.11.18
6利民化学2020.04.2460,000.002020.05.275,000.002021.02.23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7利民化学2020.04.2460,000.002020.05.285,000.002021.05.18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8利民化学2020.04.2460,000.002020.06.033,000.002021.06.22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发行人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层面,发行人《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已对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发行人上述对外担保系为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均按《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等规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按照规则要求发表了相应独立意见,并已按照要求对相关信息进行了公开披露,独立董事亦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反担保层面,除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均由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担保对象为河北双吉、威远资产组,经营情况及信誉状况良好、信用风险较低,有能力按期偿还债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利民化学的担保未要求其提供反担保,主要原因是利民化学系由母公司的生产经营性资产、负债划转而来,重大经营事项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充分论证和决策,由公司实际控制,发行人能够掌握其经营、财务状况,其经营风险可控,被担保方未作反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亦不会损

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进行反担保安排亦符合商业逻辑和惯例。

综上,公司的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属于违规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律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查看了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三会会议文件,对外担保公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等公告文件;核查了公司的担保及反担保文件、相关主债权合同,企业信用报告,审计报告,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网站的公开信息。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律师认为:

发行人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发行人对外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问题12

根据申请文件,2019年6月,申请人联合欣荣投资(系申请人担任有限合伙人)、新威投资(系标的资产管理团队持股平台)收购新奥股份旗下威远农药、威远药业,新威远(下称威远资产组)各100%股权,申请人、欣荣投资、新威投资分别持有威远资产组60%、25%、15%的股权。2020年8月,申请人受让新威投资持有的威远资产组5%的股权,并收购欣荣投资全部剩余合伙份额。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1)结合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的评估方法、溢价情况,说明2019年估值的合理性;(2)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差异定价的原因及合理性,威远资产组业绩承诺及履行情况,新威投资业绩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合理性,新威投资是否具有履约能力;(3)2019年收购

60%股权,2020年从新威投资、欣荣投资合计收购30%股权的原因及合理性;对比前次收购价格说明定价的公允性。申请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与欣荣投资、新威投资存在利益安排,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一、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四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七、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十七、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主要为收购威远资产组。

(一)结合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的评估方法、溢价情况,说明2019年估值的合理性

2019年收购威远资产组交易中,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和谊评估”)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威远资产组全部股东权益进行了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9 月30 日,威远资产组 100%股权按照收益法评估价值为 80,677.46 万元,较其账面价值56,677.22 万元增值24,000.24 万元,增值率为

42.35%。收益法评估增值的原因,主要是威远资产组的资源、技术、管理的价值在账面价值中无法完全体现,而收益法预测时综合体现了各种资产的价值;按照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为79,059.49 万元,较其账面价值56,677.22 万元增值22,382.27 万元,增值率为 39.49%。资产基础法评估增值的资产,主要是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交易同期可参考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数据如下:

证券简称2018年9月30日 PE倍数(TTM)
利尔化学19.49
扬农化工16.24
海利尔12.81
长青股份14.61
诺普信19.27

交易同期类似交易的市盈率数据如下:

首次披露日交易买方交易标的交易总价值(万)PE倍数
2018-12-28金核投资蓝丰生化20%股权44,000.0062.06
2018-12-27扬农化工优士公司5%股权及优嘉公司5%股权20,300.0012.24
2018-09-05颖泰生物禾益化工42.77%股份43,713.6314.68
2018-01-30四川福华江山股份29.19%股权180,302.98117.92

交易完成前,发行人预计威远资产组2018年全年实现净利润9,382.00万元,按收购价格计算折合市盈率为8.09倍,均低于同期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及类似交易估值。综上,发行人收购威远资产组的估值为各方在评估结果基础上协商确定,估值具有合理性。

(二)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差异定价的原因及合理性,威远资产组业绩承诺及履行情况,新威投资业绩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合理性,新威投资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1、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差异定价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系利民股份、欣荣投资、新威投资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新奥股份持有的威远资产组 100%股权,交易金额合计为 75,855.78 万元。其中利民股份受让 60%的股权,受让价格为 48,000.00 万元,欣荣投资受让 25%的股权,受让价格为 20,000.00 万元,新威投资受让 15%的股权,受让价格为7,855.78 万元。

2020年发行人收购欣荣投资合伙份额,及新威投资持有威远资产组5%股权。收购完成后,发行人直接持有威远资产组65%股权,通过欣荣投资间接持有威远资产组25%股权,合计持有90%股权。发行人收购欣荣投资合伙份额的原因,系欣荣投资合伙人为财务投资人,《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约定了相关退出安排;发行人收购新威投资持有威远资产组5%股权的原因,系威远资产组超额完成2019年业绩承诺,发行人按照《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约定收购新威投资所持威远资产组1/3股权。

对于新威投资持有的威远资产组剩余10%股权,按照《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约定,在三年业绩承诺期结束后,由发行人及新威投资协商具体的处理方式。

2、威远资产组业绩承诺及履行情况

新威投资所作出的业绩承诺情况如下:标的公司在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年度三个完整的会计年度达到如下业绩指标:2019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1 亿元、2020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1.1 亿元、2021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1.2 亿元,2019 年至 2021年

三年合计净利润不低于 3.3 亿元。2019年,威远资产组净利润为15,987.04万元,完成不低于1亿元净利润的承诺,业绩承诺方无需履行补偿义务。

3、新威投资业绩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合理性

利民股份与欣荣投资、新威投资签署的《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欣荣仁和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与嘉兴金榆新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以下简称“《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中关于业绩承诺和补偿条款的主要内容如下:

业绩承诺:标的公司在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三个完整的会计年度达到如下业绩指标:2019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1 亿元、2020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1.1 亿元、2021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1.2 亿元,2019 年至 2021年三年合计净利润不低于 3.3亿元。业绩承诺条款系各方在2018年业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确定,具有合理性。

补偿义务:如果标的公司上述任一年度的实际业绩达成率不低于 90%,则视同新威投资完成业绩承诺。如果标的公司上述任一年度的实际业绩达成率低于 90%,且2019 年至 2021年三年合计实现的净利润低于 3 亿元,新威投资同意以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向利民股份和欣荣投资进行补偿。补偿的股权比例=(累计承诺业绩-累计实际完成业绩)/交易标的总对价*100%,利民股份和欣荣投资按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分配新威投资补偿的标的公司股权。参见下文所述,新威投资的补偿能力能够覆盖标的资产面临的主要风险,其有能力履行业绩补偿义务,补偿业务条款具有合理性。

4、新威投资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威远资产组的业绩承诺期为2019年至2021年。2019年威远资产组实现净利润15,987.04万元,2020年1-6月已实现净利润17,973.30万元,合计已超额完成全部业绩承诺,完成比例为102.91%。根据补偿义务公式计算,新威投资有能力覆盖威远资产组在剩余业绩承诺期内出现超过8,500万元亏损所产生的补偿义务。在农化行业景气度上升的大趋势之下,威远资产组在剩余业绩承诺期内出现大幅亏损可能性较低,发行人利益得到较好保护。

新威投资所持有的威远资产组股权状态正常,不存在设置质权等他项权利的情况。

根据《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在业绩对赌期限届满前,新威投资不得将持有标的资产股份转让、质押等,否则新威投资将全额承担业绩补偿义务,并赔偿利民股份和欣荣投资的全部损失。另外,标的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综上,新威投资为业绩承诺提供合理适当的履约保障,较好保护了发行人的利益,新威投资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2019年收购60%股权,2020年从新威投资、欣荣投资合计收购30%股权的原因及合理性;对比前次收购价格说明定价的公允性

1、分步收购威远资产组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9年发行人首次直接收购威远资产组后,直接持有威远资产组60%股权,通过欣荣投资间接持有威远资产组20%股权,合计持有80%股权。发行人在首次收购时未全额收购威远资产组股权的主要原因为:(1)通过引入新威投资降低投资风险。由新威投资收购部分威远资产组股权,有利于发行人与标的资产管理层形成利益共同体,并为发行人提供标的资产业绩承诺的履约保障,奠定标的资产平稳运营的基础;(2)缓解收购资金压力。2019年收购的总对价为75,855.78万元,发行人支付的收购对价为64,000.00万元。通过联合欣荣投资、新威投资共同收购,有效降低了发行人的支付压力。

2020年发行人收购欣荣投资合伙份额,及新威投资持有威远资产组5%股权。收购完成后,发行人直接持有威远资产组65%股权,通过欣荣投资间接持有威远资产组25%股权,合计持有90%股权。发行人收购欣荣投资合伙份额的原因,系威远资产组经营业绩较好,且欣荣投资合伙人系财务投资人,有较明确的退出需求;发行人收购新威投资持有威远资产组5%股权的原因,系威远资产组超额完成2019年业绩承诺,发行人按照协议收购新威投资所持威远资产组1/3股权。

对于新威投资持有的威远资产组剩余10%股权,在三年业绩承诺期结束后,由发行人及新威投资协商具体的处理方式。

2、对比前次收购价格说明定价的公允性

2020年收购威远资产组对应整体估值为137,598.28万元,2019年收购对应的整体估值为75,855.78万元,2020年收购估值增加的原因是威远资产组2019年净利润增

幅较大。2020年收购定价为威远资产组2019年净利润的8.61倍,2019年收购定价为2018年预计净利润的8.09倍,两次收购的估值比率较为接近,具有合理性。

(四)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与欣荣投资、新威投资存在利益安排,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除在《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欣荣仁和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嘉兴金榆新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河北威远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及内蒙古新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等协议中所约定之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欣荣投资、新威投资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取得并查阅了中和谊出具的评估报告、《股权转让协议》、《业绩承诺与补充协议》、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证明,对欣荣投资、新威投资的出资结构进行了核查,与关联人调查表进行了交叉核对,访谈了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对收购估值、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及可比交易估值进行了重新计算,对收购威远资产组及定价的合理性进行了分析。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2019年收购威远资产组的整体估值低于同期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及类似交易估值,收购估值较为合理;2019年收购差异化定价主要原因是新威投资提供了业绩承诺,差异定价具有合理性;新威投资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为签署各方协商确定,相关条款合理;两次收购估值差异主要原因是威远资产组业绩增长,两次收购的估值倍数较为接近,定价公允;申请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欣荣投资、新威投资不存在利益安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之签署页)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9 日

(本页无正文,为《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刘纯钦肇 睿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9 日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反馈意见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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