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16 年 10 月 24 日上午 08:00 在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 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杜永春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了有关议案,一致 通过以下决议: 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度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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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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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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