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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1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来 公告编号:2019-026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9日上午在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六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6月13日通过邮件、电话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力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7人(包括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9年7月27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杨力先生、赖伟星先生、谢培根先生、马志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朱茂林先生、涂连东先生、涂立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1)提名杨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赖伟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谢培根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马志容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提名朱茂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提名涂连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提名涂立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候选人未超过候选人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将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公司已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方式,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6月 2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各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拟定第四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如下:

1、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长,下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另领取董事薪酬;不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每年税后人民币6万元。

2、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税后人民币6万元,其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9年7月26日15:00在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六楼公司会议室召集、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19年 6月21日刊载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1、《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9日

附件: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杨力:中国国籍,男,1955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曾任新华社国内部记者;半月谈杂志社总经理;新华社音像中心副主任;上海证券报副总编辑;中视都市传媒董事副总经理;2006年至2015任华闻传媒董事;2016年7月起担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杨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杨力先生未在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杨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赖伟星:中国籍香港永久居民,男,1975年出生,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市场学学士学位、财务硕士学位、迪肯大学商学硕士学位(主修经济及国际贸易)、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7年9月至今任亚帝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香港)董事,2009年9月至2016年5月13日任亚帝森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7年5月至2017年9月担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

赖伟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黄舒婷女士存在夫妻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倩龄女士的女婿,并与黄舒婷、郑倩龄共同控制的好利来控股有限公司、黄舒婷控制的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赖伟星先生未在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赖伟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谢培根:中国籍香港永久居民,男,1964年出生,美国东北路易斯安那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3年加入亚帝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香港)任总经理。现任亚帝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香港)首席运营官,亚帝森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谢培根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谢培根先生除在实际控制人之一郑倩龄控制的亚帝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香港)任首席运营官并在亚帝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香港)的子公司亚帝森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外,未在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谢培根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马志容:中国国籍,女,1977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兰孚瑞升(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经理、助理讲师;北京国广光荣广告有限公司经理;北京大众明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3月16日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马志容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马志容女士未在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马

志容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朱茂林:中国国籍,男,1979年生,首都师范大学法学硕士、人力资源管理硕士、律师。曾任职于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现任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兼任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朱茂林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朱茂林先生未在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朱茂林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涂连东,中国国籍,男,196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位,毕业于厦门大学物理化学专业。历任集美大学食品工程系担任讲师、厦门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注册会计师合伙人、中国证监会厦门证监局机构监管处担任主任科员、厦门高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兼合伙人、厦门泛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合伙人、厦门南方谦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3月至今担任厦门宣凯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9月至今担任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3月至今担任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6月至今担任百应租赁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涂连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涂连东先生未在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涂

连东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涂立强:中国国籍,男,1975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为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福建省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厦门市律师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委员。

涂立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涂立强先生未在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涂立强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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