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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韬股份: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10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韬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雄韬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雄韬股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03号”文核准,于2020年9月8日向12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745,606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8.24元,共募集资金651,999,853.4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39,620,850.64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20】第004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亦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1武汉雄韬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33,620.27
2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12,856.70
3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电堆研发项目5,914.08
4补充流动资金11,571.03
合计63,962.09

截至2021年1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10,095.05万元,账户余额54,180.80万元(包含银行存款利息收益)。由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预计未来一年内剩余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及期限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的理财产品,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在获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后将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短期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以上资金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增加对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

六、公司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能最大可能的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以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的上述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吴 丽郑 旭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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