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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药业: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14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现决定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下午 2: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7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4、 会议时间:2017 年 11 月 29 日下午 2:30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11 月 29 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28 日-2017 年 11 月 2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9 日 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8 日 15:00 至 2017 年 11 月 29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7 年 11 月 22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台山市北坑工业园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审议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7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文件已刊登于 2017 年 11 月 14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0        《关于审议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11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
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
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
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
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7年11月24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台山市北坑工业园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邮编:529200,信函请注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字样。
    4、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少华、陈美仪
    联系电话:0750-5627588
    联系传真:0750-5627000
    联系邮箱:ty002728@vip.sina.com
    联系地点:广东省台山市北坑工业园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292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4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728”。
       2、投票简称为“特一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
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0      《关于审议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3:
                               参 会 回 执
致: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下午 2:30 举行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
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及参会回执传回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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