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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药业:关于控股股东追加股份质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12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追加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丹青先生通知,获悉许丹青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00 万股
 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被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本次质押
股东       一大股东   质押     质押开          质押
                                                           质权人      占其所持    用途
名称       及一致行 股数(股) 始日期          到期日
                                                                       股份比例
             动人
                                                          国信证券股
许丹青        是      2,000,000   2017.12.8   2019.1.16                  3.22%    追加质押
                                                          份有限公司
合   计        -      2,000,000      -           -            -          3.22%       -
       许丹青先生因其先前质押股份的市值减少,追加质押2,000,000股给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该笔追加质押已于2017年12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丹青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2,1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
 总数的31.05%;本次质押股份2,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22%,占公司总股
 本的1.00%;累计质押股份59,5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5.81%,占公司总
股本的29.75%。
    3、公司控股股东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其实际
控制权的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规
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回购补充质押交易确认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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