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萃华珠宝: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13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7月10日上午9:0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郝帅肄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7月 4日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 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进行换届,并选举成立第五届监事会。根据公司股东提名,公司监事会拟推选郝率肄女士、姜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本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监事候选人最近两年内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需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选举监事进行逐项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特此公告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日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郝率肄女士郝率肄女士,中国国籍,1980年7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曾任深圳姚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店长,2009年荣获“沈阳市‘三八’红旗手”称号。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郝率肄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范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任何条件。姜军先生姜军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6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沈阳萃华金银制品实业有限公司首席设计师、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设计部主管。2009年获“技术攻关优胜奖”、2010年获“技术攻关优秀成果奖”、2011年获“沈阳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三等奖”。现任公司厂长,主要负责公司首饰设计、管理工厂。姜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范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任何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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