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特一药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1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2-041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于2021年11月27日届满,鉴于任期届满时,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提名工作仍在进行,为了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为保证董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2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许丹青先生、许松青先生、陈习良先生、卢北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同意曹艳铭女士、李桂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曹艳铭女士、李桂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6月11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许丹青,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EMBA。长期从事药材贸易等业务,曾任正天药业董事长、总经理,台城制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务。现任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同时兼任广东省医药行业协会理事、江门市企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和台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并于2011年12月被广东省医药行业协会评为“广东省医药行业著名企业家”。许丹青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许丹青先生持有公司股票71,415,000股,占总股本32.22%;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许丹青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许松青,197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EMBA。长期从事药材贸易等业务,曾任台城制药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及副总经理,同时兼任广东省生物医药创新技术协会副会长、海南省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广东省中药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医药商会常务副会长、广东省普宁商会理事。许松青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许松青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0,700,000股,占总股本9.34%;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

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许松青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陈习良,197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会计师。曾任湖北省京山县粮食局审计员、台城有限财务总监。现任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陈习良先生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公司股票400,000股,占总股本0.18%;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陈习良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卢北京,198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学历。曾先后担任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授薪律师、合伙人、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合规负责人、深圳市拉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要从事IPO、并购重组等证券法律业务和股权投资业务。现任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监,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诚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州肌安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卢北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卢北京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曹艳铭,197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山西财经大学讲师。工作期间,在国家级、省部级刊物以及经过ISTP等检索的国际会议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2篇,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级、省级科研课题4项,主持编写和参编专业教材5部。

曹艳铭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曹艳铭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李桂生,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大学讲师。自1998年以来任教于五邑大学。

李桂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李桂生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