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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药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8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2-051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当天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当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6名,实际参加6名,其中许松青、卢北京、曹艳铭、李桂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许丹青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许丹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选举许松青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各委员会组成

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许丹青先生、许松青先生、曹艳铭女士,其中董事许丹青先生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委员:曹艳铭女士、李桂生先生、卢北京先生,其中独立董事曹艳铭女士为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委员:李桂生先生、曹艳铭女士、陈习良先生,其中独立董事李桂生先生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曹艳铭女士、李桂生先生、陈习良先生,其中独立董事曹艳铭女士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许丹青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许松青先生、陈习良先生、张清民先生、张用钊先生、伍伟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同意聘任陈习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陈习良先生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50-5627588

办公传真:0750-5627000

办公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长兴路9、11号

办公邮箱:ty002728@vip.sina.com

陈习良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徐少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徐少华女士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50-5627588

办公传真:0750-5627000

办公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长兴路9、11号

办公邮箱:ty002728@vip.sina.com

徐少华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志丰先生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拟定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如下: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津贴为10.2万元/年(含税),平均8500元/月(含税)。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备案事项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后的章程及修改内容对比已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及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已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已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7月13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中应提交股

东大会表决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28日

附件:

许丹青,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EMBA。长期从事药材贸易等业务,曾任正天药业董事长、总经理,台城制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务。现任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同时兼任广东省医药行业协会理事、江门市企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和台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并于2011年12月被广东省医药行业协会评为“广东省医药行业著名企业家”。许丹青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许丹青先生持有公司股票71,415,000股,占总股本32.22%;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许丹青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许松青,197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EMBA。长期从事药材贸易等业务,曾任台城制药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及副总经理,同时兼任广东省生物医药创新技术协会副会长、海南省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广东省中药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医药商会常务副会长、广东省普宁商会理事。许松青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许松青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0,700,000股,占总股本9.34%;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许松青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习良,197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会计师。自2004年以来任台城有限财务经理,自2009年6月至2022年6月任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现任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陈习良先生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公司股票400,000股,占总股本0.18%;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陈习良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卢北京,198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学历。曾先后担任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授薪律师、合伙人、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合规负责人、深圳市拉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要从事IPO、并购重组等证券法律业务和股权投资业务;曾任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监,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诚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州肌安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卢北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卢北京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曹艳铭,197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山西财经大学讲师。工作期间,在国家级、省部级刊物以及经过ISTP等检索的国际会议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2篇,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级、省级科研课题4项,主持编写和参编专业教材5部。

曹艳铭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曹艳铭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李桂生,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大学讲师。自1998年以来任教于五邑大学。

李桂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

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李桂生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清民,196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制药高级工程师。曾任广东新南方集团总裁助理、广东新南方青蒿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中医药大学大药房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中医药大学科技产业园总经理、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质量授权人等,在工作期间,曾发表论文34篇及药学专著2本。现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张清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张清民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用钊,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曾在广西北海蓝海洋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工艺技术工作,自2005年12月开始在本公司工作,2010年7月担任本公司质量管理部副经理。现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张用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

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张用钊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伍伟成,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制药中级工程师。曾任台城有限工艺员、工艺技术室主任、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发展部工艺技术室主任、特一药业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现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伍伟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伍伟成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徐少华,198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台山市碧桂园凤凰酒店人力资源专员、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行政人事经理,2017年1月至今担任特一药业证券事务代表。

徐少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已于2016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王志丰,196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于中国农业银行普宁支行担任过会计、审计、财务监管、主任工作,自2015年9月至

今担任本公司审计部经理。王志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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