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9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
(1)2021年1月1日-9月30日经营业绩预计情况?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盈利:400万元-600万元 | 亏损:214,488.97万元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亏损:4,486.81万元-4,686.81万元 | 亏损:180,073.05万元 |
基本每股收益 | 盈利:0.0018元/股–0.0027元/股 | 亏损:0.9703元/股 |
(2)2021年7月1日-9月30日经营业绩预计情况?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盈利:3,294.71万元-3,494.71万元 | 亏损:83,376.69万元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亏损:680.62万元—877.62万元 | 亏损:57,193.27万元 |
基本每股收益 | 盈利:0.0149元/股–0.0158元/股 | 亏损:0.3772元/股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本报告期,公司通过司法重整,剥离了低效资产,降低了债务规模,资产负债结构明显改善,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
2.公司自2021年3月11日复工复产以来,生产产能逐步释放,主要产品产量及销售收入逐步上升,但因计划检修、限电及国际市场白银、铅等金属价格下跌的影响,对公司三季度毛利率影响较大;
3. 公司部分未决诉讼事项得到了法院的裁定,公司依据《重整方案》计提了相应的债务重整收益,计入了本报告期的非经常性损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