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事先就上述聘请事项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查阅了近年该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报告。经审查确认,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审计上市公司财务工作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同时,该审计机构在业内口碑良好,审计程序公正、规范,审计人员认真负责,审计服务收费公允。
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朱滔 | 戴锦辉 | 李伯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