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所需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事先就上述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进行了核实,并查阅了近年公司与相关关联方日常经营性往来的材料。
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对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尤其关注了关联方主体情况和交易内容,一致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公司与这些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为市场价格,作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一方面,公司生产的乳制品在区域市场铺货率较高,口碑好,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另一方面,公司关联方众多,行业覆盖率高,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日常交易行为不可避免。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公司与这些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
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在2020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该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拟与关联方广东省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贷款业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事先就上述拟与关联方广东省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开展贷款业务事项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查阅了公司与关联方财务公司往来的材料,尤其关注了关联方主体情况和交易
内容,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优化融资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朱滔 | 戴锦辉 | 李伯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