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7月12日在公司青岛办公室2号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宇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余宇、张力、程远芸、张瑞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预计2021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7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7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7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7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7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7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四川食品研发中心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聚焦食品主体战略,配合全国化布局,适应消费者需求,公司拟在四川省成都市建立四川食品研发中心,研发中心主要负责川渝口味产品和休闲食品的研发。研发中心将加大在产品创新的科研力度,不断为食品加工企业和餐饮服务企业提供大众消费的创新产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7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7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律师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7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龙大肉食: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7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