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财务报表数据的专项说明
一、本次追溯调整的概述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并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对2022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追溯调整。
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此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公司按照解释第16号要求,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三、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 2022年1月1日 (调整前) | 会计政策变更 影响金额 | 2022年1月1日 (调整后)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541,860.57 | -4,577.05 | 20,537,283.52 |
未分配利润 | -4,577.05 | ||
利润表项目 | 2022年度(调整前) | 会计政策变更影响金额 | 2022年度(调整后) |
所得税费用 | 9,760,969.21 | -251,985.19 | 9,508,984.02 |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以前报告期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