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0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公开发行了35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54亿元。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17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6日。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30%、第二年为0.50%、第三年为1.00%、第四年为1.30%、第五年为1.50%、第六年为1.80%。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7]【831】号”文同意,公司3.5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7年12月2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特一转债”,债券代码“128025”。
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18年6月1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0.20元/股,目前转股价格为13.15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特一转债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22年11月28日、2022年11月29日、2022年11月30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三、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可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经营正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可转债的情形。
四、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特一转债2022年11月30日的收盘价为292.510元,该价格偏离可转债价值6.35%。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4、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