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17 年 8 月 4 日上午 08: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杜永春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了有关议案,一致通
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审核后,一
致认为:《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议程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度完善,运作规范,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董事
会编制的《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整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客观总结,符合公司的真实情况,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